侯猛:法学圈到底有多“卷”
以下文章来源于中国法律评论 ,作者侯猛
本文转载自《中国法律评论》微信公众号。
侯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主编“社科法学文丛”,著有《司法的运作过程》,编有《法学研究的格局流变》《法学的11种可能》等。
最近一位法学博士生见到我总是吐槽,说人民大学的学生有多“卷”,大家都在竞争学习。的确,有次我凌晨出明德法学楼,就发现二楼自习区还有很多学生在看书。联想到我的专业领域,法学圈是不是也很“卷”呢?
“卷”即内卷,源于人类学,但去年底因为清华学霸的照片而成为网络热语。内卷大体上是指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过度竞争,而结果并未有质的变化。仅以我所经历的二十余年来看,法学圈无疑是越来越“卷”。
虽然法学研究的规模越来越大,但投入产出比却相对下降。关键性指标就是法学期刊。20年来法学期刊的总量几乎没变。20年前,法学核心期刊数量是21种,至今也不过24种。但和20年前相比,法学院的数量和法学师资的数量却成倍增加。不仅如此,现在对法学师资的考核比20年前更为严格。要在法学核心期刊发表数篇文章,成为绩效考核特别是职称评定的主要指标。更进一步,曾几何时,在这20余种法学核心期刊中,又形成法学三大刊和法学十五种期刊的格局。这些都使得论文发表的竞争加剧。
反过来看,法学期刊自己也觉得很“卷”,而不是只“卷”投稿人。在法学核心期刊总量基本不变的情况下,这些期刊特别是排名靠后的法学核心期刊会想尽各种办法保住位置:由于评价期刊的指标主要是引证率,期刊对于引证率低的论文例如法律史和国际法的论文,倾向于少发或不发;期刊对于文章的字数要求越来越多,更倾向于发长文章;甚至个别期刊还要求作者保证引证他们刊发过的文章;倾向于发有更高引证率大佬的文章。而对于非法核期刊,要想进入法核名单,就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
那为什么二十年来法学院数量翻倍,法学核心期刊的总量却几乎没变呢?要知道经济学核心期刊的数量,早就是法学核心期刊的数倍了!主因是是我们虽然法学院和师资数量变多了,但法学期刊的总量却没有同步增长。由于法学核心期刊的数量测算是以法学期刊的总量为基数,因此,应当放开政策,让更多的法学机构能够主办自己的法学期刊。
目前的确是有一些新的变化。即越来越多的法学机构开始有自己主办的法学期刊,例如,《中国法律评论》《交大法学》《经贸法律评论》《财经法学》,等等。但数量还是偏少,因此,短期内法学核心期刊的总量不会有大的改变。特别是要改变法学三大刊、法学十五种期刊的格局,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因此,法学圈大概率还是会继续“卷”下去。
但主事者在其位,还是可以动些脑筋。近年来,好的变化的确也有不少。例如,去年中央发布《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
而多年来,法学圈的有些机构也在探索学术评价机制多元化:科研不光是看法核论文,也要引入同行评议,看其他论文和专著;引入代表作制度,看重质量而不只是数量;有条件的年轻学者还可以选择国际发表,而非国内法核单一指标。更进一步,学术考核机制也应注重人性化:对教师也要讲人权,例如,对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应当放宽甚至暂停考核;与其提高学术考核门槛,不如提高学术准入门槛,即招录标准可以高些,但辞退标准应该宽些,不应效仿个别学校推行的“非升即走”制度。
当然,对于主事者特别是一流法学院的院长来说,他们“卷”的压力可不小。在其任内,一流法学院不要变成了二流法学院。但这种“卷”可以说基本上是一种幻象。就过去几十年的历史来看,无论怎么变,一流法学院的名单基本上没变。这就像美国top14法学院名单,数十年几乎没变化,只有个别名次和最后一名的变化。尽管一流法学院在特定事项上,或许会有得失,但在综合实力包括声誉上,一流法学院的名单没有太大变化。当然,对于排名靠后的一流法学院,以及想成为一流法学院的法学院来说,可能的确需要投入更多精力搞学科建设。但老牌的一流法学院就不要跟着“卷”啦!
对于身在法学圈内的行动者即教师来说,如何应对“卷”呢?无外乎两种方式:要么迎接“卷”的挑战,要么规避内卷风险。对于有志向、体力好的年轻教师来说,可以积极参与内卷,想办法打破天花板,进行知识创新。法学圈的大佬不就是这样养成的吗?但对于大部分的年轻教师而言,日子其实是可以过的比较从容。谁说所有的法学院都很“卷”?实际上,只有一流法学院或想进入一流法学院的法学院才很“卷”,甚至是只有发达地区的那些法学院才很“卷”。大部分的法学院其实都没那么“卷”,因为定位和目标差异,对教师的科研考核要求并没有那么高。
但进入非一流法学院任教的门槛,却是越来越高。因此,目前更可能被卷的就是法学博士生。这也就不难理解,本文一开始就提到的那位法学博士生为什么吐槽。目前越来越多的高校招收法学师资,动不动就要求多少篇法学核心。这对于在读的博士生来说,无疑是压力倍增,不得不“卷”。
可以解释的原因:一是因为法学博士生的数量和20年前比是多了数倍,还有就是想留在发达地区工作的法学博士生的数量也越来越多。甚至越来越多的法学博士生为了留在发达地区工作,就被迫选择其他行业而非教育科研单位,造成资源浪费。因此,如果法学博士生总量砍半,或去其他地区任教的法学博士生数量增加一倍,可能也就没那么“卷”了。
在法学院,最不容易内卷的可能是教授。教授已经是稳定体面的职位。教授能否做些不“卷”的努力呢?这不是说让他们不要再做科研,也不是建议他们不要再在法学三大刊、法学十五种刊物上发文章。而是更要反省思考,自己能为学科还可以做些什么?或者说,到了一个新的阶段,是不是可以全身心地以学术为志业:
是不是可以不再只想着发三大刊、十五种期刊,而是沉淀反思自己的研究,多出几本经得起考验的教材和专著?是不是可以多想着如何加强学科建设?学术毕竟是众人之事,要推动学术共同体的形成。是不是可以多想着如何培养出好学生?毕竟学术需要薪火相传,学科需要用几代人的力量来建设。当然,教授也不可能置身于内卷之外。评上了教授,还有各种帽子要评,还要分三六九等。不论教授是人在庙堂还是江湖,身不由己,所以也不能严苛吧。
如此看来,各方都有自己的苦衷,各方的相互联系也就构成了我们今天的法学圈。于是乎,“卷”反而是集体无意识共谋的结果。如此来看,在法学总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法学圈的“卷”整体上还难以改变。除非有强大的外力介入,或有超级学者大破大立。而身处其中的法学教师特别是年轻教师,只能根据具体情况来做出决策。
说到底,“卷”还是不“卷”,这是每个法学人需要面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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