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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1年第7卷

上海市法学会 上海市法学会 东方法学 2022-11-11
为进一步推动法学法律学术研究成果的传播应用,2019年起上海市法学会与中国知网战略合作在线出版《上海法学研究》集刊,每年公开出版24卷千万字规模的大型法学法律原创学术文库,中国知网全文收录,可在线查询、下载电子版。《上海法学研究》集刊集中呈现法学法律界年度有品质、有特色的内容生产。截至2021年11月,《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2020、2021年全部72卷2300余篇文章全面完成编辑任务,1851篇文章已在中国知网全文上线,单篇下载量高达3000次。
《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1年第7卷目录———律师法学研究文集
主题:律师事务法治前沿问题研究


前沿问题


浅谈“蛋壳公寓暴雷”背后的法律关系及救济措施
余仙珍
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研究的学术争鸣探析
刘旭光 段明佐
浅议执行程序中对于二审自行和解的和解协议处置路径
王  军
浅析中美两国人工智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挑战与应对制度
王红燕 徐天冉
监测新型传染病的法制化路径之刍议——以新冠疫情事件为例展开
俞北瑜 包文超
影视解说类视频的分类定性与侵权分析刍议——以转换性使用为视角
孙文康 王讷敏
行政复议法修改的热点与趋势——基于CiteSpace知识图谱可视化分析
鲍田莉
不动产登记机构依职权进行更正登记的合法性审查——析陶某甲等诉上海市自然资源和确权登记局房屋登记案
王  琳 王  颖
立法与改革关系理论背景下的地方立法——以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立法过程为视角
孙晋坤

数字法治

论个人信息的边界
刘  炯 胡岚岚
人工智能与数据安全的矛盾统一
张云燕
APP侵犯隐私权民事诉讼实务难点浅析
韩  婷 张  洋
初论数据保护途径——以“爬虫技术”为视角
余盛兴 俞哲伦
数据红利与信息危机——兼论网络爬虫的罪与罚
徐宗新 陈沛文
对药物临床试验中知情同意环节的法律解读及完善建议
牛  伶

刑法研究

浅论走私古生物化石犯罪
史烁今 宋红光
串通投标罪规制范围探析
胡  婧 谢海涛
侵犯网络著作权犯罪的认定及辩护要点
蔡  勇
企业破产清算中的常见刑事犯罪罪名及实务建议
周楷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除罪论”之辩——基于犯罪实质概念展开的论证
黄  东 张  静
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人类遗传资源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陆  
刑法修正案(十一)溯及力的基本原则及路径展开
李  腾

企业合规

保健食品广告合规刍议
盖晓萍 李林芳
论企业如何开展刑事合规
张  健 栾成辰
域名所有者合规初探——从子域名的视角
张  谦
GDPR下对中国企业数据跨境合规的思考
范佳宜
区块链虚拟货币合规风险及刑事实务认定
虞思明 李俊杰
跨境电商互联网信息经营许可证申请及合规初探
王  乐 王  琪 余盛兴

商事研究

破产债权审核中的虚假债权
吴忠健
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之实务问题浅析
孔  丽
夫妻一方处分共有股权的行为认定
吴  瑛 杨丽存
试论股权转让交易中的矿业权收益争议
聂彦萍
股东以知识产权出资的主体与客体审查实务
何文曙
公司治理:“吹哨人”保护制度中几个重要问题的深度解析
杨  雷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的制度思考——以利益衡量理论为分析视角
段向坤 彭  兰 万淑君 关立宇张心婕 孙  岳 樊   锐 虎   生

教育法治

宪法教育:筑牢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根基
刘玉娟
司法审查对高校自治管理行为的介入强度与标准——析王某某诉复旦大学不服取消学籍决定案
王  琳 王  颖
前沿问题

1.浅谈“蛋壳公寓暴雷”背后的法律关系及救济措施
作者:余仙珍(上海市海华永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
内容摘要:通过对蛋壳公寓经营模式项下的法律关系进行分析,分析合同具体约定,结合各方主体之间的租金收取、租期长短等实际交易模式及现有法院裁决认定等进行综合分析,得出结论认为蛋壳公寓经营模式为二房东模式,租户与蛋壳公寓之间构成转租赁法律关系;进而分析二房东模式下的房东、租户各自享有的救济措施,指出蛋壳公寓暴雷中存在的问题是整个长租公寓行业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并对今后如何规范发展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蛋壳公寓  租赁  转租  救济

2.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研究的学术争鸣探析
作者:刘旭光(清华大学访问学者(2020-2021),上海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教研室主任,法学博士,讲师),段明佐(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校外导师,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研究会委员)
内容摘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聚焦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鲜活实践,围绕党内法规概念的规范化凝练、党内法规属性功能的争论与明晰、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以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发展史等方面,国内学界有着大量丰富的研究,其中也不乏针锋相对的观点争鸣。梳理总结十八大以来学界围绕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理论研究相关的争论与共识,可为加强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实践提供智力资源。
关键词:十八大  党内法规  制度建设  学术争鸣  学科体系

3.浅议执行程序中对于二审自行和解的和解协议处置路径
作者:王军(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内容摘要:双方当事人在二审过程中通过庭外和解并且撤回上诉的方式结案,在后续发生争议后应当如何处置,尤其是在诉讼及执行程序上,学界存在较多争议。虽然最高院出台了相关规定填补了现行法的空白,但就如何在执行程序中处置此类自行达成的和解协议及其中的法律基础,值得进一步探讨。
关键词:诉讼外和解  执行异议  执行条件  和解协议  执行程序

4.浅析中美两国人工智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挑战与应对制度
作者:王红燕(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权益合伙人),徐天冉(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内容摘要:近年来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给中美两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均带来了一系列挑战,从人工智能生成物的权利主体、人工智能侵权的责任主体、人工智能发明与作品能否受专利或著作权的保护以及不正当竞争角度分析人工智能对知识产权制度的挑战进行梳理,并总结了中美两国针对这些挑战在法律上具体规定了何种相应的应对制度。
关键词:人工智能  创作物  知识产权  著作权  专利

5.监测新型传染病的法制化路径之刍议——以新冠疫情事件为例展开
作者:俞北瑜(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包文超(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内容摘要:新型传染病具有难监测、易暴发流行、社会危害大等特点,监测的敏感性对能否及时纳入法定传染病管理,以及后续的预警、通报、发布而言至关重要。报告是监测的重要手段,其内容、方式及质量均影响着监测的有效及时性。我国现行传染病监测的相关法律规范针对法定传染病可谓行之有效,但对于新型传染病的监测仍存在有监测路径不清、监测敏感性不足,以及防范疫情漏报情形不力等问题。围绕厘清和完善新型传染病监测的法制化路径这一意旨,梳理和检视目前我国新型传染病监测的法律体系,且在厘定新型传染病的定义的基础上,提出并分析了我国监测新型传染病的三种可能路径,即疑似传染病的监测路径、以不明原因肺炎为代表的个案型不明原因疾病的监测路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监测路径。在监测新型传染病的路径选择上,应以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监测路径为主,且藉疑似传染病的监测路径、以不明原因肺炎为代表的个案型不明原因疾病的监测路径为重要补充。此外,亦在加强漏报检查与完善漏报责任、开展症状监测,以及采取非正式渠道的疫情报告等手段防范漏报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完善见解。
关键词:新型传染病  传染病监测  法制化路径  新冠疫情

6.对影视解说类视频的分类定性与侵权分析刍议——以转换性使用为视角
作者:孙文康(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王讷敏(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内容摘要:随着互联网视频行业的迅速发展,针对影视作品进行二次创作的影视解说类视频所带来的侵权问题研究逐渐受到了理论与实务界的重视。当使用行为产生新目的新价值新意义时可以构成转换性使用从而属于合理使用的理论,转换性使用理论与合理使用四要件之相互补充互相配合的作用。依据主要内容之差异将影视解说类视频分为盘点式剧情型、剪辑式剧情型、戏仿式解说型和挖掘式解说型,并运用转换性使用的视角分析了四种类型宏观层面的合理使用可能与侵权类型。分析影视解说类视频时本文的分类方法可以作为一种方便区分转换性使用与侵权的辨析思路。
关键词:影视解说类视频  分类  转换性使用  侵权  合理性使用

7.行政复议法修改的热点与趋势——基于CiteSpace知识图谱可视化分析
作者:鲍田莉(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公共管理与传媒学院本科生)
内容摘要:新时期,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持续推进,亟须加快优化国家法治体系。现行行政复议法实施过程中逐渐暴露一些问题,亟修改以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使用可视化工具CiteSpace对中国知网(CNKI)1994~2020年有关行政复议法的核心期刊进行可视化分析,获得作者共现图谱、机构共现图谱、关键词共现图谱、关键词聚类图谱以及关键词高突现词表,分析概括得出行政复议法存在行政复议定位问题、提升行政复议公正性,合理扩大受案范围、最大化解决行政纠纷;优化案件审理程序、凸显复议程序正义,密切复议诉讼衔接、构建特色纠纷解决机制;健全完善复议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复议质效五个方面的修改热点与趋势。
关键词:行政复议法  行政复议  可视化  文献研究

8.不动产登记机构依职权进行更正登记的合法性审查——析陶某甲等诉上海市自然资源和确权登记局房屋登记案
作者:王琳(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王颖(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内容摘要:不动产登记机构发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可以在特定情形下依职权进行更正登记,当前法律规定对依职权进行更正登记的情形规定较为原则,结合不动产登记的性质、登记机构的审查原则及审查权限,登记机构在行使更正登记职权时,应针对登记机构有能力也有相应权限对相关事实予以确认的情形,且履行通知、公告等法定程序。从合理性与信赖利益保护的角度来看,登记机构亦不宜轻易改变行政行为,影响现有的权利秩序。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  更正登记  合法性审查  行政审查  权利秩序

9.立法与改革关系理论背景下的地方立法——以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立法过程为视角
作者:孙晋坤(华东政法大学法政治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处长)
内容摘要:在不同的时空条件下,法律与社会变迁的关系以不同的样态呈现。中国改革开放的四十年,立法与改革的关系更是呈现出了独特的逻辑和形式。如何正确理解法治(立法)与改革、发展的关系,是自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高度关注的问题。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期,科学把握立法与改革的关系,在二者的关系结构中审视地方立法极具现实意义。2018年11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这是全国“放管服”改革领域第一部综合性地方性法规,是以立法引领和推动改革、实现立法和改革同频共振的生动体现,也为全国“放管服”改革按照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稳步推进提供了地方性立法尝试。
关键词:立法与改革关系  地方立法  “最多跑一次”  “放管服”
数字法治

1.论个人信息的的边界
作者:刘炯(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胡岚岚(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内容摘要:个人信息是网络信息安全、隐权保护的权利基础之一。各国立法对于个人信息均加以严格保护,如欧盟出台了统一数据规则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强调个人数据处理的绝对匿名化,美国出台的健康保险携带和责任法案(HIPPA)、加利福尼亚州消费者隐私保护法案(CCPA)等对个人信息要求实现去标识化,并对重识别进行限制。两种模式均对于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立法完善有借鉴意义,同时,对中国而言,立法宗旨应当是为了实现数据自由流动和个人权利保护之间的平衡。
关键词:个人信息  匿名化  去标识化  GDPR  个人信息保护

2.人工智能与数据安全的矛盾统一
作者:张云燕(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
内容摘要:随着政策的推动以及资本的关注,人工智能产业近几年发展如火如荼。2018年中国人工智能领域共融资1311亿元,增长率超过100%,2020年中国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将超1500亿元。当前人工智能的商业化主要是基于计算机视觉、智能语音、自然语言处理等技术,技术应用面广泛,涉及智能医疗、智能驾驶、智能家居等多场景。技术的发展在带给笔者便利的同时,数据安全的风险也与日俱增。从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的关系为切入点,列举人工智能可能危及数据安全之情况,分析人工智能引发的数据安全问题之法。
关键词:人工智能  大数据  数据安全

3.APP侵犯隐私权民事诉讼实务难点浅析
作者:韩婷(北京望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创始合伙人),张洋(北京望衡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
内容摘要:随着移动互联环境下手机应用程序(APP)的普及和大数据技术快速发展,以及公民权利意识的增强,因APP侵犯用户隐私权而引发的民事诉讼数量不断增加。民法典为此类纠纷提供了法律层面的请求权基础,但是司法实践中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如被告主体、管辖、证据、侵权认定等。对此,剖析问题难点及成因,通过对现行法的梳理,寻找解决问题的法律依据,并运用多年的实务经验,提出了解决相关问题的具体思路,以期推动隐私权保护工作。
关键词:APP  隐私权  民事诉讼

4.初论数据保护途径——以“爬虫技术”为视角
作者:余盛兴(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俞哲伦(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内容摘要:随着数据相关技术愈发成熟及从业者逐渐增多,数据作为一种企业获得利益的重要因素逐渐变为公司之间相互角逐的主角。企业之间的竞争重心已经逐渐从资本竞争向信息竞争的领域倾斜。在此种背景下,获得信息的手段变得愈发重要,爬虫技术作为一种在互联网上获取信息的手段,往往因其成本低、效率高的特点受到小型企业以及以搜索引擎作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之青睐。爬虫技术的工作原理为:根据搜索目的建立待爬行的URL队列,从中取出URL,访问该URL对应的页面,并进行页面解析,提取此页面上所有的URL并存入待爬行队列中,如此循环爬行,直到URL队列中的所有URL爬行完毕或满足系统的一定停止条件为止。简而言之,使用者能够通过爬虫技术在其所选定的范围内获取所需的特定信息,当“抓取”完成后,抓取者能够根据现实需要来决定缓存这些信息或是在其自己的网站上提供此种信息的访问路径。问题在于,此种“抓取”行为是否合法?数据持有者是否能够利用法律,应利用何种法律对其所持有的数据进行合理保护?值得进一步探讨。
关键词:数据法  权利保护  爬虫技术  反不正当竞争法  知识产权法  公法

5.数据红利与信息危机——兼论网络爬虫的罪与罚
作者:徐宗新(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沛文(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网络犯罪研究与辩护部主任)
内容摘要: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数据的爆炸性增长带来了全新的经济红利。在互联网企业不断地对数据衍生的红利价值进行掘取的同时,互联网用户的个人信息却面临着被滥用、盗用、泄露的安全挑战。为了应对数据红利背后的信息危机,我们需要重新厘清数据和信息的内涵与外延,明确二者的权属边界,同时明确获取数据的主要技术——网络爬虫,所存在的技术滥用风险与行为边界,并以此作为互联网企业的合规指引,为企业设置在数据的识别、获取、保管、使用全流程中的规范化管理路径,从而以合规的管理模式终止互联网企业野蛮生长,寻找数据红利与信息危机之间的平衡点。
关键词:数据产权  个人信息  网络爬虫  刑事合规

6.对药物临床试验中知情同意环节的法律解读及完善建议
作者:牛伶(上海正义永道律师事务所律师)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与人民健康需求的增长,创新药物的研发力度不断加大,药物临床试验的开展数量与日俱增,但以人体(患者或健康受试者)为对象的试验不可避免地会给受试者带来一定的风险,而现行法律中,并无专门针对临床试验领域的法律法规,也并未形成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例或裁判指引。本文将从《知情同意书》切入,进而对如何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药物临床试验中的知情同意制度提出构想与建议。
关键词:临床试验  知情同意   法律关系   受试者权益
刑法研究

1.浅论走私古生物化石犯罪
作者:史烁今(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宋红光(上海市海华永泰(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内容摘要:走私化石犯罪近年时有发生,相对于传统的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犯罪,其刑事法律规制有着不系统、不统一、不精准等特点,打击该类犯罪存在法律空白点。阐述走私古生物化石犯罪的概念、分类及其刑法规制的历史演变,分现有刑法及相关立法解释、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及其不足,探讨具体立法对策。
关键词:化石  刑法  立法问题  对策

2.串通投标罪规制范围探析
作者:胡婧(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谢海涛(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内容摘要:我国刑法第223条规定了串通投标罪,由于罪状较为简单,加之没有与之配套的司法解释,导致司法适用中出现混乱现象,甚至类似案例审判结果迥异。亟待厘清本罪司法认定的规则和半径,防止打击面过大,最大限度地促进市场竞争健康有序发展。从罪刑法定和社会危害性出发,禁止类推解释,不得将串通报价以外的条件的行为归入本罪惩处范围。由于拍卖、挂牌竞买与招投标业务模式不同、调整法律各异,不得简单地将串通拍卖和串通竞买作为本罪处理。无论强制或非强制招标项目,只有存在符合招标投标法形式要求的,才是适用本罪的前提。
关键词:串通投标  串通报价  拍卖  挂牌竞买  罪刑法定

3.侵犯网络著作权犯罪的认定及辩护要点
作者:蔡勇(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内容摘要: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使作品的创作、传播和保护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原有的著作权制度受到冲击和挑战,著作权的刑法保护制度也同样接受着新的考验与检视。侵犯网络侵犯著作权犯罪具有隐蔽性、跨地域性等特征,犯罪行为不易被发现、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也不易被确认,而且侵权技术手段更新快,侵权内容容易被删改,原始证据容易灭失,证据材料收集、认定困难,带来一系列法律适用的疑难,为律师在侵犯网络著作权案件上关于罪与非罪、罪重罪轻等提供了比较大的辩护空间。
关键词:网络  著作权  犯罪  辩护要点

4.企业破产清算中的常见刑事犯罪罪名及实务建议
作者:周楷人(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事务所刑法专业委员会主任)
内容摘要:企业破产清算是企业陷入经营困境后一种合法的解决手段,极大地保护了债权人及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在企业破产清算中时常发生刑事犯罪,其中以虚假破产罪、妨害清算罪等三类罪名较为常见。通过分析法律的规定,从实务的观点分析上述三种罪名,并辅以实务案例加以解释,同时对当前破产清算中涉及刑事犯罪的难点及原因进行了详尽的分析,最后从债务人、债权人和其他相关方的角度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实务建议。
关键词:企业破产清算  刑事犯罪  实务建议

5.“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除罪论”之辩——基于犯罪实质概念展开的论证
作者:黄东(华东理工大学校外导师、律师),张静(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具有三重社会危害性:其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逃避了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监管,削弱了国家对信贷规模、现金计划、产业政策的宏观调控,妨害了金融信贷秩序。其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普遍约定高额利息,提升了资金的使用成本,而借款人的履行能力缺乏保障,往往导致无法兑付的后果,严重威胁公众资产安全。其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还会诱发群体性事件和其他犯罪,损害社会管理秩序。因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具有现实的社会危害性,符合犯罪的实质概念,应当将其纳入刑法治理的范畴。那种主张吸收公众存款是正常的民间借贷,否认非吸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质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法目的是维护银行垄断利益,进而主张非吸行为除罪化的观点无法证成。
关键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犯罪的实质概念  社会危害性  金融信贷秩序   P2P

6.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人类遗传资源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作者:陆玔(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干部)
内容摘要:非法采集人类遗传资源、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罪系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罪名,司法实践中尚未有案例参照,准确理解和合理适用本罪需要结合社会的立法背景、刑法中的体系定位、罪名的构成要件以及司法实务的可行性操作等方面。
关键词:人类遗传资源  公共卫生  体系解释  司法适用

7.刑法修正案(十一)溯及力的基本原则及路径展开
作者:李腾(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律师)
内容摘要:刑修(十一)与原刑法条文的适用仍应坚持“从旧兼从轻”原则。“从旧兼从轻”原则的适用应坚持以下五点:第一,刑法溯及力适用的对象是发生于刑修(十一)生效之前已经实施完毕,但尚未判决生效的行为;第二,判断新法(裁判时法)与旧法(行为时法)“处刑轻重”的依据在于刑修(十一)生效前后对某一危害行为法定刑的比较,而非处断刑的比较;第三,对于行为人连续、持续实施某一具体犯罪行为至刑修(十一)生效之后的,应当适用刑修(十一)对该行为进行评价;第四,司法解释的适用同样应当遵循“从旧兼从轻”的原则。由于司法解释是对一定时期内刑法适用标准的具化和细化,司法解释本身也是存在时效性的;第五,对于刑法的溯及力而言,不仅涉及新法(裁判时法)与旧法(行为时法)的适用选择问题,还涉及刑法的追诉时效问题。在此基础上,刑修(十一)与原刑法条文的适用应处理好以下两对关系:第一,新罪名的增设,包括纯正的新罪罪名增设、从原有罪名中独立成罪的罪名以及事实上的增设新罪,对此要处理好新罪与原有罪名的竞合适用;第二,构成要件的修订,包括对罪名行为类型、犯罪对象、刑罚量的增补或调整,对此要从实质角度入手衡量刑修(十一)前后罪名刑罚的轻重。
关键词:刑法修正案(十一)  溯及力  从旧兼从轻  新罪
企业合规

1.保健食品广告合规刍议
作者:盖晓萍(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林芳(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内容摘要:保健食品与药品的区别要点在于是否“以治疗疾病为目的”;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要害是混淆概念,以使受众在促使身体健康的角度产生保健食品和药品的模糊认知,从而被误导;保健食品广告是否合规的要旨在于不能把保健食品混同于药品,即不能明示或暗示疗效之类信息;保健食品广告合规的依据为我国广告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违反法律规定,虚假广告参与主体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要接受行政处罚,甚至承担刑事责任;因此,保健食品广告合规需要综合施策。
关键词:保健食品  广告  合规  食品安全法

2.论企业如何开展刑事合规
作者:张健(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栾成辰(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内容摘要:确立有效刑事合规基本标准需要考虑企业规模、企业领域、发展阶段等多种因素。有效刑事合规的基本标准应当包括预防机制、识别机制和应对机制等多方面的要素。刑事合规制度,将使企业合规多元化和比例性特征更加鲜明,为企业的长远发展保驾护航。
关键词:合规建设  刑事法律风险  防范  专业

3.域名所有者合规初探——从子域名的视角
作者:张谦(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内容摘要:从两个涉及子域名使用的侵权诉讼案件出发,讨论因错误理解信息技术术语而导致诉讼策略不正确的应对方法,并在此基础上展开,初步探讨域名所有者如何针对子域名的使用构建合规思路,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域名  子域名  所有者  使用者  合规  技术服务使用权

4.GDPR下对中国企业数据跨境合规的思考
作者:范佳宜(上海市海华永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内容摘要:2018年颁布的《一般数据保护条例》作为个人数据保护领域的一部重要的法律规定,有其非常典型的示范意义。受其域外适用效力的影响,全球范围内的众多跨国企业的数据合规都面临了较大的挑战。中国在数据安全领域同样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则,通过这样的法律文本正在逐渐完善其相关的法律体系。中国在涉及数据跨境领域的法律法规与GDPR的要求,具有某种程度的一致性,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企业如何在数据跨境上实现合规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关键词:GDPR  数据安全  企业数据合规  数据跨境  个人数据

5.区块链虚拟货币合规风险及刑事实务认定
作者:虞思明(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李俊杰(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律师)
内容摘要:自区块链技术诞生以来,围绕其合法性的争论就从未停止。作为该分布式记账技术奖励机制的重要体现形式,区块链虚拟货币得益于其自身的技术特性和多种应用前景受到了世界金融业的广泛关注。但在区块链经济繁盛的同时,该技术也不免成为了一些犯罪集团、恐怖主义、地下黑产违法犯罪、逃避监管的工具。通过梳理目前国内区块链虚拟货币监管现状与相关刑事罪名的基础上,探讨常见虚拟货币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认定,期冀对办理该领域新型合规、刑事辩护业务的法律从业者关注、发掘新技术带来特殊合规机会与辩护空间能够有所帮助。
关键词:区块链  虚拟货币  合规  刑事责任

6.跨境电商互联网信息经营许可申请及合规初探
作者:王乐(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王琪(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余盛兴(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
内容摘要:随着互联网经济繁荣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或个人实体选择以互联网作为开拓市场的重要渠道。但是,目前互联网经营方面的合规建设尚未与互联网的发展情况相匹配,使得在互联网进行经营的主体面临更加不确定的合规风险。对此,应当厘清跨境信息服务的基本概念,明确跨境电商平台经营的合规要求。通过梳理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的立法现状、整理目前跨境电商平台管辖权的研究情况、总结大型电商平台证照申请情况,对调整经营许可证适用范围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推动跨境电商平台的合规经营。
关键词:跨境电商平台  跨境信息服务  互联网信息经营许可证  合规
商事研究

1.破产债权审核中的虚假债权
作者:吴忠健(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内容摘要:近年来,在破产案件数量显著增加的同时,案情也逐渐复杂,呈现多样化的趋势。无论是业务量,还是专业能力,都给管理人带来新的挑战。现行法对于债权申报及债权审核都有具体的规定,实践中仍然存在虚假的劳动债权和虚假的普通债权的情形,可以通过审核债务人的诉讼及执行卷宗、债权申报资料本身的合理性、其他债权人提供的信息加以甄别。对于疑似虚假债权,可以从债权本身的虚假程度、虚假的债权金额等方面予以确认,并在不同的时间段对已经认定的虚假债权进行妥善处理。
关键词:破产债权申报  虚假债权  债权审核  信息甄别  确认标准

2.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之实务问题浅析
作者:孔丽(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内容摘要:公司证照返还纠纷案件属于小众类案件,近六年以来,平均每年约100余件,但对该类案件的实务问题进行研究分析,依然具有一定实践意义。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的证照是公司的合法财产,其对证照的所有权受到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公司证照作为公司的一种特殊权利凭证,在公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其区别与公司的普通财产,也区别与物权法上的物。根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每天新注册公司在1.5万-2万户之间,上海每天新注册公司近千户,而公司印章和证照就如自然人的身份证一般使用频繁,与自然人不同,法人主体的印章和证照的保管与使用通常法定或者指定自然人保管。公司控制权不稳,发生争夺时,象征公司身份的重要信物—公司印章与证照的占有将尤为重要。结合经办案件与检索的部分案例,围绕管辖争议、诉讼主体资格的确定以及公司证照持有的权利基础和不当认定等展开论述。
关键词:公司证照返还  管辖  主体资格  实务问题  权力基础

3.夫妻一方处分共有股权的行为认定
作者:吴瑛(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丽存(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内容摘要:股权具有财产和人身双重权利属性,是一种复合性的权利,权利行使较为复杂。随着投资方式的多样化,夫妻共有股权纠纷问题日益增多。我国公司法以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在共有股权处分方面的规定尚不明确,司法实践中对共有股权性质的认定之不同,导致在处理夫妻一方转让共有股权的类似案件上的差异化。通过对共有股权性质的分析,从“无权处分”和“表见代理”两方面对夫妻一方处分共有股权进行探讨,结合善意取得制度,从维护交易安全和家庭稳定等多维度提出明确法律处理标准、建立相应的制度规范、增加夫妻共有股权管理机制等完善建议。
关键词:共有股权  无权处分  股权转让  善意取得  表见代理

4.试论股权转让交易中的矿业权收益争议
作者:聂彦萍(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实务律师)
内容摘要:2017年4月,国务院正式出台《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此后地方政府陆续开始向企业征缴矿业权收益。与此同时,2020年、2021年,企业内部因股权转让交易中的交易对价是否已经包括矿业权收益这个问题产生了很多争议。交易中通常以收益法对矿业权进行评估,该等收益法是否已经涵盖了政府要提取的矿业权收益,是近期最大的争议。
关键词:矿业权  产权交易  收益法  矿业权收益

5.股东以知识产权出资的主体与客体审查实务
作者:何文曙(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
内容摘要:知识产权所有人可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不仅包括知识产权所有权,还包括知识产权使用权、申请权及非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出资极具价值,但在实务中,知识产权出资尚存在出资主体出资不实、出资客体出资瑕疵等问题,如何界定知识产权有效出资以及出资到位亦成为法院裁判的重点。为防范出资风险,企业需要把握出资主体法律资格、约定特定条件下的补充出资义务,同时对知识产权进行有效评估。
关键词:知识产权出资  出资瑕疵  知识产权评估

6.公司治理:“吹哨人”保护制度中几个重要问题的深度解析
作者:杨雷(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内容摘要:“吹哨人”起源于英国警察发现有罪案发生时会吹哨子的动作。我国现行制度中也有类似的概念,被称为“举报人”,其定义较“吹哨人”更为宽泛,包括内部和外部的所有“知情人”。我国尚未制定一部专门的、统一的“吹哨人”保护法,采用“举报人”的概念将相关制度规定于宪法及诸多法律法规中。如果我国将国外“吹哨人”保护制度纳入立法规划,这些问题将成为立法工作的着力点。在一次次重大安全事故中面临“监管失灵”的尴尬后,监管部门考虑通过内部“知情人”从内部攻破堡垒的可能性将越来越大。
关键词:公司治理  吹哨人  内部“知情人”  举报人  保护制度

7.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的制度思考——以利益衡量理论为分析视角
作者:段向坤(宁夏大学法学院,讲师),彭兰、万淑君、关立宇、张心婕(上海海华永泰(银川)律师事务所四级律师),孙岳、樊锐、虎生(上海海华永泰(银川)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内容摘要:随着经济社会化的推进,基础设施的商业化趋势不断加强,在基础设施项目中,人们不再局限于在政府提供抑或私人提供中做二选一的选择,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成为整合社会资源,提高公共物品建设和运营效率,发挥资本最大使用价值,实现市场机制最大化的重要途径。然而PPP模式作为舶来品,在中国实践过程中也遇到了理论和现实的双重挑战。如何在法治的框架下,针对这些问题给出务实而高效的方案远非一篇文章所能解决,对此我们有必要引入利益衡量理论,为PPP模式中存在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提供有效的方法论支持。
关键词:PPP  利益衡量  资产证券化
教育法治

1.宪法教育:筑牢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根基
作者:刘玉娟(北京信息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硕士)
内容摘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青年学生是国家未来的栋梁,良法需在实施中才能保障其生命力得以永续,宪法教育是宪法实施的基础。新时代的宪法修改必将在指导思想、制度建设、实践推动等方面把全面依法治国、依宪执政推向新高度,唯有不断开创新阶段青少年宪法教育的新思路,进一步厘清宪法教育中基本内容的边界,突出法治教育中宪法教育的地位,转变宪法教育中形式主义的倾向,构建宪法教育多方主体协同机制,方能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让宪法成为凝聚社会共识的最大公约数,成为具有生命力的国家根本法。
关键词:新时代  宪法教育  法治教育  青少年教育

2.司法审查对高校自治管理行为的介入强度与标准——析王某某诉复旦大学不服取消学籍决定案
作者:王琳(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王颖(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内容摘要:高等学校作为行政法上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行使公共管理职权,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履行管理职责。当高校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的学生依法作出相应处理时,其行为对学生的受教育权产生实质影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法院在对此类行为进行司法审查时,既要彰显司法的监督与救济功能,保障学生的基本权利,也要保持一定的谦抑审慎,主要着眼于学生重要权利的维护和防止不正当的程序,实现高校有限自治与司法理性监督的统一。本案中,复旦大学对原告是否属于“高考移民”、有无违规获取贵州省高考资格的事实已进行全面调查,并遵守法定程序作出取消学籍决定,保障了处理结果对学生的公平、公正。
关键词:高校自治管理  司法审查  行政诉讼  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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