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学术前沿郭雳|精巧规制理论及其在数据要素治理中的应用精巧规制理论主张授权多元主体共同参与规制,利用丰富的政策工具组合,追求较少干预下的双赢结果,是对回应型规制理论的改良与革新,成为理论界追求更优规制过程中的重要里程碑。精巧规制理论在西方政府战略和组织倡议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并成为金融危机后金融科技监管的新范式,同时也在理论适用场景、政策工具组合、协调配合要求与成本收益均衡等方面存在争议。在数据法领域,精巧规制影响了欧盟数据保护机构的组织定位与执法方式选择,体现在自我规制、第三方规制等诸多方面。精巧规制理论在规制策略选择、行政执法协调等环节与我国数据要素治理相契合,《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亦体现出该理论的内在原理。有必要考虑在重塑我国数据要素规制目标并确立底线红线的基础上,推动政府功能朝向规则制定统一与规制协调转型,引导被规制者和第三方更充分地参与数据要素治理全过程,以精巧之治实现数据要素的良法善治。(全文刊《行政法学研究》2023年第5期)郭雳,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喻海松|数据犯罪刑法规制模式的现状评析与未来展望作为保障法,刑法在数据时代全面介入数据的法律保护已属必然。我国数据犯罪刑法规制呈现出立法与司法相交互的路径,涉及罪名包括计算机数据犯罪、个人信息犯罪、国家秘密类数据犯罪、商业秘密类数据犯罪和其他数据犯罪五大类。刑法未针对数据犯罪设置专门罪名,而是通过罪群将数据犯罪纳入刑法规制范围。这一罪群以计算机数据犯罪和个人信息犯罪为主、以其他数据犯罪为辅,呈现出间接保护、多重保护和重点保护等特征属性。立足当下,对数据犯罪的刑法规制宜维持目前的罪群模式,摒弃刑法先行的路径依赖;展望未来,在前置法对数据确权完成的前提下,可以设置包容性相对较强的侵犯数据权益罪,以进一步严密刑事法网,更好地满足数据权益保护的现实需要。(全文刊《法学杂志》2023年第5期)喻海松,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刑事处处长。梁云宝|数字经济时代盗窃罪去行为秘密性要件变动的时代要义我国传统的盗窃罪结构存在缺陷,在数字经济时代亟需进行现代化的革新。域外盗窃罪结构曾发生的去行为秘密性要件的变动与该罪结构现代化关系不大,维护治安稳定才是其真实的历史动因。“行为秘密性”存废分歧实质是两套盗窃罪结构之争,它们分别以占有和取得为中心,对秘密性作“实质解释”后是否取消这一要件所形成的处罚范围差异并不大,真正扩张处罚范围的是财产性利益纳入了盗窃罪对象。在数字经济时代,我国盗窃罪结构现代化的关键不在于去秘密性,而在于对扩张的财产性利益如何进行规范化,短期内试图以精确的类型化方案进行根本解决似乎为时尚早,去除替代盗窃罪构成要件分析的类推适用等措施才更妥当,这是数字经济时代探讨去行为秘密性变动的真正时代要义所在。(全文刊《法学》2023年第10期)梁云宝,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敬波|数字政府的发展与行政法治的回应随着数字行政的广泛普及,以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的行政法律制度体系难以有效因应数字政府的发展,“数字+人工”复合型的权力运行机制存在权力约束软化和行政责任弱化的可能性,高度集成的数字行政存在行为边界不清、规则不明、程序缺失等问题。应对数字行政发展所带来的法律难题既需要从宏观上解构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树立整体治理的理念,也需要从中观上重构行政管辖制度,规范数据权力,明确自动化行政边界,更需要从微观上厘清行政证据规则,嵌入正当程序,明晰法律责任,为数字政府构建基本法律框架。(全文刊《现代法学》2023年第5期)王敬波,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琦|数字私力救济——基于远程控制网联物的权利实现数字经济社会中物的网联化,使权利人可以通过远程控制义务人占有的网联物来督促其履行或者直接实现权利,此即数字私力救济。我国司法实践中已经出现了大量数字私力救济案件,但学理研究尚不充分。数字私力救济作为非暴力且通常基于当事人合意的自力救济手段,不但具有合法性,而且具有法政策优势,法律应当肯定其正当性并予以积极规制。物权法的规制作用体现在,占有保护规则型塑了数字私力的合法性界限。不同数字私力形态与占有保护的关系不同。“闭锁或取走型”私力构成占有侵夺,需要义务人的有效事前同意才能排除占有保护,“软件锁定型”和“云服务停止型”私力则不构成占有妨害。合同法的规制作用体现在,一方面,质量瑕疵规则会对远程控制系统的效果起到限制作用;另一方面,合同关系存续使得当事人有义务避免远程控制,为解除这种义务,操控方要么需要法定依据即抗辩权,要么需要意定依据即“数字私力条款”,对该条款的内容应当按照正当程序理念加以严格规制。(全文刊《法学研究》2023年第5期)王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朱嘉珺|生成式人工智能虚假有害信息规制的挑战与应对——以ChatGPT的应用为引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引发的虚假有害信息风险极为复杂,涵盖“积极生成型”“消极生成型”和“人为操纵型”等多种情形。依靠其独特复杂的内外部因素,生成式人工智能打破了学术界与实务界迄今关于搜索引擎算法“不能、不想、不愿”生成虚假有害信息的所有立场分歧与理论认知,更是在法律定位、归责认定上对现行网络虚假有害信息相关法律规制发起了挑战。有鉴于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类通用属性,对其规范应当超出一般算法的规制框架,以人工智能基础性立法为基底建构特定的算法诽谤规制路径。一要坚持层级治理的规制逻辑,建立多元主体协同共管机制、设立涵盖多责任主体的内容监管机制、创建具有高拓展性的风险监测机制;二要在“刺破人工智能面纱”原则的基础上,探索生成式人工智能为责任主体的新型诽谤救济规则,包括探寻以“AI价值链”为导向的归责方法,以及适用于过渡期的暂代型诽谤救济模式。(全文刊《比较法研究》2023年第5期)朱嘉珺,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教授。新规速递上海市监局|《基于区块链的智能网联汽车行驶数据存证技术规范》2023年10月12日,上海市监局网站公布《关于对上海市地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件确立了基于区块链的智能网联汽车行驶数据的存证原则,规定了存证内容、存证技术、数据采集、传输与存证频次、区块链存证技术平台要求,并给出了证实方法。适用于基于区块链技术对智能网联汽车行驶数据的存证。(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交警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智能网联汽车登记备案办法(试行)》2023年10月16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网站公布《关于对(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办法》共三章二十一条,对智能网联汽车登记实施主体、申请条件、检测事项等予以明确,明确了注册、转让、变更、注销等业务办理所需资料、登记流程、登记内容等事项,明确智能网联汽车自登记后每年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相比传统机动车注册登记后每2年检验一次且第2、第4、第8年免于上线检测。(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国家密码管理局|《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2023年10月17日,国家密码管理局网站公布《关于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办法》征求意见稿包括总则、资质认定、行为规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6章,共44条,进一步细化了资质认定条件,对申请材料、申请审批程序和技术评审以及资质证书、事项变更与资质延续等提出了规范要求;为保护政务活动敏感信息和数据安全,征求意见稿还进一步明确了外商投资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时应当依法进行安全审查的要求。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年度报告、重大事项报告、信用监管和重点监管等监管机制。(国家密码管理局)市场监管总局|《网络销售特殊食品安全合规指南》2023年10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布《关于印发的通知》。市场监管总局提出,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以《网络销售特殊食品安全合规指南》为基础,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补充、细化地方法规和文件要求,形成本行政区域网络销售特殊食品安全合规指南,并针对监管人员、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食品经营者等开展专题宣贯和培训,便于相关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参考使用。《网络销售特殊食品安全合规指南》为业务指导文件,不作为执法依据和监管职责划分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网信办|《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2023年10月18日,国家网信办发布《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促进人工智能技术造福于人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提出,发展人工智能应坚持“以人为本”理念;面向他国提供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时,应尊重他国主权,严格遵守他国法律,接受他国法律管辖;发展人工智能应坚持“智能向善”的宗旨;发展人工智能应坚持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则;推动建立风险等级测试评估体系;逐步建立健全法律和规章制度,保障人工智能研发和应用中的个人隐私与数据安全;坚持公平性和非歧视性原则;坚持伦理先行,建立并完善人工智能伦理准则、规范及问责机制,形成人工智能伦理指南,建立科技伦理审查和监管制度;坚持广泛参与、协商一致、循序渐进的原则;积极发展用于人工智能治理的相关技术开发与应用;增强发展中国家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等。(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北京市经信局|《北京市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2023年10月19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了《北京市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主体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大部分,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试点范围;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职责范围;加强组织实施、完善配套措施、强化总结推广等。《工作方案》选取13家市级委办局、各区级政府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试点单位,自行灵活设立首席数据官,职责范围包括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强数据资源管理、提升指导监督能力、提高数字思维素养、促进人才队伍建设等。同时,《工作方案》还鼓励各区级政府再选取有条件的下级单位开展试点工作,积极鼓励各类企业设立首席数据官。(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上海市网信办|《上海网站平台受理处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指引(试行版)》2023年10月19日,上海市网信办公布《上海网站平台受理处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指引(试行版)》。《工作指引》中明确了属地网站平台针对涉企网络侵权举报信息受理处置要求和工作机制要求,并对受理时效、处置规范、台账记录等工作细则进行积极探索,完善分级分类处置举措,压紧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帮助网站平台把握涉企网络举报处置重点和工作流程,鼓励各网站平台在涉企网络侵权保护等方面采取积极措施,提高线上涉企举报受理处置效率。(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法律适用国知局|国知局发布30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第二批典型案例”2023年10月12日,国家知产局网站公布《关于印送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第二批典型案例的函》。本批典型案例共30个。在案例11中,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深化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坚持高位谋划推进,通过纳入知识产权地方条例,加强法治保障,制定实施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办法,上线多跨贯通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系统构建集存证公证、登记服务、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和权益保护于一体的数据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路径,强化部门协同和市县联动,确定14个试点市县,建立常态交流、月度晾晒、季度总结机制,形成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浙江方案”。(国家知识产权局)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英国因大规模网络黑客攻击对Equifax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