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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上海法学研究》2022年第11卷

上海市法学会 上海市法学会 东方法学 2024-01-09


为进一步推动法学法律学术研究成果的传播应用,2019年起上海市法学会与中国知网战略合作在线出版《上海法学研究》集刊,每年公开出版24卷千万字规模的大型法学法律原创学术文库,中国知网全文收录,可在线查询、下载电子版。《上海法学研究》集刊集中呈现法学法律界年度有品质、有特色的内容生产。截至目前,《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2020、2021年全部72卷和2022年1-22卷3100余篇文章全面完成编辑任务,2675篇文章已在中国知网全文上线,单篇下载量高达4000次,总下载量超70万次。
《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2年第11卷目录——2022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法治青年论坛文集

主题元宇宙:适用人类规则的数字世界


本卷特稿



NFT政策研究报告


NFT课题组


元宇宙法治



元宇宙数字财产权保护


宋晓红


元宇宙发展中法律风险规制路径的建构——以检察治理为落脚点


邵  旻  肖  凤


元宇宙对行政权力行使的阻碍与应对


程凡卿


“元宇宙”空间虚拟数据作品合理使用制度构建


王若凡  韦昕彤


元宇宙背景下人工智能著作权法律主体资格问题研究


郭家利


元宇宙数字财产权制度构建与法律保护困境之反思与检视


方  敏  段文澜


元宇宙的社会风险与法治化解


姜向龙


元宇宙视域下的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研究——以“云端人设”与“现实人设”的统一程度为视角


周是伦


论元宇宙游戏的隐私侵权及治理模式


刘安怡


“元宇宙”下国际贸易跨境数据流动规则展望与中国因应


王君洁


论权利“模块化”理论下元宇宙虚拟财产法律性质


吴匡政


元宇宙中的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以工程索赔领域优化争议评审方式为例


邓栩健


元宇宙法律问题的回应性治理


罗  艺  佘瑾杨


元宇宙中虚拟货币法律规制


李幼埙  付荷爽


元宇宙活动的潜在风险与刑事对策


顾  伟  陈朝铭


元宇宙背景下个人信息保护规则之重塑


马  晗  刘晨威


数字时代法治



NFT数字作品版权规则的解析与适用


宋珊珊


数字时代NFT及元宇宙规制路径探索


严  驰


NFT技术下首次销售原则在数字图书领域的延伸性适用


宋知恒


数字时代下功能性失灵的对质权与因应之策


王士博


行政执法视域下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风险规制


袁  菲  曹  宇


人工智能法治



引法入链——由The DAO事件切入


顾劼宁


“冷热交替”地再思考:人工智能裁判的困局与进路


尤文杰


人工智能在刑事审判中的应用限度与优化


王景龙  闫刘芹


智能投资顾问法律问题研究


吴  升

本卷特稿

1.NFT政策研究报告

作者:NFT课题组(NFT政策研究课题组召集人:苏宇,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课题组成员:李怀胜,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陈吉栋,同济大学副教授;李敏,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冯洁语,南京大学副教授;赵精武,北京航天航空大学副教授)

内容摘要:非同质通证(Non-Fungible Token,又译“非同质代币”,简写为NFT)的兴起是区块链领域一个引人注目的创新。近两年来,全球范围内NFT热潮迅速升温,成为区块链行业乃至整个数字经济发展的一大热点。作为未来区块链领域引人注目的重要应用,NFT蕴含着广泛的战略机遇,同时也潜在巨大的社会经济风险。应当全面、深入、客观地看待NFT的潜在利弊,对NFT的风险治理作精当、高效、恰如其分的制度安排,在风险的前提下开展NFT业务试点,基于风险可控及敏捷治理的原则逐步推进NFT市场与行业的发展。
关键词:NFT  区块链  数字经济  分类监管  风险可控原则  敏捷治理原则

元宇宙法治

1.元宇宙数字财产权保护
作者:宋晓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内容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元宇宙从一个单纯的科幻概念已经开始进入千家万户。元宇宙中的交易模式、经济模式、信用模式和现实世界存在较大差异,传统的法律需要结合元宇宙的实际场景进行适应调整。其中,数字财产是元宇宙经济的基础组成部分,是元宇宙世界的经济命脉,亟须相关法律适应数字财产权的变化,并对数字财产权进行法律保护。从数字财产权的属性和演化展望出发,对元宇宙中的数字财产权进行法律定性分析,数字财产权是一种依托于平台的特殊财产权,拥有部分物权属性和债权属性,应当被法律保护,并提出一定政策建议,供立法者参考。
关键词:大数据  元宇宙  数字财产  财产权  物权属性  债权属性

2.元宇宙发展中法律风险规制路径的建构——以检察治理为落脚点
作者:邵旻(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肖凤(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内容摘要:元宇宙是更高维度的互联网,具有沉浸式体验、虚拟身份、多元化等特征,当前在第一、第二、第三产业都已落地应用,其中“数字人”的应用较为成熟。从规制违法犯罪行为、引导新兴技术发展、规范数字经济发展角度,对元宇宙发展进行法律规制具有显著的必要性。当前,元宇宙发展面临的法律风险挑战主要表现为:数据安全风险系数高、盲点多和跨境监管难,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著作权侵权、数字孪生作品专利侵权、数字人所有权归属认定困惑等问题,以及责任承担主体的确定、划分和跨境元宇宙的法律管辖难等问题。面对这些问题,可以从构建政府、行业、学界的多元化治理格局,精准适用法律法规解决各种风险问题,以及用好“红绿灯”规则和加强预判指引找准检察治理的着力点,实现元宇宙法律风险规制路径的建构。
关键词:元宇宙  数据安全  知识产权  责任承担主体  法律规制  检察治理


3.元宇宙对行政权力行使的阻碍与应对
作者:程凡卿(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
内容摘要:自2021年下半年以来,元宇宙概念风行于全球资本市场与舆论界,引起了各国政府与学术界的高度关注。我国行政机关对元宇宙的兴起同样给予高度重视,并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以求充分发挥元宇宙在数字经济领域的优势。然而,新兴事物通常具有两面性。元宇宙在集合了区块链、人工智能、5G通讯等高新技术的同时,也会给行政权力行使带来阻碍。国籍淡化、运营资本化、AI技术壁垒化、管理权限私有化等技术特性对行政权力行使的强制性、公益性、优益性、单方性提出了挑战。必须通过建立以行政机关为主导元宇宙发展规划、强化元宇宙建设技术实力、完善元宇宙法律规范的方式予以应对,正确协调元宇宙与行政权力的关系。在充分保障行政权力正常行使的基础上,实现元宇宙建设促进国家稳定与发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根本目标。
关键词:元宇宙  数字经济  行政权力  技术壁垒  算法应用  法律规制


4.“元宇宙”空间虚拟数据作品合理使用制度的构建
作者:王若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韦昕彤(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元宇宙”是一个虚拟现实空间,在这个虚拟现实空间里用户可以借助信息互联网技术、人工智能技术、虚拟现实技术与计算机环境和其他用户进行互动,形成两个相互交叉又相互平行的世界。在元宇宙背景下虚拟数据作品的增长提出了构造新的法律秩序的需求,从而推动其产业发展。在立法、司法层面,虚拟数据作品的出现体现了著作权客体及其权利扩张的必要性。为避免著作权的过度扩张,合理使用制度的构建显得尤为重要,在立法层面引入一般条款,司法层面考虑“合目的性”及“比例原则”,由此将转换性使用引入其中,创建我国合理使用制度的本土路径,从而达到平衡激励元宇宙平台投资者的积极性与避免赢者通吃、保护公共利益的目的。
关键词:元宇宙  虚拟数据作品  合理使用制度  合目的性  比例原则  公共利益


5.元宇宙背景下人工智能著作权法律主体资格问题研
作者:郭家利(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元宇宙是与现实世界相平行的“去中心化”的虚拟数字世界,人们通过虚拟交互设备可以自由地出入元宇宙,并在其中扮演理想的角色。而伴随着元宇宙的出现,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得到了更大程度的推进。有学者提出人工智能应当参照自然人或法人的规定视为法律主体,并为其建立一套全新的权利义务标准。也有学者提出,视人工智能为居于现有主体和客体间的一种“新主体”,以此来区别其他人类的辅助工具。但是,上述的设想经不住人类中心主义、作者权体系等角度的检验,不仅无法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减轻法律风险,更为利用人工智能进行著作权侵权留有更多的可能,最终扰乱现有著作权的体系稳定。在元宇宙为视角下,著作权法无需为人工智能赋予法律资格,而应当在现有的体系框架下解决人工智能作为一种辅助工具而产生的问题。
关键词:人工智能  元宇宙  著作权  法律主体资格  虚拟数字世界  虚拟交互设备


6.元宇宙数字财产权制度构建与法律保护困境之反思与检
作者:方敏(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段文澜(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内容摘要:2021年作为元宇宙开启的元年,互联网迭代升级大幕正式拉开。加之疫情的影响,物理的阻隔促使大家广泛认识到元宇宙的发展更迫在眉睫,游戏范式为元宇宙的构建与实现提供了有力借鉴,但作为相对独立于又高度依赖于现实世界的元宇宙成功构建前提之一便是厘清元宇宙数字财产权法律问题,元宇宙数字财产权的法律定性直接影响现实世界财产权制度,且数字财产权依赖于现实世界真实个体对应的元宇宙中虚拟身份,未来日臻成熟的技术将导致虚、实身份界限无限缩小,数字财产权的变动不仅关系到现实世界财产权的变动,更因虚、实身份的独立与不可分性,未来现实世界的财产权秩序将面临伴生于数字财产权变现、流转、继承所衍生的巨大伦理秩序失衡的风险。
关键词:元宇宙  数字财产权  财产安全  现实世界  虚拟世界  网络监管


7.元宇宙的社会风险与法治化解
作者:姜向龙(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作为互联网的未来形态,元宇宙领域相关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展现出了极为广阔的应用背景,但同时也带来了法治方面的全新挑战。现阶段,元宇宙的治理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相关法律滞后且边界不明晰,容易产生负面的效果;游戏作为未来元宇宙打开消费者市场的先锋,凭借其真实的感觉可能成为犯罪模拟器;元宇宙的发展可能会脱实向虚导致实体经济的崩塌。消解元宇宙带来的社会风险,有赖于多方主体之间的互联互通,度量节奏与把控强度。我们需要将元宇宙从一个技术概念转化为法学研究的客体,对其技术层面的内涵进行法学意义上的转化,进而提供相关的研究思路。通过这样一种方法来将现今最紧迫的四大风险进行化解,同时为未来可能出现的元宇宙相关风险进行理论上的铺垫。
关键词:元宇宙  社会风险  法治  数字经济  国家安全  法律秩序


8.元宇宙视域下的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研究——以“云端人设”与“现实人设”的统一程度为视角
作者:周是伦(中山大学法学院本科生)
内容摘要:随着元宇宙元年的降落,虚拟与现实人设的双向映射问题凸显。抽离于传统网络云端人设,元宇宙云端人设由表征财产性人设和人格性人设的信息组成。由于元宇宙具有唯一的身份认证,“云端人设”与“现实人设”具有高度统一性,但其面临的正当性挑战需要寻找规范化路径予以回应。通过选择元宇宙多元平衡模式的价值观,构建技术与法律的互动机制让用户人设选择自由更加安心,用户对人设统一程度的偏好需要强调发挥市场的作用以实现人设选择的自由,不必大耗监管成本。此外,通过将元宇宙中的“人”的法律地位解释为“自然人”,将元宇宙云端人设的法律性质解释为个人信息权益纳入现有法律救济体系中,并期望纳入物权请求权体系,获得更严格的保护。
关键词:元宇宙  个人信息  云端人设  现实人设  法律救济  NFT


9.论元宇宙游戏的隐私侵权及治理模式
作者:刘安怡(美国乔治城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元宇宙游戏是由虚拟现实技术构成,具有互联网性质的大型多人在线游戏。元宇宙游戏中的隐私由虚拟现实空间与游戏规则构成。根据游戏规则以及侵权主体,元宇宙游戏中的隐私侵权行为分为五种:游戏构建规制之内玩家运用技术规则侵权、游戏构建规则之外玩家违反构建规则侵权、第三方突破构建规制侵权以及游戏平台违反初始构建规则侵权,游戏构建规则之内游戏平台运用构建规则侵权。然而,民法典无法完全规制隐私侵权行为,玩家与游戏平台之间的权利不对等,元宇宙游戏技术存在隐私漏洞。根据技术规制原则以及境内外立法实践,元宇宙游戏隐私治理应当从软件层、数据层以及硬件层对技术进行规制,并设立由政府主导的第三方数据信托平台。
关键词:元宇宙  虚拟现实  隐私侵权  游戏规则  技术规制  治理模式


10.“元宇宙”下国际贸易跨境数据流动规则展望与中国因应
作者:王君洁(复旦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元宇宙”是一个围绕去中心化核心,基于海量多层渗透数据与区块链、人工智能技术集合而搭建的,多国合作、共建共享的虚拟空间环境。传统贸易时代的WTO机制具有分类体系滞后、多边谈判受阻的弊病。数字贸易时代下,CPTPP、USMCA、RCEP等自由贸易协定融入了数据流动、数据本地化、源代码、算法与交互式计算机服务条款,跨境数据流动规则呈现出贸易优先、安全限制、隐私保护三种监管模式。“元宇宙”时代,国际贸易中大体量、全方位、高价值的跨境数据流动将驱迫国际规则向去单一化、价值融合、技术辅助方向迈进,中国应把握数据主权,构建分类分级体系,适当放宽数据流动限制,积极主动参与元宇宙新规则构建,为未来国际贸易数据治理争取先发优势。
关键词:元宇宙  自由贸易协定  跨境数据流‍动  ‍数据主权  数据治理  国际贸易


11.论权利“模块化”理论下元宇宙虚拟财产法律性质
作者:吴匡政(兰州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元宇宙作为虚拟现实、数字孪生、区块链等新技术的“综合体”,其承担了人类对“下一代互联网”的期待。有别于传统互联网,元宇宙因受区块链等技术的影响,具备了“永久在线”、实时发生、不可篡改等特性,导致其上虚拟财产的形态也不同于传统互联网和现实世界。这对传统财产权理论应对产生了极大挑战。传统互联网虚拟财产规制中实务和理论无法有效沟通,理论界单一权利学说难以满足实务需要的既存困境出发。参考英美财产法演进路线,扬弃吸收英美“权利束”“模块化”财产权理论。最终通过具体权能明确元宇宙虚拟财产性质,构建元宇宙虚拟财产权体系,以期满足新时代财产权利的保护需要。
关键词:元宇宙  权利束  区块链  虚拟财产  模块化  财产权


12.元宇宙中的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以工程索赔领域优化争议评审方式为例
作者:邓栩健(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在当前工程索赔领域中,受制于制度设计以及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争议评审作为一种争端解决方式,其优势特点未能得以充分发挥。小组的规则设计、成员的组织构成、程序的设计模式、结果的实际效果长期处于非理想状态,争议评审的高成本、低效率、窄广度现状降低了争议评审的权威性与普适性,争议评审流于形式化,丧失其在争端解决中的功能性优势。在依托区块链技术作为底层逻辑的元宇宙中,争议评审方式制度设计缺陷与技术局限性能够得以补足。通过增设争议评审预备小组以构筑争议评审制度的长效机制;搭建三类联盟链分别解决争议评审过程中信息信度、参与广度以及评审效度;优化专家参与投票机制以及评审激励手段等方式,以评审方式为代表的元宇宙中的争议解决机制得以构建。
关键词:元宇宙  区块链  争议评审  工程索赔  纠纷解决  评审激励


13.元宇宙法律问题的回应性治理
作者:罗艺(甘肃政法大学副教授),佘瑾杨(甘肃政法大学法学本科生)
内容摘要:“元宇宙”概念在Roblox招股书中的出现,便是集合了商业梦想的平行乌托邦。元宇宙由现实世界、虚拟世界以及二者交互的世界三个层次构成,元宇宙的三个“世界”出现的新问题需要现有法律予以有效的回应。在现实世界中,现有制度对新兴问题的调控有限;在交互层面出现虚拟身份权益纠纷与国际法律识别难题;在元宇宙内部,与现实的理念冲突和实践困境。在分析元宇宙面临的三个层次的法律挑战的基础上,可厘清在元宇宙治理中法律与伦理的界限,现实世界多元共治法律革新,元宇宙虚拟世界的自治法律构建。
关键词:元宇宙  法律挑战  虚拟世界  现实世界  回应型法  法律治理


14.元宇宙中虚拟货币法律规制
作者:李幼埙(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付荷爽(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内容摘要:近年来,“元宇宙”这一概念开始走进大众视野。作为与现实世界平行的虚拟空间,元宇宙空间中发生的活动能与现实世界产生真实的联系。虚拟货币是具有货币性质的数据代码组合,能够满足元宇宙数字空间的需要,其与现实货币之间的价值交换则成为了“跨空间”联系的逻辑基础。但是,现有虚拟货币存在着币值不稳定、监管难度大等风险,无法直接适用于元宇宙空间。现有虚拟货币的种类中,“数字人民币”及“稳定币”在元宇宙中有进行适用的可能性,进行交易的平台可以分为中心化与去中心化两类,适用不同的规制手段。此外,元宇宙是一个无国界的虚拟空间,对其中的虚拟货币进行的监管带有国际法性质,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较为适合承担对其进行监管的国际法责任,可通过“直接控制”与“间接控制”两种方式将其纳入监管轨道。
关键词:元宇宙  虚拟货币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法律规制  数字人民币  货币监管


15.元宇宙活动的潜在风险与刑事对策
作者:顾伟(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陈朝铭(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内容摘要:随着AR、VR、5G、云计算等技术成熟度的提升和沉浸式体验的实现,元宇宙正逐步从概念走向现实,它重构了现实中的社交、生活乃至经济社会系统,并为所有领域赋能、为所有个体赋智、为所有主体赋速。然而,新技术改变世界的同时,也引发了元宇宙黑暗面和潜在的犯罪风险。刑法具有滞后性,但刑法学研究不应滞后,立法者必须深入了解新兴技术生态,才能推动传统法律跟上元宇宙发展步伐。从解读元宇宙技术特征出发,分析元宇宙中可能存在的犯罪风险及犯罪特点,并对犯罪问题进行了大体分类,随后基于元宇宙当前和未来两个发展阶段,研究现行刑法的适用及存在的困境,最后简要探讨了构建元宇宙法治生态的路径。
关键词:元宇宙  犯罪风险  刑事对策  法治生态  多头监管  刑事责任


16.元宇宙背景下个人信息保护规则之重塑
作者:马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刘晨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与现实移动互联网不同,元宇宙作为虚实结合的新型社会形态,展现出的去中心化特征对个人信息保护规则提出了挑战。其中数据和算法的改变以及用户和平台角色上逐渐向平衡趋势的总体走向,让用户也逐渐走向元宇宙数据舞台的中央。在元宇宙背景下,过往静态规则治理模式展现出一定的弊端,此时无疑需要新型法律治理模式予以回应。知情同意作为现实生活中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原则,在元宇宙中也应当被赋予重要地位,因此在治理方式上,应当由平台主导转向由用户自治和政府、平台他治的共同治理模式,以消解动态风险下的元宇宙治理困境。
关键词:元宇宙  社会形态  个人信息保护  用户自治  社会治理  平台法治

数字时代法治

1.NFT数字作品版权规则的解析与适用
作者:宋珊珊(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内容摘要:NFT是一种架构在区块链上映射数字内容或资产的所有权凭证,版权则“栖身”于NFT映射的数字作品。NFT作为区块链技术的重要应用,为连接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提供了新的技术方案,对元宇宙等新业态、新经济、新赛道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有利于激活市场潜力,推动文化产业的流动和发展,契合城市数字化转型的趋势和需求。基于NFT不可互换、非同质化等特点,其在在数字版权保护领域具有天然优势,但在具体的应用场景中,仍然存在无法确认原生作品版权、仿盘盗版等侵权问题。在现有著作权法框架下对NFT发行交易中的版权权利类型、适用规则、应对方式进行解读,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规范新兴市场发展。
关键词:NFT  所有权  版权  发行交易  新兴市场  平台责任


2.数字时代NFT及元宇宙规制路径探索
作者:严驰(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NFT和元宇宙的概念引发了当今社会的广泛关注与讨论。由于法律规制具有一定的滞后性,NFT与元宇宙的新兴概念所引发的违法犯罪现象已初露峥嵘。长此以往,不仅会影响到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还会对国家的总体经济安全带来挑战。以元宇宙游戏The Sandbox为例,从多个角度对NFT和元宇宙进行规制分析。数字经济是如今国家经济增长的新助力,十九届五中全会上明确提出要加速发展数字经济。因此,研究当前时代背景下对NFT及元宇宙的规制路径有重大现实意义。通过多管齐下的布局,才能更好地促进数字经济的发展,加速数字社会的形成。
关键词:区块链  NFT  元宇宙  数字资产  法律规制  数字时代


3.NFT技术下首次销售原则在数字图书领域的延伸性适用
作者:宋知恒(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
内容摘要:首次销售原则基建于传统出版领域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者利益不平衡的格局,用以协调双方发行权和所有权的冲突。传统数字图书领域囿于电子书传播载体的无形性、所有权未移转、复制行为难遏制等因素,难以适用首次销售原则。但NFT技术赋予了电子书新的特性,使其满足了数字首次销售原则延伸性适用的四个前置性要件,再结合数字图书馆公益性的特征,数字图书领域成了作为适用数字首次销售原则试点的最优解。以NFT技术为依托,在防范各类风险的基础上将数字首次销售原则应用到多个场景上将是未来的一大趋势。
关键词:首次销售原则  数字首次销售原则  数字图书领域  NFT技术  电子书  公益性


4.数字时代下功能性失灵的对质权与因应之策
作者:王士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博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庭审中的对质区分为权利本位的权利对质与工具本位的职权对质。我国在以庭审实质化为基点,推动职权对质向权利对质更迭的过程中,呈现出认罪案件简化对质和零口供案件虚化对质的景象。与此同时,丧失“对抗感”的在线庭审、“去证人化”的大数据证据、过载的海量数据和真实性推定的区块链存证规则,在数字技术的挑战下,物理空间以人证为中心的对质功能性失灵,需对以数据和算法为中心的虚拟空间之挑战作出反应。鉴此,应明确设置庭审对质机制的首要价值是权利保障,否则其有名存实亡之危机。并以人类参与程度为标准确定出庭证人,利用区块链+隐私计算技术保障辩方的阅卷权,以此实现对质权的功能性回归。
关键词:数字时代  对质权  大数据证据  区块链存证  在线庭审  虚拟空间


5.行政执法视域下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风险规制
作者:袁菲(新疆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曹宇(新疆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当今,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已经从社会治安扩展到私人商业等领域。基于其唯一性、永久性与侵害后果的不可逆性等特征,该技术存在潜在法律风险也不容小觑。着眼于非政府部门应用人脸识别技术所带来的风险,应正视行政执法环节风险规制的缺陷,使其在规制技术应用风险方面有所作为。立足实际,借鉴域外,以建立行政申请审核程序、强化行政监管力度、明确行政责任界定范围、增加多元化救济途径为主要手段,以收规制技术应用风险的整体成效。
关键词:人脸识别技术  法律风险  行政执法  个人信息保护  风险规制  多元化救济途径

人工智能法治

1.引法入链——由The DAO事件切入
作者:顾劼宁(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基于区块链和智能合约技术的第一个去中心化自治组织The DAO资产被“盗”,引发了一场论战。论战双方看似对立,实则都持“代码即法律”的立场。但他们没有认识到代码替代法律的难度与后果。因此,引法入链具有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必要性。一方面,基于维多利亚式工业体系的进化史以及互联网被纳入监管的历程所体现的历史逻辑,法律必然介入也必然滞后。另一方面,冒然管控会扼杀创新,而无视风险则要付出代价,加密世界的问责无政府状态会使之成为一个“柠檬市场”,所以法律必须介入,但介入必须审慎。在“包容审慎”与“技术中立”理念的指引下,对于加密元宇宙,一要积极开展监管试点,二要充分利用“看门人”机制,三要鼓励开发监管科技。
关键词:区块链  去中心化自治组织  依法治链  包容审慎  监管试点  看门人机制


2.“冷热交替”地再思考:人工智能裁判的困局与进路
作者:尤文杰(中山大学司法体制改革研究中心研究人员)
内容摘要:目前世界范围内针对人工智能司法理论探讨和实践研发大多仍然处于初级司法人工智能层面。当前发展水平下的司法人工智能尚未完全实现人工智能裁判,这主要是受制于技术和理论层面的双重困境,包括司法数据的不规范、模拟法律推理水平较低等。但这些困境并不能阻碍“弱人工智能裁判”的实现。探索构建人工智能裁判快速审理程序应当成为下一阶段“智慧法院”建设的重点。人工智能裁判必须规定一定的适用范围,并规定审前和审后的审查程序,保留当事人程序异议机制等。通过“冷热交替”的再三思考,我们或许能够洞察人工智能裁判的未来。
关键词:人工智能  司法裁判  智慧法院  简易程序  司法改革  异议机制


3.人工智能在刑事审判中的应用限度与优化
作者:王景龙(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闫刘芹(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当前我国人工智能在刑事审判中的应用主要分为类案推送系统、证据审查系统以及裁判偏离预警系统,这三种类型的应用可以分解为人工智能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两个方面。人工智能应用于刑事审判之中存在一定的限度,在事实认定方面体现为难以准确提取案件信息、难以有效审查证据内容、难以量化证明标准;在法律适用方面体现为难以有效模拟法律论证过程、难以有效模拟法律解释过程。为此,可以从完善司法数据的收集与识别、加强法律规则与算法规制的融合以及协调传统裁判与智能裁判的关系等三个层面,优化人工智能刑事审判应用的路径。
关键词:人工智能  刑事审判  事实认定  法律适用  应用限度  人工智能刑事审判应用的优化


4.智能投资顾问法律问题研究
作者:吴升(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在梳理和分析智能投资顾问立法、执法、司法等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将2019年新修订的证券法基础理论结合人工智能的前沿法治课题,对域外实践与相关规范进行比较法分析,对比分析我国市面上几大主流智能投顾的智能化水平、实际涉及的证券业务等。发现智能投顾领域存在主体缺失、无证经营、监管交叉、监管重叠和监管空白等问题,对金融科技、我国经济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均有不良影响。从牌照的供给、智能投顾的市场定位和实际需求、国内外智能投顾的异同、证券监管理论与现实的矛盾等方面分别分析其产生原因。最后针对存在的三项主要问题提出准确界定我国智能投顾的发展阶段和法律属性,开放传统法律主体体系和市场准入、发放全功能牌照,进行功能监管、原则监管、科技监管和包容性监管的举措建议。
关键词:智能投资顾问  法律主体资格  证券法规制  人工智能  科技监管  包容性监管

往期精彩回顾

目录|《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2年第10卷
目录|《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2年第9卷
目录|《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2年第8卷
目录|《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2年第7卷
目录|《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2年第6卷
目录|《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2年第5卷


上海市法学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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