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案例:莒南法院“要素智审系统”为审判工作提速
⬆“要素审判智审系统”登记证书
2019年8月8日,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要素式审判智审系统” V1.0通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审核,获得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这是莒南法院将要素式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与信息化手段有机融合、深度开发利用的一项智力性成果。近五年来,该院适用“要素式”审判方式审理案件27283件,适用率为民商事案件总数的77.6%,年结案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
推行“要素式”审判,优化审判资源配置
2015年初,莒南法院为有效解决“案多人少”矛盾,积极应对员额制改革,针对传统民商事办案方法主要依赖法官庭审纠问为主,司法辅助人员及律师、当事人发挥作用不到位,导致审判效率不高等问题,抽调人员成立课题组,把司法改革后“人员分类了,工作怎么分类”纳入研究,探索推行了“要素式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
该院针对法律关系相对单一、法律事实较为清晰的类型化案件,如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借款合同等类案,根据类案特点归纳提炼出案件裁判所需查明的审判要素,分别制作成格式化的《诉讼要素表》,置于院机关便民诉讼服务大厅和各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站,要素表电子模板发送全县各律师事务所,实行法院导诉员指导当事人立案前填表或律师指导填写相结合,提升了当事人、律师在表达诉求、搜集提供证据等方面的司法参与度。
⬆ 民间借贷案件《诉讼要素表》
“要素式”审判,通过引导当事人填写要素表、法官助理组织召开庭前会议、法官进行要素式审理等方式,改变了过去主要以法官庭审纠问为主的传统办案模式,实现了以法官为主导,当事人、律师、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司法参与主体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的良好新机制。
强化节点管理,全面落实繁简分流
“要素式”审判,改变了通过案件标的作为案件繁简分流造成的有些“大案不繁”、“小案不简”等弊端,将审判活动科学划分为事务性工作和决策性工作,明确了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权利清单,以“庭前会议”为管理“节点”,节点前的大量事务性工作放权法官助理,节点后的决策性工作由法官完成。
庭前会议由法官助理主持召开,主要组织当事人核对要素表、进行证据交换、总结无争议的事实和有争议的问题,缩小当事人之间实质性的分歧,适时进行庭前调解,使近70%的简单案件在法官开庭前调解结案。对案情复杂、调解不成功的再由法官集中审理裁判,法官开庭时对无争议的事实直接予以确认,重点审理有争议的焦点、难点问题,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简案快办、繁案精审,使审判工作 “效”与 “质”同步提升。
截至今年8月23日,该院民商事案件结案率为79.9%,调解撤诉率为55.6%,同比上升了6个百分点,二审发改率下降了9.4个百分点。
此项改革创新,有效解决了审判工作面临的瓶颈问题,通过内部挖潜,实现了资源优化、效能提升的良好效果。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撰文评价“要素式”审判是“审判工作的一次技术革命”、 是“司法改革成效的展示板”。该创新做法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动态》刊发,周强院长先后两次批示肯定。
研发智审系统,改革成果助力审判
2017年5月以来,莒南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省市法院建设智慧法院部署要求,依托“要素式”审判成果,与青岛某科技公司合作,运用信息抽取、智能决策、OCR图像识别、NLP自然语言处理等成熟技术,联合研发出了适合当前基层法官应用、可操作性强的审判辅助系统—“要素式审判智审系统”。
⬆ 要素审判智审系统当事人外网立案页面
⬆ 要素审判智审系统十大类型案件
⬆ 要素审判智审系统工伤案件要素表
该系统用信息化科技手段提供审判辅助和智力支持,与当事人网上立案、法官日常办案、审判云平台管理系统无缝衔接。当事人立案时上传起诉状、要素表等诉讼材料,法官助理庭前会议总结无争议事实及争议问题,法官开庭审理焦点问题、对关键证据进行质证、认证等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系统自动对案件要素分析梳理、归纳提取,实现了将起诉状、要素表、庭前会议笔录、庭审笔录、合议笔录、裁判文书等关键内容的智能识别、“靶向”粘贴,可依次智能生成庭前会议笔录、庭审笔录和近80%相似度的裁判文书,为“法官减负”、审判提速提供了智力支撑。
⬆ 审判云平台内裁判文书自动生成页面
该系统在开发使用方面,充分考虑了基层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实际操作中只要把握好案件要素信息的录入、庭前会议、庭审等关键环节的信息补充完善,每个笔录、文书模板均可智能生成,法官与助理、书记员只需在相应模板简单修改即可,实现了“傻瓜式”操作,更贴近于审判一线实际需求。
专家点评
张海燕
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矛盾纠纷不断涌入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已成为人民法院发展中的一个制约性障碍。在现行体制下,如何强化创新驱动,发挥创新引领作用,激发队伍内部活力,实现审判质效提升最大化是基层人民法院面临的新课题。
莒南县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改进传统审判模式弊端,探索推行了要素式审判权改革,旨在通过固定类案要素、召开庭前会议、进行要素式庭审等方式,放权法官助理高效完成事务性工作,使法官有更多精力决策裁判,在法官员额制平稳过渡、落实案件繁简分流、审判效率提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基础上,该院把调研成果与智慧法院建设有机结合,成功研发了“莒南法院要素式审判智审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立案、庭前会议、庭审、合议、文书制作等流程环节的信息共享、链接提取,最后智能生成近80%相似度的裁判文书。智审系统作为莒南法院要素式审判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革成果的延伸和深入开发利用。近期,该系统顺利通过国家版权局保护中心审核,获得著作权登记证书,这是对这一研究智力成果的充分肯定。
实践证明,该项改革创新来自审判一线,服务审判一线,把改革成果与信息化手段深度融合,有效解决审判一线面临的瓶颈问题,完全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的若干规定》、《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建设智慧法院等基本精神,必定具有长远的发展前景和长久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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