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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 | 六类危害疫情防控刑事犯罪案件将依法严惩

山东审判 2021-03-08
2月10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疫情防控期间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情况及下步工作打算,公布典型案例,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傅国庆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全省法院如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为疫情防控提供司法服务和和保障?

傅国庆: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以及最高法院决策部署,迅速下发通知,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提出明确要求,做出具体安排,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坚持依法从严打击。对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失职渎职、非法经营等危害疫情防控和公共安全的刑事犯罪案件,在全面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准确定罪量刑,用足用好刑罚措施,符合判处重刑乃至死刑条件的,坚决依法判处,充分体现依法严惩精神,决不让犯罪分子利用疫情占到任何便宜。同时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确保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切实提高审判效率。我们近两年来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已经建成了比较完善的网上办案系统,全省法院目前具备网上开庭功能的法庭已经有932个,这为我们在当前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两手抓、两不误提供了有利条件。2月3日至2月9日,全省法院利用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或微信小程序“山东微法院”,通过网上立案等方式新收案件8335件,结案5883件,通过互联网开庭134次。运用执行办案系统,执行结案2333件,执行到位金额102076.8528万元。省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接处群众电话1.1万件次。为了及时有力打击危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下一步,全省法院对相关案件要依法快速受理,优先审理,快审快判。对具备相应条件的,将尽量利用远程视频提讯系统提讯被告人,运用网上视频庭审系统开庭审理和宣判,运用网上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公开裁判文书,运用网上执行办案系统及时执行相关案件财产刑部分,以确保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审判进行。同时,我们也正组织力量,加快升级完善网上远程办案办公系统,积极协调推进刑事案件政法一体化协同办案系统建设,尽快实现刑事案件全程网上流转、网上办理,以信息化助力审判提质增效。三是强化联动工作机制。一方面,着力加强审判保障和监督指导,三级法院均已经提前组建专门的审判团队或明确专人,负责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的审判和监督指导,建立了案件报备、请示汇报、要情专报等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明确相关刑事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即应层报省法院。对下级法院就法律适用等问题的请示汇报,上级法院要加强指导,及时答复,统一执法思想和裁判标准。同时,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及辩护律师的沟通协调,落实信息通报、线索移送和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案件会商、提前介入工作机制,绝不在审判环节贻误战机。四是加大司法宣传力度。积极利用网上公开开庭、公开宣判、公开裁判文书和融媒体等宣传手段,及时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普法,强化舆论引导,把相关案件审判变成推动依法防控的法治公开课、犯罪警示课,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教育、引导和警示、震慑作用。


本文转载自:齐鲁石敢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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