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患者掀起上衣做检查,发现上方竟然有个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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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民赫小姐
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急诊科
做心电图检查时发现
在空调下竟有一个监控探头
正对着病床
这个探头到底为何会安装在这里?
2月16日,港大深圳医院回应称,出于诊疗需要,急诊科自行安装该监控设备,未向医院备案,目前科室已整改完毕,院方暂未发现视频资源外流情况,就此事给患者造成的不安深表歉意。
患者投诉
监控摄像正对病床,担心隐私泄露
2月13日下午5点,市民赫小姐因发烧、心悸前往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就诊,在急诊科2号分流站做心电图检查时,赫小姐突然发现在墙面空调下方有一个闪烁蓝灯的监控探头正对着她的床位拍摄。
赫小姐表示,因为做心电图需要掀起上衣配合检查,当时她询问操作护士那个是否是摄像头,并要求拉好帘子,但护士只是象征性地拉了一下,帘子盖不住摄像头。“检查前没有人告诉我这里有摄像头。”赫小姐气愤地表示。
检查结束后,赫小姐担心自己身体隐私泄露,要求查看监控删除相关视频,并打电话报警。随后,在警方见证下,她与值班护士长达成共识,约好2月14日在医院一同调看监控并删除视频内容。
当时,值班护士长解释,医院监控分为内部监控和外部监控,该监控探头为内部监控,主要用于防止医疗纠纷,上级领导才持有密码调看视频,不存在外泄可能。
但2月14日,赫小姐依约再次来到医院时,当天负责接待的值班护士长却表示,监控录像已经删除了,同时称,该监控探头是经过医院登记备案的。
对此,赫小姐表示,先前双方约定在查看录像后,当着自己的面删除,但现在医院自称私下删除录像,在这情况下,她无法确信自身隐私没有泄露可能。同时,她质疑摄像头安置在这里多久了?除她以外,此前还有多少位不知情的病人身体隐私遭到拍摄?
医院回应
科室自行安装,未向医院备案
2月15日,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官方回复称,因诊疗的需要,急诊科自行在分流区公共区域安装监控设备,弥补拍摄死角,但未向医院备案。随后急诊科在该区域设置心电图检查室时,未考虑到已存在的监控系统,才导致情况的发生。
目前,医院已要求急诊科立即拆除自行安装的监控设备,并按医院工作规范重新申请,同时将心电图检查室调整到诊疗区域内。2月15日,医院启动全院范围的监控设备巡查,确保没有未经医院审批而自行安装的监控设备情况再次发生。
针对赫小姐担心的视频外流情况,院方称,未发现急诊科的监控视频资料外流,未对急诊科病人隐私造成损害。
而对于赫小姐质疑作为当事人,为何不能查看监控的原因,院方表示,根据医院相关规定,医院监控录像非经司法部门要求,第三方无权调取、查看,其关于查看及恢复监控摄像存储卡中被删除内容的诉求属于民事纠纷,建议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解决。
此外,医院对于此事给患者造成的不安深表歉意。
对于医院摄像探头
是否涉嫌侵犯患者的隐私问题
法律人士也纷纷发表看法
有律师认为,根据广东省政府2009年4月1日实施的《广东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第6条第一款第9项规定:“医院等公众活动和聚集场所的重要部位,住宅小区的出入口和周界”,应当建设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该条第二款规定:“以上所称重要部位、重要路段,是指涉及公共安全的部位或者路段。”
那么,对于将要对特定患者【一般来说都是一一进行】进行个体疾病监测诊断的场所,她的私密性是毋庸置疑的。根本不属于上述规章确定的【公众活动和聚集场所的重要部位】,安装摄像探头,于法无据!
再者,上述规章第7条明确规定,禁止在【更衣室】安装监控设备,很显然,医院除非证明心电检测设备不同于该患者更衣的地点,否则很难自证清白。
对于此事,你们怎么看呢?
星标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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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深圳晚报综合(深广电第一现场、南方+)
编辑 | 林冬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