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我们欠中药专利一个授权
从去年从国家层面开始对中药的重视,到新冠病毒疫情治疗中中药发挥的重要作用,专利制度对于中药保护或许急需有一个调整。
因为中药在专利保护中似乎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或许,我们欠中药专利一个授权。
中药专利备受争议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个人申请多占比大,非正常专利申请比较严重
2、中药组合物专利审查中创造性判定难
3、中药治疗的技术效果的认定标准不清晰
4、中药专利申请中毒性药材的安全性问题
5、中药临床试验方案科学审查背后的伦理问题
简单说起来就是,中药专利“垃圾”多、授权难。
解决这些问题要面临怎么样的挑战?
要给中药专利一个授权,要解决以下问题。
首先还是要“去伪存真”,把真正有价值的专利申请留下来,把想通过专利政策浑水摸鱼的专利申请赶出去。
在国内中药配方的近8万多篇发明专利申请中,撤回专利3.4万件,占比超过高达40%。而这里面,大部分专利是提交到专利局,拿到申请号就不要了。
而这些撤回的专利中,61%的为个人申请,里面的原因就不用说明了。
通过制定重要领域特定的申请质量管控体系,似乎可以降低此类专利的产生与存在。
其次就是要完善专利审查制度,形成准确、统一、清楚的审查标准。
继续以上面的8万的数据样本分析,我们来看看经过审查后结案的数据情况:
驳回 | 36.8% |
授权 | 33.6% |
权利终止 | 29.6% |
进一步统计去除了中药专利的药物分类号:A61P(化合物或药物制剂的特定治疗活性),上面的数据是:
驳回 | 25.9% |
授权 | 46.3% |
权利终止 | 27.9% |
可见,根据统计数据,中药专利的驳回占比较非中药要高出10个百分点。
导致驳回数据较高的原因较多,例如前面提出的那些问题。但随着中药产业的日益成熟,急需在官方的研究下制定出一套解决这些问题的公开公正科学的方案。
这样既方便发明人充分的提供相关的资料,也方便代理师和审查员形成一个稳定合理的保护范围。
最后,还需要申请人、代理师、审查员默契配合,共同形成强保护的意识。
我们来看两篇分别来自中药专利的代理师和审查员的专业学术论文,所给出来的观点:
北京高沃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薛红凡在《浅谈中药组合物专利在审查过程中创造性的认定》一文中的观点:中药组合物专利与其他类型的组合物专利不同,具有配伍特点和组分协同作用的复杂性,因此,在审查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到中药组合物的特殊性,不能将判断西药创造性的标准生搬硬套用到中药组合物专利的审查过程中。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医药生物发明审查部宋江秀在《试论中药组合物发明创造性的审查思路和方法》一文中的观点:中药组合物发明的创造性评判应当在坚持创造性评判的一般性原则和方法的基础上,尊重中医药理论体系的特点,体现中医药发明的特色,通过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合理判断,恰当评述,不断提高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让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适应市场需求、并能体现和提升中药行业发展水平的高价值专利申请获得快速、稳定、合理的专利保护。
可见,各方都在摸索保护和审查之间的规制,都在寻找一个科学的、各方都能够接受的统一标准。
最后,Limit相信通过政策的引导、作用的凸显、多方的努力下,中药专利会迎来一个崭新的春天。
参考文献
《试论中药组合物发明创造性的审查思路和方法》,宋江秀
《浅谈中药组合物专利在审查过程中创造性的认定》,薛红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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