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白宫:拜登签署总统政令加快推进量子科学
昨日(2022年05月04日),美国白宫发布关于加强国家量子倡议咨询委员会的行政命令,命令指出,为了确保美国在量子信息科学及其技术应用方面继续保持领先地位,下发了6条行政命令,以下为具体内容。
根据《宪法》和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律,包括《国家量子倡议法案》(公法115-368)(NQI法案)第104(a)条和《美国法典》第3章第301条赋予我作为总统的权力,并为了确保美国在量子信息科学及其技术应用方面继续保持领先地位,特此命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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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量子信息科学(QIS)可以使工业界、学术界和政府在知识和技术方面取得变革性进展。因此,《国家量子倡议法案》(NQI)旨在确保美国在QIS及其技术应用方面的持续领导地位,是一个实质性的、持续的国家优先事项。
根据《国家量子倡议法案》第101条建立的国家量子倡议计划包含了整个联邦政府的贡献,例如,在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NSTC)量子信息科学小组委员会(SCQIS)或NSTC量子科学的经济和安全影响小组委员会(ESIX)中拥有成员资格的行政部门和机构所开展的QIS研究、开发、示范和培训活动。
02.
(a) 为确保国家量子计划和国家从不同的专家和利益相关者那里获得证据、数据和观点,特此成立国家量子计划咨询委员会(委员会)。根据《国家量子倡议法案》,委员会应就国家量子计划向总统、SCQIS和ESIX提供建议。
(b) 委员会由科技政策办公室主任(主任)或主任指定的人员和不超过26名成员组成,这些成员是美国公民,代表工业界、大学和联邦实验室,他们有资格就质量信息系统和技术研究、开发、示范、标准、教育、技术转让、商业应用或国家安全和经济问题提供建议和信息。
(c) 委员会应设两名联合主席。主任或主任指定的人应担任委员会的一名共同主席。总统应从任命的成员中指定另一名共同主席,与主任一起担任共同主席。
03.
(a) 委员会应向主席、SCQIS和ESIX(小组委员会)提供建议,并提出建议供主席在审查和修订NQI计划时考虑。委员会也应履行《国家质量控制法》第104条规定的所有职责。
(b) 委员会应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04.
(a) 各机构负责人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委员会共同主席的要求下,向委员会提供有关质量信息系统及其技术应用的信息。
(b) 委员会共同主席可设立常设小组委员会和特设小组,包括技术咨询小组,以协助委员会并向其提供信息。
(c) 主任可以要求委员会、常设小组委员会或特设小组的成员,如果目前没有获得接触机密信息的许可,可以根据2009年12月29日的行政命令13526(机密国家安全信息),或任何后续命令,获得适当的许可和准入决定。
(d) 根据《国家质量控制法》第102(b)条,国家量子协调办公室应向委员会提供技术和行政支持。
(e) 委员会成员在委员会的工作应无任何报酬,但可获得法律授权给在政府机构中间歇服务的人员的旅行费用,包括代替生活费的每日津贴(5 U.S.C. 5701-5707)。
05.
2019年8月30日第13885号行政命令(建立国家量子计划咨询委员会),特此撤销。
06.
(a) 只要经修正的联邦咨询委员会法(5 USC App.)(FACA)可能适用于委员会,总统在《联邦咨询委员会法》下的任何职能,除了《联邦咨询委员会法》第6节中的职能,应由能源部长与主任协商,按照总务署署长制定的准则和程序执行。
(b) 本命令中的任何内容都不得被解释为损害或以其他方式影响:
(i) 法律赋予行政部门或机构或其负责人的权力;
(ii) 管理和预算办公室主任有关预算、行政或立法建议的职能。
(c) 本命令的执行应符合适用的法律,并视拨款情况而定。
(d) 本命令无意也不会创造任何权利或利益,无论是实质性的还是程序性的,任何一方在法律上或衡平法上都可以针对美国、其部门、机构或实体、其官员、雇员执行,或代理人,或任何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