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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茬儿:修订本《隋书》之十二

百无一用 中古史研究 2020-09-05
 

接茬找茬儿。


修订本卷五十四《李彻传》载“李彻字广达,朔方岩绿人也。父和,开皇初为柱国”[1]。


按:《周书》卷二十九《李和传》,“天和三年,进位大将军,拜延绥丹三州武安伏夷安民三防诸军事、延州刺史。六年,进柱国大将军。建德元年,改授延绥银三州文安伏夷安民周昌梁和五防诸军事。以罪免。寻复柱国。隋开皇元年,迁上柱国”[2]。又,《北史》卷六十六《李和传》李和“隋开皇元年,迁上柱国”[3],所载亦同《周书》。


李彻之父李和,历仕北魏、西魏、北周而至隋四朝,于北周武帝天和六年时已晋柱国大将军即省称柱国,虽“以罪免”,而后又复“柱国”职。隋建立,开皇元年李和以旧朝柱国之职擢为上柱国,于次年病故。修订本卷二十八《百官下》“高祖又采后周之制,置上柱国、柱国、上大将军、大将军”等,[4]又“上柱国、郡王、国公、开国郡县公,为从一品”,“柱国、太子三师、特进、尚书令、左右光禄大夫、开国侯,为正二品”。[5]上柱国位在柱国之上,地位崇隆。另,李和墓1964年于陕西三原县发现,并出土墓志,题为《大隋使持节上柱国德广郡开国公李史君之墓志铭》[6],尤为明证。


故,修订本此处“柱国”当为“上柱国”甚明,夺文“上”一字。


知我罪我,言论自由。



注释:
[1]页1539;旧本亦同,见页1367。[2]中华书局点校本,1971年,页498。[3]中华书局点校本,1974年,页2324。[4]页871。[5]页875。[6]关于该墓志铭的相关研究情况,可参付珺《隋李和墓研究》(中央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年),论之甚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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