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上午,一名男子在呼和浩特市南二环金隅丽港城附近的绿化带便溺,被处以1000元的现金罚款。记者了解到,该男子是首府专项整治随地便溺以来,被处以千元罚单的第一人。
1月26日起,首府对随地便溺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随地便溺的市民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三条、第六条等法规相关罚则,被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当日,赛罕区城管局执法人员步行巡逻至金隅丽港城北门小路上,看到一名青年男子站在绿化带上便溺。随后,执法人员对该男子进行了说服教育,并开出了1000元罚金的行政处罚单。记者了解到,该男子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已接受罚款,并表示不会再犯。“距离该男子随地便溺的地方不足300米,就有一个公共厕所,附近也是商店林立,厕所并不难寻。”赛罕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城管局采取疏堵结合,一边制止市民不文明行为,一边在街头悬挂警示标语,在死角便溺点设立指示牌,标明最近公厕的方位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