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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湘法学评论》创刊号目录 | 附张文显教授的发刊词

主办:湖南大学

主编:屈茂辉    


湖南大学主办的法学期刊《湖湘法学评论》创刊号于近期出版,特此祝贺!



目录


发刊词


传承湖湘精神  铸就名刊精品

——《湖湘法学评论》发刊词                                                                                                   张文显


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治实施理论研究

江必新 黄明慧 


热点研讨


论《个人信息保护法》与《民法典》的适用关系

王利明


人脸识别法律规制的利益衡量与制度构建

张新宝 葛鑫


学术专论


行政法基本原则法定化研究

姜明安


公民协力义务研究——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治理为例

解志勇 雷雨薇


刑事合规的立法考察与中国应对 

高铭暄 孙道萃


疑罪从无原则的立法嬗变与司法适用研究 

胡云腾


论刑法立法的价值取向

张智辉


商法基本范畴的逻辑建构与理论展开——以营业为切点的分析 

肖海军


书评


新时代中国公法学体系设计的一张蓝图

高家伟

学术动态


智慧时代法学实证研究的坚守与发展——第六届中国法律实证研究年会暨第七届数理 - 计量法学论坛综述

王中


新时代法学期刊的价值引领与发展策略 ——“新时代法学期刊建设与发展高峰论坛”暨“《湖湘法学评论》 创刊研讨会”综述 

蒋海松



《湖湘法学评论》

主管:教育部

主办:湖南大学

主编:屈茂辉

封面题字:江必新

投稿邮箱:hxfxpl@hnu.edu.cn



摘要


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


【1】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治实施理论研究


作者:江必新,法学博士,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明慧,中南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摘要:法治实施理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传统法律实施理论的系统性升级和实践性深化,具有独特的理论贡献与实践价值。它以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为目标,以系统性思维进行整体理论构建,以社会公平正义为价值定位,将尊重人民主体性寓于法治实施各个环节,将实施范围延伸至法治社会建设领域,全面涵盖了法律规范体系、党内法规体系、社会规范体系的实施。应当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 不断完善各类规范体系、加快更新法治实施观念、科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切实提升司法能力水平、建立客观公正评价体系、强化法治实施监督保障,在国家各领域建设中全面落实法治实施具体要求,从而不断提升法治实施效能,迈向高水平法治实施,建设高质量法治中国。


关键词: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实施;高效实施;国家治理


热点研讨


【2】论《个人信息保护法》与《民法典》的适用关系


作者:王利明,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


摘要:《个人信息保护法》是一部保护个人信息的综合性立法,其所包含的个人信息的私法规则与《民法典》构成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民法典》确立了个人信息的性质及其在民事权利体系中的位置,是解释、适用《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规则的基础和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适用需要在《民法典》的框架体系中展开,其适用应当贯彻《民法典》确认的人格尊严价值,并结合《民法典》确认的人格权保护一般规则。《个人信息保护法》还需要注重与《民法典》相关条款的体系协调,从而实现对个人信息的体系化保护。


关键词:个人信息保护法;民法典;人格尊严;体系化


【3】人脸识别法律规制的利益衡量与制度构建


作者:张新宝,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葛鑫,法学博士,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安全研究所研究员。


摘要:人脸识别技术在公共安全、商业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引发了一系列问题,需要法律在制度层面予以回应。人脸识别技术在数据、算法、应用三个层面存在问题和风险。我国目前已经初步建立了人脸信息法律规范体系,但欠缺对人脸识别技术在算法、应用等维度的规定。对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仍应坚持“两头强化、三方平衡”理论,通过在公共安全领域、商业领域等不同场景中的利益衡量,进一步提出我国人脸识别法律制度构建的具体方案。


关键词:人脸识别;利益衡量;算法监管


学术专论


【4】行政法基本原则法定化研究


作者:姜明安,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摘要:行政法基本原则传统上是以不成文法形式存在的,但在现代社会有逐渐法定化、成文法化——即在制定法(行政法单行法律或行政程序法典)中明文规定——的趋势。目前,我国正准备启动基本行政法典或行政程序法典的编纂,并拟在基本行政法典或行政程序法典中系统规定执法、司法实践较普遍适用的各种较重要的行政法基本原则。如依法行政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比例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正当法律程序原则等。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法定化的路径是:先通过行政法单行法律确立个别的特定行政法基本原则,再编纂行政法典或行政程序法典,系统规定具有普遍性的各项行政法基本原则,使这些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通过立法确定化、具体化和在行政执法、司法实践中具有普遍适用力。


关键词:行政法;行政法基本原则;法定化;行政法法典编纂


【5】公民协力义务研究——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治理为例


作者:解志勇,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教授;雷雨薇,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摘要:虽然公民协力义务、行政协力义务等广泛存在于国家治理实践的各领域, 但传统行政法研究尚未给出对协力义务的系统化论证和阐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治理中的公民协力义务,是指有关自然人、组织需承担协助、配合行政主体依法履行一定作为或不作为责任之法律约束。由于该项义务可能涉及对公民、组织重要合法权益的减损或剥夺,故此必须审慎论证其合法性、合理性与正当性,确保其具有充足法律依据和扎实理论依据。现行公民协力义务规则的制定与运行存在诸多弊端,如规范载体混乱、实体性条件不清、程序性规则阙如、监督救济机制不健全,以及法律后果激励性不足等,应当以法律保留原则、比例原则、正当程序原则、救济原则等为基本理据,建构公民协力义务的规则体系,制定相应规制与救济方案,充分发挥其在法治框架内的良好治理效果。


关键词:公民协力义务;合作行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律保留


【6】刑事合规的立法考察与中国应对 


作者:高铭暄,“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特聘 教授;孙道萃,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副教授。


摘要:刑事合规的立法化是其激励机制真正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根本之路。域外以美国等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在刑事法方面进行广泛且持续的立法,包括免责事由、减免处罚、一般诉讼规则、暂缓起诉等,提供了颇为丰富的立法经验。刑事合规的中国化绕不开立法。在实体法方面,单位犯罪的立法调试是重点,既要考虑单位犯罪理论体系的衔接,也要从单位合规计划的构建、实施、激励等方面进行详尽规定。在程序法方面,应激活强制措施、强制性侦查措施的激励效应,并从立法上予以确认;应通过不起诉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变通适用,进一步探索暂缓起诉制度的中国方案,并妥善处理好检察机关的地位和作用。


关键词:刑事合规;域外立法经验;立法激励;单位犯罪立法;刑事诉讼立法


【7】疑罪从无原则的立法嬗变与司法适用研究 


作者:胡云腾,法学博士,最高人民法院二级大法官。


摘要:疑罪从无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办案机关在既确定不了被追诉人实施了犯罪,也排除不了被追诉人实施了犯罪的情况下,应当认定被追诉人无罪的情形。疑罪从无原则是一种价值选择,进一步说是对被告人有利的价值选择。疑罪从无原则作为一种有利于被追诉人的价值选择和利益衡量,内含着刑法谦抑和不冤枉无辜者的宽容精神。回顾历史,一百多年来疑罪从无原则及其理念在我国立法和司法的发展进程,实现了五个跨越。

关键词:疑罪从无原则;立法嬗变;司法适用;法治进步


【8】论刑法立法的价值取向


作者:张智辉,法学博士,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摘要:刑法立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方面。刑法立法如何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促进良法善治,始终是刑法发展的重大课题。总结过去刑法立法的经验教训,未来刑法立法的价值取向,应当坚持刑法立法的危害性原理,严格控制犯罪圈的扩张;坚持刑法立法的科学化,进一步完善刑法规范体系,构建科学合理的、与犯罪严重程度相适应的刑罚结构体系;坚持刑罚的轻缓化,改造“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立法模式,把死刑的适用对象严格限制在“罪行极其严重”的范围内。


关键词:刑法立法;危害性;科学性;轻刑化


【9】商法基本范畴的逻辑建构与理论展开——以营业为切点的分析 


作者:肖海军,法学博士,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摘要:商法的原生、属性、范围、特质与变迁,只有以营业为切点并在营业领域的大视野中,才可求得正解。商法作为调整营业关系之法,决定了营业对商法而言具有基础性意义。营业是商法调整的基本对象,是民法与商法的分水岭,是商事关系构建的基点,是商事制度创设的切点,质言之,营业理所应当成为商法最基本、最核心的法概念和法范畴,系商法之元概念和元范畴。在大私法背景下,以营业为基本范畴、基础概念、逻辑起点,使之融入商法的概念体系、理论体系、价值体系,并通过立法设计使之融入商法 的法律原则、法律规范之中,如此,商法具逻辑自洽性和实然解释力的理论大厦和规范体系才可令人信服地构建起来,作为私法领域基本法的民法与作为营业领域特别法的商法之关系才可正本清源。


关键词:商法;营业;营业关系;营业自由;营业维持


书评


【10】新时代中国公法学体系设计的一张蓝图


作者:高家伟,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


摘要:姜明安教授的《宏观公法学导论》立足新时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实践,采取整体主义的形而上哲学思维,将宪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军事法等领域贯穿起来, 作为一个公法学科探寻其共同的理论基础,从主观法与客观法,软法与硬法,国家公法、国际公法和社会公法三个维度,逐一分析了公权力、公权利、公法主体、公法关系、公法行为、公法救济、公法监督等基本范畴和制度,建立了一个比较清晰的公法学基础理论框架。


关键词:新时代;中国公法学体系;设计蓝图


学术动态


【11】智慧时代法学实证研究的坚守与发展——第六届中国法律实证研究年会暨第七届数理 - 计量法学论坛综述


作者:王中,法学博士,湖南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摘要:法学实证研究可在“机器智慧”之外,为智慧法治建设贡献“人类智慧”。法学实证研究可以与法教义学展开合作,且在智慧法治建设进程中,法学实证研究可回应智慧建设需求。运用传统实证研究方法揭示并分析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所存在的具体问题,仍是当前法学实证研究的实践着力点。司法体制改革质效、法治实践现状与效 果等都是当前法学实证研究的主要分析对象。法学实证研究的破局与发展,需要进一步 加强学科交叉、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同时借力不断发展的数据处理与分析技术。


关键词:法学实证研究;大数据;智慧法治;司法体制改革;法治实践


【12】新时代法学期刊的价值引领与发展策略 ——“新时代法学期刊建设与发展高峰论坛”暨“《湖湘法学评论》创刊研讨会”综述 


作者:蒋海松,法学博士,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摘要:法学学术期刊是荟萃和展示法学研究成果的主要平台,是传播法治思想文化的重要阵地,对推动法学理论创新和法学研究繁荣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新时代,为推动法学期刊创新发展,应坚持价值引领和问题导向,回答法治的“中国之问”与 “时代之问”,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凝练办刊特色,树立风格品牌,策划前沿选题,为良法善治提供智力支持;发挥学校传统与优势学科的特色,培育高水 平作者队伍,注重编辑团队建设,提高编辑技能;做到理论与实践结合,对法治经验进行理论提升,讲好中国法治和法学故事,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和法学自信,构建中国特色法学体系和话语体系。


关键词:法学期刊;中国特色法学体系;价值引领;湖湘法学评论



《湖湘法律评论》发刊词


张 文 显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主任)


2021年是一个意义非凡的年份,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华诞万众瞩目,“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稳步开启,法治中国建设不断深入。值此喜庆节点,欣闻由湖南大学主办的《湖湘法学评论》成功创刊,我谨向湖南大学、向《湖湘法学评论》编辑部致以热烈的祝贺!


《湖湘法学评论》的成功创刊,不仅是湖南法学界的一件大事,也是全国法学期刊界的一件喜事。法学期刊是荟萃和展示法学研究成果的主要平台,是法学研究成果发表的主渠道,对推动法学理论创新和法学研究繁荣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但毋庸讳言,长期以来,相对于632所法学院系规模庞大的法学研究者和数十万法律工作者,法学期刊数量严重偏少,属于极为紧缺的资源。而且,现有的法学期刊也存在办刊特色不够明显、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在此背景下,《湖湘法学评论》成功创刊,确实可喜可贺。这在我国法学期刊方阵中又增加了一支劲旅,优化了法学期刊布局,将推动法学期刊良性发展,为法学期刊界带来新的生机活力。西方有一支广为传唱的曲子When A Child is Born(“当孩子诞生时”),曲子表明,任何事物因其出世之初具有无限发展的机遇,总能激起人丰富的想象与深切的期望。梁启超在《少年中国说》中有言:“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初生气象总是显得光芒万丈,生气勃勃!《湖湘法学评论》就是这“新生的婴儿”“初升的红日”,我们对它充满着各种美好的期待。


2021年5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给山东大学《文史哲》编辑部全体编辑人员回信,对办好哲学社会科学期刊提出殷切期望。这对学术期刊的发展给出了最明确的指示,为建设高品质期刊、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提供了根本遵循。如何贯彻总书记回信精神,如何高起点、高水平推进期刊建设,也是法学界的重大问题。现就《湖湘法学评论》的期刊建设谈谈看法。
 

一、注重价值导向,做好思想引领

2020 年 11 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首次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在新发展阶段实现更大发展的思想旗帜,具有强大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注重法治理论的引领作用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特征。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理论是重要引领。没有正确的法治理论引领,就不可能有正确的法治实践”。借助法学期刊阵地,推动法治理论创新和法治文化创新,为实现依法治国总目标提供理论论证和智力支持,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

思想旗帜是学术期刊的航标,坚守初心是学术期刊的天职。习近平总书记在给山东大学《文史哲》编辑部全体编辑人员的回信中说,“让世界更好认识中国、了解中国,需要深入理解中华文明,从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角度深入阐释如何更好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高品质的学术期刊就是要坚守初心、引领创新,展示高水平研究成果”。这给我们办好法学期刊指明了方向。

特别是,注重价值导向和政治引领更是法学期刊的生命线。法学期刊是法学意识形态主阵地的守护者,是社会主义法学意识形态的坚定捍卫者。法学期刊管理者、编辑人员,负有法学意识形态管理和治理的职责,负有维护法学意识形态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希望《湖湘法学评论》自办刊伊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规办刊,回答法治实践中的“时代之问”与“中国之问”,服务法学理论创新和法治中国建设,为中国法治建设写下绚丽华章。

二、传承湖湘精神,弘扬中华文化

刊物以《湖湘法学评论》命名,颇具意味,让人立刻想起青年毛泽东创办的《湘江评论》。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演出《伟大征程》中有一个值得关注的细节。晚会第一板块为“东方破晓”,背景板上展示了三个刊物,即《新青年》《每周评论》和《湘江评论》。

1919年7月,伴随五四运动云雷激荡的滚滚潮流,青年毛泽东主编了湖南学生联合会的《湘江评论》周刊,以探索改造社会的新路。他宣示《湘江评论》“以宣传最新思潮为主旨”,并大声疾呼“浩浩荡荡的新思想业已奔腾澎湃于湘江两岸了!”青年毛泽东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意气风发。《湘江评论》虽然地处湖南,目标却是放眼全中国、全世界,也得到了陈独秀、李大钊等党的主要创始人以及胡适等新文化运动的知名文化人士的高度评价,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百年历程中树立了一座丰碑。

今天《湖湘法学评论》同样身处湘江之滨,更要继承毛泽东“脚踏实际”的风格,宣传法治新思潮,引导作者将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写在法治实践中。要认真挖掘红色资源,赓续红色基因,续写新时代璀璨篇章。

同时,湖湘大地是法学发展的重镇,是中华文明传播的高地。以湖湘命名,也具有立足湖湘文脉、传承中华法制文明的宏大使命。湖湘文化具有重要影响,素有经世致用、传道济民的传统。2020年9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湖南大学岳麓书院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要充分运用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他还对湖湘文化经世致用这一重要精神内核予以褒奖,倡导用经世致用理念培养人才。这也启示我们,法学研究必须注重中国特色,植根中国文化,回答“中国之问”。关怀法政、践行法治就是经世致用传统的重要体现。

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在中华传统文化谱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办学历史悠久,千年学府,弦歌不辍,文脉绵长。湖南大学法学学科也传承了深厚历史底蕴,享有“千年学府、百年法学”盛誉,对中华法律文明的研究、传承拥有优势。2020年4月,“中国古代经典中的法理”学术研讨会在湖南大学岳麓书院隆重举行。大家公认,在千年学府讨论古代法理,堪称相得益彰,珠联璧合,“天时地利人和”皆备。我们之所以选择在岳麓书院召开这次研讨会,就是希望借助湖湘文脉的高地,发出传承中华法理的呼声。中国古代法制文明蕴含着十分丰富的智慧和资源,中华法系在世界几大法系中独树一帜。我们要不忘本来,汲取营养、择善而用。我期待,未来《湖湘法学评论》将依托湖湘文化和湖大法科的深厚底蕴,关注中国问题,传承中国文明,回应中国现实,体现中国特色,形成中国风格,推动构建中国特色的法学学术话语体系,为中华法治文明的伟大复兴作出新贡献。

三、推出精品栏目,凝练办刊特色

风格树立品牌,特色铸就形象。在琳琅满目的刊物中想要实现超越式发展,打造口碑,必须树立特色,推出品牌。从选题计划、栏目设置、议题设置等等都需要进行精心设置。我曾在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2020 年年会上提出,在新时代法治的新阶段要在新的起点上办好法学期刊,就要做到“三个更高”,即更高质量、更高水平、更大影响。更高质量,要求从形式到内容,都有崭新的质量标准;更高水平,指的是思想水平、理论水平、学术水平各方面都有新的升华,办刊技术达到国际水平;更大影响,就是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发挥更好更大作用。具体到《湖湘法学评论》来说,我的建议是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

要做到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栏目的设计和特色凝练甚为重要。当今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新兴学科方兴未艾。新兴学科需要促进多学科交叉与深度融合,推动传统学科的更新迭代,从专业分割转向交叉融合,关注新的研究问题、新的研究方法、新的理论视角。我了解到,《湖湘法学评论》注重法治建设和法学研究前沿问题,倡导学科交叉和深度融合,引领法学界研究新问题、采用新方法、产出新理论,特别是在一定时期将聚焦基于大数据的数量法学等实证研究,在一般栏目之外开辟数量法学、法治评价、法律方法等专栏,这是很有创意的,也契合湖南大学的学科优势,值得肯定的。期待《湖湘法学评论》在凝练特色、办出风格、推动潮流等方面彰显出有力的引领性作用。

一个通过全面依法治国而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时代正在锻造,一幅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蓝图正在激情绘就。我们有理由期待《湖湘法学评论》依托湖湘文化和湖大法科的深厚底蕴,依靠法学界的广泛支持,经过全体编辑人员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强国、推动实现中华法治文明的伟大复兴作出殷实奉献,为中国法学的现代化、科学化、国际化发展书写璀璨篇章!





   湖湘法学评论是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由教育部主管、湖南大学主办的法学学术期刊,于 2021 年创刊,由屈茂辉教授担任主编。本刊为中文版季刊,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为 ISSN 2097-020X,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为 CN 43-1556/D      本刊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办刊方向,立足中国,借鉴域外经验,刊载法治建设理论和实践经验成果,突出实证研究特色,以服务法学理论创新和法治中国建设。      本刊严格实行专家匿名审稿制度,充分尊重专家评审意见,结合刊物定位、宗旨、特色、学科等因素,以决定刊用稿件。本刊设置“马克思主义法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名家特稿”“热点研讨”“智慧法治”“青年法苑”“域外法治”“法学教育”“交叉前沿”“数量与计算法学” “纪检与监察法学”等栏目,并根据选题规划灵活设置相关栏目(请关注“湖湘法学评论”微信公众号),欢迎作者针对栏目投稿。    《湖湘法学评论》致力于成为一本倡导实证研究的高水平法学学术期刊,对基础理论话题与社会热点问题予以双重关注,强调问题性、思想性、 科学性,勠力打造供海内外法学界展开学术交流与思想争鸣的高水平学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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