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铁川:中国古代法律如何规定春节
中国古代有关欢度春节的法律规定
作者:郝铁川,河南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
来源:原载《法治日报》2023年1月18日蒋安杰主编《法学院》版。全文转载自公众号“法史人生”。
丰子恺先生的《春节一景》,图片来源于网络
据史籍记载,春节在唐虞时叫“载”,夏代叫“岁”,商代叫“祀”,周代才叫“年”。有关春节的法律规定,主要有如下三个方面:
第一,关于假期的天数。春节放假七天,一般认为是从唐朝开始的。唐玄宗颁布的《假宁令》:“元正、冬至,各给假七日。”意思是,春节放假七天,冬至放假七天。
宋代延续了这个天数,不但保留着元日(即现在的春节)、寒食、冬至各放假七日的规定,公务人员到了年终还有“封印”假期。所谓"封印", 就是把官府的印信、关防等加上封条锁起来,也即代表着停止办公了。而相应的,"开印" 即是指打开封条,重新恢复办公了。
明代的春节假期一般是四天,从除夕到正月初三。所以,明代田汝成《西湖游览志》说“除夕官府封印,至新正三日始开。”但京城的官员和各地方的重臣在初一这天要给皇帝拜年,无形中少了一天的假期。
清代春节假期一个月。每年的封印日,在腊月十九、二十、二十一日这三天中选择一天, 同样的,开印日,在次年的正月十九、二十、二十一日中选择一天,三天中具体选择哪一天,则由钦天监选择吉日,奏明皇帝后颁示全国遵行。每年的封印和开印官府都要举行非常隆重盛大的典礼。届时衙门四处都张灯结彩,粉饰一新。官员们身穿朝服, 喜气洋洋地互相拜贺,"望阙行九拜礼"。在封印到开印的一个月里,官员们可以走亲访友、纵情玩乐。但是开印之日一到,各衙门则恢复办公,涛声依旧了。
第二,春节假日期间,一些官吏不得休假,而要履职。在周代,立春是先民必须举行的盛大节日活动,因此立春又叫春节。周天子亲率三公九卿去东郊迎春,祈求丰收。回宫后要赏赐群臣。
春节早上,大臣要向帝王拜年。周朝正月初一早上,各路诸侯与文武大臣会集殿廷,向周天子拜贺新年;汉代则称之为“朝贺礼”;经魏晋至唐宋,直到清末,此仪式世代传承,规模之盛大热烈,堪称空前。这种仪式就是团拜。朝廷要举行很重要的朝贺之礼。皇帝要穿上平日里不穿的最隆重的衮服,百官都要在这一天赶来向皇帝“拜年”。文武百官上朝的时候都会穿上象征吉祥的红色官袍,平日里大臣们上朝却并非规定一定要穿红色官袍。
在唐朝,大年初一那天文武百官和高级地方官必须早早地上朝给皇帝拜年。因此京官和高级地方官不能在初一当天跟家人团聚,而是要跟皇帝团聚。此外,地方主要行政长官在春节期间严禁离开衙门回老家。这就断绝了地方官在老家过年的可能性,他们要想跟家人团聚,地点只能定在衙门。唐朝韦应物诗作《元日寄诸弟兼呈崔都水》云:“一从守兹郡,两鬓生素发。新正加我年,故岁去超忽。淮滨益时候,了似仲秋月。川谷风景温,城池草木发。高斋属多暇,惆怅临芳物。日月昧还期,念君何时歇。”,大意是说:我自从做了县长之后,每年春节都没回去过。我在衙门里感到很冷清很无聊,不知什么时候才能与家人见面。
地方一般的公务员,才有机会享受年假,每年腊月二十“封印”,停止办公,回家过年省亲,与家人联欢,只要在第二年正月二十那天赶回衙门“开印”办公就行。
对中央御史监察部门,过年往往是朝廷察民风的极好时期,中央往往会派出巡视组,如元康四年春正月,汉宣帝派遣十二人循行天下,“览观风俗,察吏治得失”。
假日期间要安排公务员值班。通常陋习是,各个衙门通常都是安排新入职者来值班。《南部新书》记载,唐代御史台凡新入职的官员,承担新年过节的值班五天的任务,谓之“伏豹值”,其他百司州县初授官者,也要“伏豹值”。不管是平时的星期天,还是新年假日,新入职者都得为那些“老兵油子”替班。当然,如果新来的官员能够拿出钱送礼走后门,也可免于值班。据说这个传统始于西汉,唐代以后几乎公开化,家境贫寒的新官员就是在春节期间生病告假,还得用例定的休息日来抵偿,有的甚至一年到头都要值班。
宋代开封府刑狱机构会在元宵节期间利用灯饰、图像演绎狱户故事或陈列狱具等表演审犯人以普法;临安府每至傍晚还要差人到各家各户询问,点灯的油烛是否够用,若不够,官府“各给钱酒油烛,多寡有差”,到了放灯最后一夜,临安府尹要出来拜会市民。
第三,官员不得利用过节受贿、赌博和过度娱乐。《魏书·刑法志》记载:“枉法十匹,义赃二百匹,大辟。”什么叫“义赃”?南宋学者胡三省解释:“义赃,谓人私情相馈遗,虽非乞取,亦计所受论赃。”“义赃”,与直接贪污受贿所得的“正赃”相对应。有了这规定后,“食禄者跼蹐,赇谒之路殆绝。”官员们不得不赶紧收手,行贿送礼之路几乎断绝。《唐律》规定:官员受贿“五十匹流二千里”,行贿“罪止杖一百”。这里自然包括了过节收送礼物。元朝《禁治察司等例》规定:“不得因生日节辰、送路洗尘,受诸人礼物,违者以赃论。”
康熙时期为整顿春节铺张浪费和腐败现象,明禁送礼之风,要求大小官员的各家府第前都要张贴一张公约:“同朝僚友,夙夜在公,焉有余闲,应酬往返?自今康熙五十八年己亥岁元旦为始,不贺岁,不祝寿,不拜客,有蒙赐顾者,概不接帖,不登门簿,亦不答拜。至于四方亲友,或谒进,或游学,或觅馆来京枉顾者,亦概不接帖,不登门簿,不敢答拜,统希原谅。”
过节中官员赌博、逛街等娱乐行为都是不允许的。《宋史》记载,王安石为相时,就爱干预官员们在新年假日里的娱乐,“时汴京员吏好因元正沐游戏市里,为百姓所患。介甫出逢之,必下车公谒,以愧其心,自是莫敢出者。”
在不铺张浪费的前提下,允许官员在节日期间展现一下个人情调。唐朝诗人卢照邻过年期间独自去野外寻找乐趣,“归休乘暇日,馌稼返秋场”;白居易是“无轻一日醉,用犒九日勤”,每到春节会把一年来写的诗抄录一遍,把诗稿放在一个盆里,然后焚香祷告之后,烧掉诗稿;《唐才子传》载,每年除夕贾岛“必取一岁所作置于几上,焚香再拜,酹酒祝曰:‘此吾终年苦心也!’”。苏东坡常在笔耕中度过除夕,“岁晚相与馈问,为‘馈岁’;酒食相邀,呼为‘别岁’;至除夜,达旦不眠,为‘守岁’。
总之,中国古代过春节,对官员来说,公事不废,欢乐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