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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8月莆田再迎土拍大战 4宗地块密集来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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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算得上是莆田土拍密集月,前有8月8日,黄石、火车站、涵江铺尾三幅土地出让,后者有8月21日,兴涵水都、塘北、秀屿南日岛四幅土地出让。毫无意外这些土地都位于周边乡镇,城区土地的饱和驱使着城市向外拓展,涵江则顺理成章成为了今年土拍的主战场。


在“控地价+限房价+公证摇号”的土拍形式下,兴涵水都、塘北地块的归属将会成为8月21日土拍的最大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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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拍-2018-12号涵江区塘北片区十七地块


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福建国拍拍卖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星期二)上午10:00时整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新址)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PS拍-2018-12号地块位于莆田市涵江区塘北片区十七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682.78平方米。该宗地配置居家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100㎡),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不动产产权归涵江区涵西街道办事处。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福建国拍拍卖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星期二)上午10:00时整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新址)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PS拍-2018-12号宗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及服务设施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住宅70年,自《交地确认书》确认的交地之日起算。


该宗地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城乡规划局莆规审[2018]62号文件为准。主要规划指标:(一)建筑密度≤25%;(二)容积率>1.0且≤2.6;(三)绿地率≥35%;(四)主要出入口:东侧、北侧。

△PS拍-2018-12号地块示意图

该宗地商品住房(毛坯)最高销售均价不超过10000元/平方米。


该宗地采取“限地价+控房价+公证摇号”方式出让,即地价最高限制价格为29600万元,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竞买方式转为公证摇号。凡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均可继续参与竞买,采取公证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具体摇号方式见该宗地《拍卖须知》中说明。


该宗地涉及《PS拍-2018-12号地块(莆田市涵江区塘北片区十七地块)无偿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协议书》详见该宗地《拍卖须知》附件。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涵江区人民政府签订《PS拍-2018-12号地块(莆田市涵江区塘北片区十七地块)无偿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协议书》。竞得人应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开、竣工建设,因企业原因未按期开、竣工建设的,须缴清相关违约金后方可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公告更多详情请见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http://www.ptfwzx.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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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拍-2018-14号涵江区兴涵水都片区地块二十七


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厦门特拍拍卖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上午10:30时整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新址)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PS拍-2018-14号地块(涵江区兴涵水都片区地块二十七)位于莆田市涵江区兴涵水都片区苍林地块控规内(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49018.69平方米。1、该宗地配置一所12班幼儿园(用地面积≥5200㎡,建筑面积≥4100㎡,幼儿园应集中布置在地块东南角),配建幼儿园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归涵江区教育局;2、该宗地配置居家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100㎡),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不动产产权归涵江区涵西街道办事处;3、该宗地范围内设定回购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0平方米(不含车位)且不少于400套商品住房作为人才房,由市、区统筹安排使用,回购商品住房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归涵江区国有全资企业莆田市涵江区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PS拍-2018-14号宗地土地用途为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住宅70年,配建的科教用地(幼儿园)50年,自《交地确认书》确认的交地之日起算。

△PS拍-2018-14号地块示意图


该宗地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城乡规划局莆规审[2018]79号文件为准。主要规划指标:(一)建筑密度≤23%;(二)容积率>1.0且≤2.3;(三)绿地率≥30%;(四)主要出入口:西侧、南侧。

△PS拍-2018-14号地块示意图


该宗地商品住房(毛坯)的最高销售均价不超过10500元/平方米(不含政府回购面积部分)。


该宗地采取限地价+控房价+公证摇号方式出让,即地价最高限制价格为67650万元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竞买方式转为公证摇号。凡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均可继续参与竞买,采取公证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具体摇号方式见该宗地《拍卖须知》中说明。


该宗地以净地公开拍卖方式有偿出让,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场地平整费等。红线范围内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受让人须在出让人交付国有建设用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该宗地涉及《PS拍-2018-14号地块(涵江区兴涵水都片区地块二十七)回购商品住房协议书》、《PS拍-2018-14号地块(涵江区兴涵水都片区地块二十七)无偿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协议书》、《PS拍-2018-14号地块(涵江区兴涵水都片区地块二十七)无偿配建幼儿园协议书》详见该宗地《拍卖须知》附件。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国有全资企业莆田市涵江区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PS拍-2018-14号地块(涵江区兴涵水都片区地块二十七)回购商品住房协议书》、与涵江区人民政府签订《PS拍-2018-14号地块(涵江区兴涵水都片区地块二十七)无偿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协议书》及《PS拍-2018-14号地块(涵江区兴涵水都片区地块二十七)无偿配建幼儿园协议书》。竞得人应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开、竣工建设,因企业原因未按期开、竣工建设的,须缴清相关违约金后方可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该宗地设定的前置条件按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莆建便函[2018]128号文件实施。

该宗地河道蓝线设置以水利部门的审批为准。在项目建设填挖该河道岸线之前,必须报涵江区税务局审查报批方可实施。


该地块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为第一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土地出让金价款70%,第二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支付土地出让金价款30%;若竞得地块成交价达到最高限制价格,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清。


公告更多详情请见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http://www.ptfwzx.gov.cn

3

PS拍-2018-16号秀屿区南日镇

集镇平海楼B地块地块一


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福建省华宏达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上午11:00时整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新址)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PS拍-2018-16号地块 (秀屿区南日镇集镇平海楼B地块地块一)位于南日镇海山村(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2115.9平方米。


PS拍-2018-16号宗地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旅馆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40年,自《交地确认书》确认的交地之日起算。


该宗地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城乡规划局莆规审[2018]91号文件为准。主要规划指标:(一)建筑密度≤30%;(二)容积率>1.0且≤2.2;(三)绿地率≥20%;(四)主要出入口:东侧;(五)建筑高度<70米。


竞得人应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开、竣工建设,因企业原因未按期开、竣工建设的,须缴清相关违约金后方可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竞买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省政 府的闽政【2017】43号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竞买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莆政办【2016】73号-莆田市人民政 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进度滞后处理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1、本市房地产公司应于2016年5月31日前动工建设配套幼儿园的,如未在2016年5月31日前动工建设或无法确保与住宅小区同时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的,将不能参加房地产用地招拍挂出让(含以个人或其他单位名义中标后转让给该企业)。如已经建设的,必须出示相关部门证明文件证明已经动工建设,方可参加本次拍卖会。2、本市房地产公司已建但未与住宅小区同时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项目,限于2016年5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并明确幼儿园举办者,确保2016年8月份正常招生。对逾期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企业,将不得参加房地产用地招拍挂出让(含以个人或其他单位名义中标后转让给该企业)。已达成者必须出示相关部门证明文件证明,方可参加本次拍卖会。


 竞买人必须签署本地块《参与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认书》、《承诺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书》,否则本公司不予确认竞买资格,竞买人不得参加地块竞买。


加本次竞买保证金:PS拍-2018-16号地块为人民币贰佰贰拾万元整(¥2200000元)。竞买保证金须在2018年8月20日17:30时之前缴纳至拍卖人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并注明交易项目名称。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属于房地产开发贷款、银行理财、募集、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资金,涉及购地的全部资金均为本单位(人)合规自有资金。


1、开户银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厢支行,账户名称: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账号:9040210010010000183096;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府分理处,账户名称: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账号:13441501040004271;3、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支行,账户名称: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账号:935006010010706888;保证金以上述银行实际到帐时间为准(不受理所有境内外汇票、本票、支票等票据),具体以相应银行服务窗口出具的对账单为依据。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20日期间(正常上班时间)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代理机构服务区购买拍卖会文件资料,购买时不必提供证明其身份的任何资料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拍卖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100元),售后不退。


看样时间: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20日,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踏勘现场,需由拍卖人引导的,可与福建省华宏达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莆田分公司联系。


详情以本次提供的拍卖会资料为准。

联系电话:13599001933

福建省华宏达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八年七月三十日

4

PS拍-2018-17号秀屿区南日镇

集镇平海楼B地块地块二

 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福建公正拍卖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上午11:30时整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新址)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PS拍-2018-17号地块(秀屿区南日镇集镇平海楼B地块地块二)位于南日镇海山村(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8158.60平方米。该宗地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100m2且按每百户不少于20m2的标准配置),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不动产产权归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人民政府。


PS拍-2018-17号宗地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零售商业)、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零售商业)40年、住宅70年,自《交地确认书》确认的交地之日起算。


该宗地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城乡规划局莆规审[2018]92号文件为准。主要规划指标:(一)建筑密度≤35%;(二)容积率>1.0且≤1.6(其中零售商业应集中布置,零售商业建筑面积≥9000且≤10000);(三)绿地率≥25%;(四)主要出入口:西侧、北侧;(五)建筑高度 < 50米,其中住宅建筑层数 > 4层。


该宗地涉及《PS拍-2018-17号地块(秀屿区南日镇集镇平海楼B地块地块二)无偿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协议书》详见该宗地《拍卖须知》附件。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签订《PS拍-2018-17号地块(秀屿区南日镇集镇平海楼B地块地块二)无偿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协议书》。竞得人应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开、竣工建设,因企业原因未按期开、竣工建设的,须缴清相关违约金后方可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该宗地采取“限地价+控房价+公证摇号”方式出让,即地价最高限制价格为9050万元,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竞买方式转为公证摇号。凡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均可继续参与竞买,采取公证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具体摇号方式见该宗地《拍卖须知》中说明。


该宗地商品住房(毛坯)的最高销售均价不超过5000元/平方米。


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莆政办【2016】7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进度滞后处理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1、本市房地产公司应于2016年5月31日前动工建设配套幼儿园的,如未在2016年5月31日前动工建设或无法确保与住宅小区同时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的,将不能参加房地产用地招拍挂出让(含以个人或其他单位名义中标后转让给该企业)。如已经建设的,必须出示相关部门证明文件证明已经动工建设,方可参加本次拍卖会。2、本市房地产公司已建但未与住宅小区同时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项目,限于2016年5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并明确幼儿园举办者,确保2016年8月份正常招生。对逾期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企业,将不得参加房地产用地招拍挂出让(含以个人或其他单位名义中标后转让给该企业)。已达成者必须出示相关部门证明文件证明,方可参加本次拍卖会。


参加本次竞买保证金:PS拍-2018-17号地块为人民币壹仟壹佰万元整(¥11000000元)。竞买保证金须在2018年8月20日17:30时之前缴纳至拍卖人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并注明交易项目名称。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属于房地产开发贷款、银行理财、募集、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资金,涉及购地的全部资金均为本单位(人)合规自有资金。


1、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厢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账号:9040210010010000183096;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府分理处,开户单位: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账号:13441501040004271;3、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账号:935006010010706888。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20日期间(正常上班时间)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代理机构服务区购买拍卖会文件资料,购买时不必提供证明其身份的任何资料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拍卖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100元),售后不退。


详情以本次提供的拍卖会资料为准。

联系电话:0594-3858855 13706065919

福建公正拍卖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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