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心的朋友们发现,2019 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的三位获奖者都是医生,也都是医生科学家(physician scientist)。
其中的获奖者之一的威廉·凯林( William G. Kaelin, Jr.)
A, 是美国哈佛医学院达纳-法伯癌症研究所的肿瘤科医生,教授,C, 也是美国礼来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及另外一个新兴生物医药公司的科学顾问。
由此也讨论到,美国的华裔首富,本身也是一位外科医生,后来因为科技研发突出而发展成为控股多个生物研发公司的富豪。
2019年10月1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授权力度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通知》,其中第五条明确指出:(五)中央级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转化科技成果所获得的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纳入单位预算,不上缴国库,主要用于对完成和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和报酬、科学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
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6年2月26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其中第二条规定:
1.以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方式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应当从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所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奖励。3.在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主要贡献的人员,获得奖励的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
健康和长寿一直是人类永恒的主题。在解决了衣食住行等基本所需之后,对于疾患的关注日益强烈。而科技的进步正在引领医学进步,在最近几年的癌症免疫治疗方面表现的尤为突出。看看漫天飞舞的天价药费,长寿和获得好的疗效似乎只成为富人的游戏。而美国的卫生与公众服务部2017年预算为11029.65亿美元,占整个联邦预算的28.6%;是第二名国防部5653.7亿美元(占 14.7%)预算的近两倍。美国的国立卫生研究院(NIH)2019年的预算达392亿美元,这些资金不仅仅投向大学、医学院和医院的科研人员,也投向制药公司、企业以及众多的小型公司。我们周边就有很多这样的微小制药研发公司,靠NIH的Small Business Grants维持,等待实质性突破。这些是最有活力的公司,因为经费来自于NIH,但成果属于他们自己。
而国内最近几年创立了大量的新兴生物制药研发公司,充分展示了这个领域的活力。我们的国自然基金申请资源大汇总的受欢迎、群里对研发讨论的热烈,以及众多医生好友拿到上千万的基金项目,都佐证了临床科研方兴未艾。是的,任何一个国家都不敢不把医学生物研发放在最重要的位置。
中国发展的很多方面是借鉴了欧美成熟的管理系统和经验,目前的政策正是美国的《拜杜法案》的翻版。美国在1980年之前,也饱受成果转化率及其低下之苦,浪费了政府经费投入、造成科技成果闲置浪费,甚至部分成果被其他国家免费使用或率先申请专利,严重削弱了美国国家科技竞争力。为了改变这种情况,美国国会议员开始推动立法,力图制定统一稳定的联邦政策。1980年,美国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最为重要的成果《拜杜法案》出台,法案主要内容是:政府资助研究产生的成果权利默认由研发机构保留,大学等机构应积极进行成果推广转化;政府在大学等机构不能将科技成果服务于市场的情况下有收回成果的权利;机构与发明人分享成果转化的收益等。
按照美国大学技术经理人协会(AUTM)的数据统计,在总收益去除学校机构运行成本过后,大学、院系和发明人大概各占三分之一,但不同学校的不同案例在比例上差别很大。也有美国高校实行累计递减制,比如,累计收益不到100万美元,发明人得40%;累计收益介于100万至1000万美元之间,发明人得30%至20%;超过1000万美元,发明人得15%,等等。科研人员直接获益,成为临床科研的最大动力之一。
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美国的科研机构已经建立了一系列技术转移办公室,培养了一大批技术转移经理人。这些人懂科研,能跟科学家对话;懂法律,包括专利法、商业法和合同法;懂商业,能跟企业进行商业谈判。我和邱律师做了一些探索,深深体会到了体系在成果转化的重要性。相比之下,目前国内在这方面的人才极度缺乏,因此培养技术转移经理人应是中国的一个当务之急。
笔者希望这个梳理对大家深入了解医生对其科研成果的权利有清晰的认识。因为:医生的临床科研的主体,医生科学家也是医学科学发展的主体。时间匆忙,文章中的疏漏和讹误之处在所难免,敬请读者谅解,更请您指正。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授权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通知(2019年10月11日公布)(直接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或“Read more”直接链接到财政部通知)
本期编辑:Henry。图片来自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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