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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好好
排版:沈好好
图片:网络
正文字数:3708
《十八岁出门远行》是余华写于1986年底,1987年发表的作品。这一篇阅读略有所感,文中那句“可我那时只能看着了,因为我连愤怒的力气都没有了。我坐在地上爬不起来,我只能让目光走来走去。”余华三言两语,已然将主人公弱小的形象跃然纸上。这里的主人公可以指代我们每一个人年少时对未来充满憧憬但是却很无力的阶段。看到文中这段文字,莫名想到了小时候摔跤的感觉,膝盖和手臂擦破皮并且很脆弱无助的那种心情。当然我认为主人公的心情大于小时候的我。因为小孩子在当时那一刻会感受到疼痛和无助,但是同样的小孩子伤口自愈能力也很强。而这段文字可能是隐喻心灵的创伤。还不免联想到,我们每个人“出门远行”也并非有一定的年龄界限。虽然我于22岁左右初出茅庐,踏足社会,但实际上,15岁左右我已在做心理准备,那个时候我对未来完全是云里看雾的状态。但是青春就是一场预演,我们在学习之外,有各自的兴趣爱好,我那时的爱好是追剧和写作。我守在电视机前等待每天1集或者2集的连续剧,一部接一部追剧,透过情节发展,看另外一种种人生;我同朋友互相通信,有抒情,有记录,我们为成绩所烦恼,我们也同样对未来隐隐担忧。只是彼时,多方限制,我们的思维无法带我们脱离既定的路线,更多时候就是随波逐流。尽人事听天命。这已经是我第二次读《十八岁出门远行》,之前认为读不懂,今天读来,豁然开朗,在心静的状态下忽然之间明白这天下间哪里有什么读不懂的文章,大多数就是在不同的年龄阶段不同的感受,我以为,文学作品大多是见天地、见众生、见自己。在读到《愤怒的葡萄》之前,我从来没有看到过一本把底层人民被压榨和剥削写得这么露骨的小说作品。沙尘暴摧毁了乔德一家的土地,他们被迫离开家乡,前往加利福尼亚打工寻求一种新的生存方式。他们初时都是被传单上的高工资吸引去的,“就让我到加利福尼亚去吧,想吃橙子的时候就摘橙子,葡萄也可以。这些东西我怎么也吃不腻。我要从葡萄藤上摘一大串葡萄下来,管它呢,我要把葡萄放在脸上揉,让葡萄汁顺着下巴流。”——我才知道这种想法名曰:希望。一路上,汤姆的弟弟艾尔行驶着一辆锈迹斑斑、摇晃着的卡车载着一家人和全部家当一路向西,路上发生了很多波折。在那条路上,爷爷和奶奶相继离世,家中的大儿子诺亚中途离开,女婿康尼也抛下了自己的妻子罗夏莎。乔德一家在真正抵达那个曾经带给一家人憧憬的地方之后,所面临的就是无时无刻的剥削。我们普通人生活哪怕平凡,但是也务必铭记,在三点一线的生活里,何尝不是活在时代与祖国庇佑之下。但是千万别忘了世界上仍然存在着不公,它警醒着我,渺小如我所能做的便是共情,而这种共情是有力量的。千千万万人共情起来,就会发生改变,如狄更斯的事例,他通过小说描写私立学校内各种腐败、暴虐的实情,引起社会政府广泛关注,促成了英国的私立学校改良。这本书只要你深入往下读,你就能看到这一些残酷的真相。我觉得人宁可痛苦,也绝不要麻木。这句话送给想要阅读本书的读者朋友。“无论种子散落何处,都会长出一棵树,向着天空,挣扎着生长。”这是一本关于生存的书,讲述阅读如何让卑微的生命变得高贵,讲述知识如何改变人的修为与命运,讲述家庭的力量如何支撑孩子实现自己的梦想。二十世纪初的纽约布鲁克林,是一片宁静的乐土,而在这里,一颗本应无忧无虑的幼小心灵却要被迫去面对艰辛的生活,体味成长过程中的无奈百味:母亲偏爱她的弟弟,父亲深爱她却英年早逝,家境清贫,在学校饱受轻鄙……面对如此坎坷人生,她也曾苦闷、忧愁,却始终保持着那份尊严和知识改变命运的信念。人生的另一扇大门终于为她打开。我在2017年期间读的一本书,时隔多年,准备找点时间和空闲,再从头到尾认真阅读一遍。吸引我去看王小波《黄金时代》原因之一,我在大学图书馆,曾经看到王小波的青铜时代等三部曲,暗暗下定决心以后一定会看完这一些,后来我没来得及看这些书已经离开了。原因之二是书中广为流传的那句话“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原因之三,我突然从“黄金时代”这几个字里闻到了我其实还未走远的青春,记忆顷刻之间扑面而来,有我的回忆还有我身边人的回忆,我不曾经历别人所经历的,但是我想每个人都有他们各自的黄金时代。再读真实感受,我觉得我看得不会太深。但是我想表达我的真实读后感,女人当然会因为性而爱上一个男人。男人更加如此。王二和周清扬之间是一段没有结局的爱情,开始和消失都只存在于二人之间,在那样的时代背景之下,相爱与错过都是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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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作为豆瓣2023年度科幻·奇幻图书NO.1。其实我认为它至多是套着奇幻的外壳在阐述一种观点,即女性在成长之路上的各种陷阱。无论是网文上大行其道的男频文还是当今现实世界普遍存在着男女不平等的种种现象。我以为,《她对此感到厌烦》向我们展示了拥有主见、智慧,能力与运气,同时懂得借势和反抗对女性来说特别重要,它可以让我们创造出属于自己的天地。这本小说的设定很巧妙,游戏里的轮回作为经验,更是一种隐喻。这种背景设置得以运用全方位视觉去输出观点,以大多数人喜爱的小说形式呈现故事情节,更显得新颖有力量。本书内容轻快,给人一种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世间,用魔法才能打败魔法的真实感受。主流市场上,充斥着白雪公主等待着王子拯救这种基调的小说。换一些人设和情节,本质上换汤不换药。部分男频网文的恶臭不必多言,就连很多打着女性主义的小说通篇也都是在男主的帮助中度过。这本书的书名,特别应景。她对此感到厌烦。我想很多人是打从心底厌恶,至少我真的烦透了。我知道任何事物存在即合理,但是我也因此感到愤怒。这本书的出现非常适宜。职场上,生活里对待女性永远有两套标准。在严肃的场合里,说女士优先;谈及利益时,始终是女性需要退让,付出更多。其实我们人类都一样,进入了厮杀的环境里,都在争取自己的权益,一种强势文化压倒另外一种弱势文化。分享书中的一段话:“在男人的故事里,他们费尽千辛万苦,打败恶龙,赢得恶龙的财富和美丽的公主,成为国王的夫婿,最终成为国王。男人渴望赢得名声、财富、美人、权力,女人却只希望赢得一颗不知道何时会变的心。”在情爱关系里,若是有女生在很早的时候,看破这一些,就开窍了。根本就不会在爱里沉沦,失去自己最应该捍卫的那些东西。读之前我以为我要读另外一种人生,读的过程中发现有时候本书在谈跑步又不只是谈跑步。字里行间唤起我对跑步和写作那种纯粹的热爱之情。明明记得不久前才为了跑步买了运动鞋。但是又忽然感到恍若隔世,跑步距离我的生活似乎已经过去了很久。但是它理应与我的生活息息相关。我曾经从跑步这件事上获得过乐趣,这是我未曾与任何人说起过的。曾经我住过一个老小区,我在那里围绕着静谧的古镇小范围内一圈接一圈地跑,伴随我跑步的是keep那个APP。我不听音乐,不太习惯往耳朵里塞耳机是原因之一,原因之二是我觉得那会让我跑步分神。所以我很钦佩我以前的同事,他因为爱听小说似乎常年耳机不离身。后来我自己一个人住,我习惯在小区里跑步。围绕着小区跑步,虽然身处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里,但是我却觉得无比自由。风是我跑步时最好的朋友。那个时候我夜跑,感觉在小区里面跑步,一圈接一圈,却让我的心无比安宁。我也感觉自己的心灵并没有被真正禁锢于任何一处。跑步会令我产生一种与时间齐头并进的强烈感受。夜色的静谧,偶尔呼啸而过的车辆声,都无法打断我内心的寂静。那个时候我因为跑步,也从未感受到我今年身处在鳞次栉比的高层住宅下,某一刻产生的极度渺小之感。虽然我很清楚我时刻感知到人类的渺小,但是那一刻的渺小无疑让我感到恐惧。所以我想某种程度上,跑步也能抵消个体对于生存的恐惧感。读《强风吹拂》之前我以为我要读另外一种人生,读的过程中发现有时候本书在谈跑步又不只是谈跑步。目前只读到主人公清濑灰二有意识地聚集齐十个年龄相当的年青人,已经成功说服他们一起准备参加长跑接力赛——“箱根驿传”。他们因为各种缘故成为舍友,这个过程非常生活化,他们这几个人让我感受到生活里鲜活的状态,生活就是生活,有时候它显得混乱、潦草、无序,但它真实。“明明这么痛苦,这么难过,为什么就是不能放弃跑步?因为全身细胞都在蠢蠢欲动,想要感受强风迎面吹拂的滋味。”本书还唤起了我一路来的经历,从前很小的时候在乡下走路上学放学,后来走到了学校操场塑胶跑道上,在标有数字的跑道上停留,第一次知道了每个人面前的起跑线不一样。然后离开了塑胶跑道,人生的路又没有严谨的数字标记。在探寻人生意义的时刻里,一次次深刻感知到每个人人生起跑线不一样,但是终点都是一样的。即便在没有跑道的日子里,我也在迎风而跑。(也衷心地希望自己不要因为忙着赶路,而忘记初心。)长跑的目标不是更快,而是更强。跑步是这样,写作亦复如是。小小沈同学,全名沈好好(原笔名:一口牙)。
95后写作者,
作品散见于自媒体平台和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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