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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2019年度广东省社会工作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开始啦,快来申报

广东民政 2022-05-17


还记得去年的

广东省民政厅组织开展的

2018年度广东省社会工作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吗?

活动历时7个月

从252份参选案例中评选出

2018年度广东省社会工作优秀案例20个

(点击图片了解以下详情)


他们

有的积极运用国家优惠政策帮扶低保家庭

使整个家庭面貌焕然一新

有的致力于帮助贫困妇女开辟新天地

为脱贫攻坚贡献新力量……



现在,2019年度的

全省社会工作优秀案例评选活动

已经开始啦~


@广大社会工作者

有意参加此次评选活动的

那就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快来申报!


温馨提示

此次评选活动

公开接受全省持证社会工作者的申报

在全省范围内

由持证社工负责

并正在进行或即将开展服务的案例均可申报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全省社会工作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


按照《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工作优秀案例的评选办法〉的通知》(粤民规字〔2019〕4号)精神,为进一步在全省树立社会工作服务精准化、精细化、专业化的导向,省民政厅决定开展2019年度全省社会工作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概况

公开接受全省持证社会工作者的申报,在全省范围内由持证社工负责并正在进行或即将开展服务的案例均可申报。按照已设置的系列化、专业化、可量化指标体系,采用跟踪、监测和实地督导的办法,根据社会工作案例的精准度、难度、效度等评选标准进行评选。

2019年从申报的案例中评选广东省社会工作优秀案例30个。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工作优秀案例评选的办法》,2019年度设一等奖8个,奖金1.6万元/个(含税);二等奖10个,奖金1万元/个(含税);三等奖12个,奖金0.6万元/个(含税)。当年未结束服务的案例可申请纳入下年度评选。


二、活动周期

 2019年5月-2020年3月。


三、申报条件


广东省社会工作优秀案例参评对象应具有以下条件:

(一)案例申报主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且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2.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同一申报人提交案例不超过2个,同一单位所提交案例不超过3个(含2018年度申请顺延参加本年度评选的案例),如提交案例超过以上数量,则按提交时间顺序依次列入初审环节,超出限额的不列入初审)。

(二)参评案例应符合以下条件:

1.时效性。申报的案例须已完成资料收集、分析预估、服务计划等工作,正在实施或准备实施。

2.真实性。具有真实的服务机构、服务对象和服务过程,所提交的各项材料真实有效。

3.专业性。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要素,体现社会工作专业理念,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和技巧,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作用。

4.效益性。全面实现预期目标,有效满足服务对象需求,解决服务对象问题,在加强和保障民生、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5.示范性。代表本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开展的较高水平,对同类服务具有一定的借鉴和示范意义。


四、创建和评选程序


1.受理申报。案例申报主体自通知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2.资格初审。2019年6月至12月,对申报优秀社会工作案例进行资格性审查,分批公布列入监测案例名单。

3.跟踪监测。案例申报主体自公布列入监测当月起至案例服务结束前,每月在线填报《案例进度报告表》,接受实地督导、动态监测和过程评估。方便安排服务对象参加实地监测的案例,申报人可主动提交《案例实地监测申请表》,由承接方抽选部分案例进行实地监测;对未能安排服务对象参加的,原则上不进行实地监测。

4.提交案例。案例申报主体应于案例服务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线提交《案例总结报告表》及撰写完善的案例文章,并递交纸质材料。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15日。

5.专家评选。我厅于2020年1月至2月组织有关专家对被纳入参评案例名单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结案的案例进行集中评审(未结案案例须提交《案例顺延申请表》后纳入下年度评选),综合评选出拟表彰的案例。

6.评选公示拟定名单经地市民政部门审核和我厅审定后,于2020年3月通过广东省民政厅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示评选结果。

五、申报材料


1.案例申报主体及其所在单位按要求签字盖章的《广东省优秀社会工作案例申报表》;

2.案例申报主体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六、申报方式


采取线上填报+线下邮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

有意参加2019年度优秀社会工作案例评选的,须于2019年11月30日前在线填写提交《广东省优秀社会工作案例申报表》及申报材料(在线申报网址:https://jinshuju.net/f/Ap4EOP),并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邮寄至深圳市慈卫公益事业发展中心(以寄出日期为准)。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请各地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此项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推动我省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健康发展、作为培养高级社会工作师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积极鼓励、广泛动员本区域内的(助理)社会工作师认真申报。

(二)加强指导、确保质量。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单位、个人的指导,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示范性,真正树立善于创新、成果显著、具有引领示范意义的典型和标杆。

(三)严守时限,及时申报。评选优秀社会工作案例活动申报表及相关说明详见附件。请各地民政部门督促有关组织、(助理)社会工作师按照时间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八、联系方式


1.邮寄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中山路24号202,深圳市慈卫公益事业发展中心。

2.联系人及电话:魏志娇0755-84235810。

3.联系邮箱:ciweigongyi@163.com。

4.网络地址:

(1)《广东省优秀社会工作案例申报表》:https://jinshuju.net/f/Ap4EOP。

(2)《案例进度报告表》:https://jinshuju.net/f/TqasAg。

(3)《案例总结报告表》:https://jinshuju.net/f/Rg558m。

(4)《案例实地监测申请表》:https://jinshuju.net/f/n3OpJW

(5)《案例变更申请表》:https://jinshuju.net/f/h7Nzvb

(6)《案例顺延申请表》:https://jinshuju.net/f/kGs4XT

5.监督电话:广东省民政厅社会工作处 020-83312007。

附件: 


1.申报指引

2.案例评分标准

3.材料提交模板(案例申报表、案例进度报告表、案

例总结报告表、案例文章撰写指引、案例实地监测

申请表、案例变更申请表、案例顺延申请表) 




广东省民政厅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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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来源:厅社工处

广东省民政厅新闻宣传工作站整理

编辑:王依岚

审校:邹国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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