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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老年大学招生报名暂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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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老年大学

招生报名暂行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报名工作,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维护学员公平接受老年教育的权利,特制定本办法。



报名规定


1、招生对象:凡居住本市,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中老年人(80周岁以下)均可报名。

2、为兼顾好学习与生活,建议学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适当选择报班数量。

3、学员原则上一律通过“乐龄e学APP”进行报名,按招生简章及报名平台信息慎重选择班级,进行报名交费。

4、新学员网上报名成功后,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实填写报名责任确认书,在报名大厅等指定地点办理学员卡(只有校本部学员需要办理学员卡,收取工本费10元,一经办理均不退还)。



退费规定


1、学员报名交费后,除下列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予退费。

(1)学员患严重疾病无法继续学习或身故的;

(2)学员直系亲属患病需人照顾或本人移居外地的;

(3)未达开班人数、撤班、并班,无法按招生计划开班的;

(4)被学校劝退的。

2、退费程序

(1)符合特殊情况退费规定的学员,须由本人或者委托人携带学员卡或身份证原件、相关证明资料,到学校各校区、分校填写特殊退费申请表,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办理。具体办理时间以学校当期开学前的公告为准,开学后原则上不再受理学员退费申请。

(2)学校集中审批退费人员名单,注销相应班级的报名信息。

(3)学员退费原则上采用微信原渠道退费(不含学员卡工本费),特殊情况可以通过学员本人银行卡退费(不退现金),具体到账时间以微信(银行)通知为准,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转班规定


报名须慎重,学员交费注册后,凡以课程误报、不适应进度、时间冲突或家庭原因等为由要求转班的,一律不受理。禁止学员自行调换班级、冒名替代上课或串班听课。


插班规定


中途插班的学员,应在插班前咨询班级所在系、团、校区、分校办公室,认真考虑自己是否能适应教学进度。报名交费后不得以误报课程或不适应教学进度等原因要求转班、退费,报名一经办理,不退不换。


撤班、并班规定


班级报名人数达不到开班条件的,或授课教师因特殊原因无法上课的,学校有权采取撤班、并班等措施组织教学。若并班,学校将统一调整学员到并班后的班级上课,若学员不同意并班入学,学校予以办理退费。


劝退


对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学员,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宜参加学习的疾病的学员,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又不听规劝和严重干扰正常教学秩序的学员,学校有权劝其退学。


结业


学员完成课程学制学习后,自动结业。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的学籍管理办法即日起废止。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成都市老年大学所有。


—END—



 文字:白朝霞 审核:白朝霞 来源:教务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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