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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征求地面、分布式光伏管理办法意见稿(附全文)

草根光伏 2022-05-20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征求光伏发电相关政策文件意见的函》,对《关于完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管理的意见》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两份文件征求意见,并要求各单位于4月25日以前书面的馈给新能司,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

《关于完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管理的意见》强调要完善建设规模管理,明确建设规模管理范围,改进年度规模管理方式,严格年度规模实施条件。在“加强市场监管”一章中,《办法》要求强化市场监测,严禁先建先得,加强建设监管,实施违规惩戒。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表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或分布式光伏用能企业)与电网公司产权分界点以内消纳的电量为自发自用电量,其余通过产权分界点送出消纳的电量为上网电量。户用光伏发电系统可选择“全部自用”、“余电上网”、“全额上网”三种运营模式;其他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可选择“全部自用”、“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上网电量不超过50%)两种运营模式。小型分布式光伏电站应采用“全部自用”的运营模式。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指出,对于采用“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上网电量不超过50%)”运营模式的项目,电网公司对实际上网功率超出其备案容量50%部分的电量按基础电价结算,不再支付补贴;对于按自发自用方式备案的小型光伏电站转为其他运营模式的,电网公司对上网电量按基础电价结算,不再支付补贴。鼓励上述上网电量参与市场化交易或碳市场等机制,通过市场方式提高经济性。

本办法所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指自发自用或少量余电就近利用,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在用户侧分散式开发的小型光伏发电比方。主要包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和小型分布式光伏电站两类:

(一)自用为主、余电可上网(上网电量不超过50%)且单点并网,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小型光伏发电设施。包括在居民固定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场所由业主自建的不超50千瓦的户用光伏发电系统,以及在固定建筑物及附属场所安装的不超过6兆瓦的光伏发电系统。

(二)全部自发自用、总装机容量大于6兆瓦但不超过2万千瓦的小型光伏电站。

国家关于分布式发电的政策和管理规定均适用于上述项目。光伏扶电站执行《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2万千瓦以下其他类型项目执行普通电站政策。


附:《关于征求光伏发电相关政策文件意见的函》

附:《关于完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管理的意见》

附:《关于完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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