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课解读 :
▶本课地位:
本课是第二单元的第一课时。我们作为国家的主人,是通过行使公民权利和履行义务实现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确认并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实现,是宪法的核心价值。
▶备课建议:
本课的内容含量较大,涉及到知识非常多,要注意拓展内容的适可而止,不要过度拓展,这样学生不容易掌握,教学时间也不够。
▶教学目标:
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体会公民享有权利在个人成长及参与公共生活中的意义;体味公民权利对个人、家庭、社会及国家的价值;增强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积极行使权利。
能力目标:运用所学知识,在具体案例中准确辨认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根据所学知识归纳并梳理公民基本权利的关系图。
知识目标:知道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懂得享有这些权利的重要性;知道公民基本权利的具体内容,了解其实现的具体方式。
▶教学重点:
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杭州保姆纵火案最高法核准莫焕晶被执行死刑”等视频片段)
▶重点突破:
公民的权利为我们追求有尊严的生活、实现人生新故提供保障。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教学难点:
人生自由、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港独”标语无关言论自由”、“姓名权”等视频片段)
▶难点突破:
人生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非法侵害的自由,包括人生自由不受侵害,人格尊严不受侵害,住宅不受侵害,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备课小结:
本课内容整体难度不大,需要我们在讲解过程中结合新发生的时事进行讲解,这样有助于学生理解,并在学会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提高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