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秀、刘晓柳、刘洋洋: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层次结构和实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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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为了充分发挥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级研究机构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坚强阵地功能、决策智库功能和学术殿堂功能,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202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开展了2020年度“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宣传好文章”评选活动,经过院内外专家三轮严格评选,从院属各单位推荐的我院在职人员2020年发表的216篇候选文章中,评选出“好文章”50篇。“马克思主义研究网”公众号将联合“新时代新思想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世界社会主义研究”、“国际思想评论”、“科学与无神论”、“思想火炬”、“马经青年”公众号分期推出评选出的50篇“好文章”,以飨读者。
王俊秀、刘晓柳、刘洋洋: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层次结构和实现途径
内容提要:本文通过词汇联想、词汇分类研究后发现,民众美好生活需要的结构可分为三个维度:个人物质维度、家庭和人际关系维度、国家与社会环境维度。通过美好生活需要测量工具的编制和社会心态调查发现,美好生活需要与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均有较高相关。心理健康、生活压力、社会公平感、政府工作满意度等社会心态指标都是美好生活需要满足的影响因素。
关键词:美好生活需要 社会心态 安全感 获得感 幸福感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关于美好生活需要的论断无疑具有极大的意义,正如多亚尔、高夫所言,“社会进步的政策可以增加需要的满足”。而我们之所以强调对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理解,是因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内容是社会心态研究的重要主题,也是因为美好生活需要是需要的一种,而需要也是心理学重要的研究内容,正如马斯洛提出的著名的需要层次理论(hierarchy of need),关注的就是不同层次需要的满足问题。
由于需要是多学科关注的问题,不同学科对于需要的满足采用的视角不同,因此,对需要的理解也出现了几个重要的分歧。第一个分歧是需要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经济学否认需要的客观性,把需要理解为是主观的偏好(preference)、需求(demand)和想要(wants),而不是客观的需要(need),如公共选择理论把个人需要理解为是消费者面对价格的一个选择策略。因此,经济学视角考虑的是用市场方式满足个人消费的需求。马克思主义社会学把需要(need)理解为客观的,所有人都有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将会对个人造成无法容忍的伤害;但是这种需要有没有差异化,忽略了个体的主观性。然而,社会心态视角的需要既要考虑到需要的客观性,又要考虑到需要的主观性。因此,对于民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在采取经济学的经济手段和社会学的社会政策手段前,首先要了解民众的需要。我们认为,民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与基本需要不同,即这种美好生活需要是差异化的需要,这种需要是建立在客观需要之上的主观需要,因此必须用社会心理学的方法进行研究。也就是说,要以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的需要理论为基础,结合社会学、社会政策和经济学理论进行综合研究。第二个分歧是学科间所说的需要是否属于基本需要。多亚尔和高夫把作为生存(健康)的生理需要和自主需要作为社会政策要考虑的基本需要,国际劳工组织(International Labor Organization)提出发展中国家人民的五项基本需要是食物、衣服、住房、教育和公共交通。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中基本需要就是处于最底层的生理需要。德威克从发展心理学角度提出了三种基本需要,分别是接纳需要(need for acceptance)、可预测性需要(need for predictability)和能力需要(need for competence)。尽管对于这些基本需要理论的分歧还在争论中,但这也为我们进一步探讨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了基础,即美好生活需要正是建立在基本需要之上的更高标准的需要。或者说,对于基本需要的满足可以从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水平来确定其标准。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对于美好生活需要就很难确定一个客观的标准,即每个社会成员对于美好生活的理解和评价都可能是不同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也存在很大差异。对于社会来说,很难从个体角度去满足每个个体的美好生活要求,美好生活需要是一种社会需要。也就是说,社会需要的满足过程不能只有经济学和社会学的视角,还应该从社会心态入手。即美好生活需要可以通过社会心态的视角来研究,需求的满足程度可以从社会预期与现实之间的距离来衡量,从而系统研究民众美好生活需要的构成、满足状况及其变化。
基于以上的理论基础,本文把美好生活需要作为一种社会心态的指标来研究,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来探究民众美好生活需要的结构,并根据美好生活需要的结构编制了美好生活的测量工具,通过调查对民众向往的美好生活和民众对目前美好生活需要满足的评价进行了对比,并分析影响满足民众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因素。本研究采用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社会心理学研究中心2019年美好生活需要调查、2018年获得感调查数据,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全国社会调查(CSS)的历年数据,分析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公平感、生活压力等社会心态指标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影响。
一、民众美好生活需要的结构和现状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社会心理学研究中心的“美好生活需要”研究由四个阶段组成,第一阶段为词汇联想,通过收集民众关于“美好生活”和“美好生活需要”的自由联想词汇,共获得词频14122个,后经合并共获有效词汇1816个。本次词汇收集是通过向智媒云图的“问卷宝”APP全国在线样本库的用户推送问卷来完成的,共有4028人参与。第二阶段为词汇分类,即对第一阶段得到的前100个高频词汇,由382名大学生和研究生进行不限类别数、不限词汇数的分类,使用python统计每两个词汇被分为一类的频次,制作共词矩阵,使用相关矩阵在UCINET软件中进行子群分析,从而获得“美好生活”和“美好生活需要”的结构,最后发现“美好生活”和“美好生活需要”的结构相同。第三阶段是根据“美好生活”和“美好生活需要”的结构,通过词汇所在分类编写量表条目,经过两轮测量得到《美好生活体验量表》和《美好生活需要量表》。量表编制过程也是通过智媒云图“问卷宝”APP进行的,第一轮共有827人参与,第二轮共有1026人参与。第四阶段是“美好生活需要”调查,使用两个量表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美好生活需要调查,同时收集了一些社会心态核心指标的题目。该调查仍通过智媒云图“问卷宝”APP进行,共收回全部作答问卷10359份,经筛选最终得到成人有效问卷8560份,并获得如下部分结果。
(一)美好生活需要的结构
民众对“美好生活”与“美好生活需要”两个概念内涵的理解较为一致。“美好生活”和“美好生活需要”联想词频最高的10个词分别是:幸福、快乐、健康、和谐、美满、开心、美好、自由、富裕和家庭。对前100个高频词分类和基于共词矩阵的分析发现,民众理解的“美好生活”和“美好生活需要”的内涵可分为三个维度,分别是个人物质维度、家庭和人际关系维度、国家和社会环境维度。其中,个人物质维度包括:有钱花、得到享受、富足的物质生活、去旅游、满意的收入等;家庭与人际关系维度包括:家人团圆、家庭温馨、相亲相爱的家人、亲密爱人、爱情甜蜜等;国家和社会环境维度包括:世界和平、社会和谐、社会稳定、司法公正、社会文明、民主的制度、国家富强、安全的生活环境等。也就是说,民众对美好生活的理解不限于个人物质层面的内容,也包含家庭、人际关系的内容以及国家和社会环境层面的内容,而且,家庭关系和国家社会维度的重要性更高。
(二)美好生活需要现状
《美好生活体验量表》是按照美好生活各个维度测量民众对当前生活现状的评价,研究采用7点量表计分。调查结果显示,总均分为4分以上的占78.3%,表明大多数个体在总体的美好生活体验上评价较高。具体地说,在国家和社会环境层面,超过84.2%的人选项分值在4以上;在个人物质层面,超过67.2%的人选项分值在4以上;在家庭和人际关系层面,超过83.0%的人选项分值在4以上。
《美好生活需要量表》测量的是美好生活各维度理想状况,为11点计分,从美好生活需要总均分选项分值来看,大多数人选择了9~11分的选项,选择8~11分选项的更是占绝大多数,为89.0%,这一比例表明大多数个体对美好生活需要的标准定位非常高。具体地说,在国家和社会环境层面90.1%的人选项分值在8~11之间;在个人物质层面84.4%的人选项分值在8~11之间;在家庭和人际关系层面90.7%的人选项分值在8~11之间。
对比《美好生活体验量表》和《美好生活需要量表》测量结果,在个人物质方面二者的差距较大,也就是说,民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现状与想象之间差距最大。
(三)美好生活需要与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理解美好生活需要与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的关系对于满足美好生活需要,提高民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们通过调查数据来考察这些概念之间的关系。
本研究采用自编的获得感量表、安全感量表和Diener等人编制的生活满意度量表(Satisfaction With Life Scale,SWLS)来考察美好生活需要与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间的关系。从相关分析的结果可以看出(见表1),美好生活体验、美好生活需要与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的相关系数都达到了统计学显著水平。美好生活体验的国家和社会环境维度、个人物质维度、家庭和人际关系维度与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均呈较高相关度,其中:获得感与美好生活体验的国家和社会环境维度的相关系数最高,为.763,其次是与家庭和人际关系维度,相关系数为.683,与个人物质维度相关系数最低,为.536;安全感与美好生活体验的国家和社会环境维度相关系数最高,为.760,与个人物质维度的相关系数为.615,与家庭和人际关系维度相关系数最低,为.531;幸福感与美好生活体验的个人物质维度的相关系数最高,为.759,其次是与国家和社会环境维度,相关系数为.622,与家庭和人际关系维度的相关系数最低,为.589。而美好生活需要与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的相关系数均低于美好生活体验,为中等程度。美好生活需要与获得感的相关系数最高,且国家和社会环境维度、家庭和人际关系维度与获得感的相关系数分别为.57和.55,获得感与个人物质维度的相关系数略低,为.408;安全感与美好生活需要的国家和社会环境维度的相关系数最高,为.398,其次是与个人物质维度,相关系数为.335,与家庭和人际关系维度的相关系数最低,为.331;幸福感与美好生活需要的个人物质维度相关系数最高,为.335,与国家和社会环境维度及家庭和人际关系维度相关系数接近,分别为.275和.276。
进一步考察获得感量表的获得内容、获得环境、获得途径、获得体验和获得共享五个维度与美好生活需要的关系,结果发现,获得内容、获得环境、获得途径、获得体验和获得共享五个维度均对总体美好生活需要有显著的正向预测作用。也就是说,各维度的获得感得分越高,民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性评价就越高,获得环境和总体美好生活需要的关联更为紧密。在分别考察获得感与美好生活需要各维度间关系时我们发现,除获得体验维度外,获得内容、获得环境、获得途径和获得共享对国家和社会环境层面的美好生活需要均具有显著的正向预测作用,其中,获得国家和社会环境层面美好生活需要的关联更为紧密。除获得共享维度外,获得内容、获得环境、获得途径和获得体验对个人物质层面的美好生活需要均具有显著的正向预测作用,获得体验和个人物质层面美好生活需要的关联更为紧密。获得感的五个维度均对家庭和人际关系维度的美好生活需要有显著的正向预测作用,获得内容和家庭关系层面美好生活需要的关联更为紧密,其次是获得共享。
下面我们再来看看中国社会科学院全国社会调查(CSS)多年来连续进行安全感调查的数据(见表2)。这个调查采用的是4点量表计分,可以看到属于社会治安范畴的人身安全感和财产安全感得分是在缓慢提高的,且该两项安全感的得分较高;交通安全感和医疗安全感比人身安全感和财产安全感低,并在经历了微弱波动后于2015和2017年都出现了上升;劳动安全感在2006年、2008年较高,之后出现了下降,但在2015年和2017年又出现了回升;食品安全感多年来一直是调查的各项安全感中最低的,2006年、2008年和2013年逐年下降,但到2015年开始出现了回升的趋势,但依然很低;生态环境安全感得分较低,但表现为缓慢上升;信息隐私安全感从2006年开始逐年下降。
由于民众的安全感来自各个方面,从表1的结果中我们可以看到,安全感与美好生活体验中的国家和社会环境维度、个人物质维度、家庭和人际关系维度都有很高的相关系数,且与前二者的相关系数更高。因此,食品安全、劳动安全、信息隐私安全依然是社会治理中的重点;其中,信息隐私安全感逐年下降,值得关注。调查中我们发现,九成的民众对个人信息被记录和保存表示担忧,对第三方保存个人信息“非常有信心”的民众不足一成。民众对“政府部门”“户籍管理部门”,以及“银行”这些具有较高社会信用的组织和机构倾向于有信心(“非常有信心”和“比较有信心”之和)的比例也不超过七成。民众对个人信息保护现状满意率只有52.9%,不满意率为33.8%。
二、美好生活需要满足的影响因素
从上述“美好生活”的结构可以看到,民众认为的美好生活包含了个人物质层面、家庭和人际关系层面、国家和社会环境层面。因此,我们说影响民众美好生活需要满足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下面我们将从个人心理健康层面、生活压力层面、社会公平感受层面和社会治理层面来考察美好生活需要满足的基础,着重考察的是相关系数更高的国家和社会环境层面。
(一)美好生活需要与心理健康
在对“美好生活需要”进行词汇分析时,我们发现许多人给出的描述美好生活的词汇中包括健康、快乐、愉悦等。也就是说,个人的身心健康是美好生活的重要内容,健康是一种个人的基本需要。再看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社会心理学研究中心进行的心理健康调查。这次调查的心理健康指标分为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积极方面包括了个体的自主性、环境控制、个人成长、积极关系、人生目标和自我接纳六个部分;消极方面包括了抑郁、焦虑和压力三种状态。结果显示,民众心理健康指标积极部分的得分良好,均分在6点量表的3.6~4.0左右,其中,个人成长和积极关系接近4——大多数个体认为自己在不断成长和发展的过程中,对新鲜事物保持好奇,并且拥有较好的人际关系,能够从身边的朋友、亲人那里获得温暖的感受。心理健康指标的消极方面的均值为4点量表的2.1~2.3左右,大部分被调查者心理不健康指标的得分较低。其中,压力部分的得分最高,为2.27分,焦虑的得分最低,为2.17分。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民众较好的心理健康状况是民众较高的美好生活体验的正向影响因素。
(二)美好生活需要与生活压力
生活压力感是个人生活中所感受到的心理压力,而心理压力的压力源是多方面的,它包括住房、交通、医疗、物价、收入、工作或学业、健康、就业,老人赡养、子女教育、物价、家庭关系、邻里关系、同事关系、婚恋等方面。尽管适度的压力可以促使人去努力、去奋斗,但过度的压力对人的影响一定是消极的,它不仅影响心理健康,也会降低生活满意度,更会影响到对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研究发现,中国居民生活压力感对个体幸福感有显著的消极影响。例如城市化率的不断提高,让越来越多生活在大城市和中小城市居民感受到了不同的压力。通过对不同等级城市居民生活压力的分析可以看到,城市规模越大,人们感受到住房的压力也越大。特别是近十多年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的房价不断上涨,已超出了多数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二三线城市及更小的城镇房价也有较大幅度上涨,而中小城市居民的收入相对更低,因此也有很大的压力。调查数据显示,居民住房压力感在7点量表的4左右。此外,交通压力感也较大,大城市虽然有更好的交通设施,但由于人口众多、空间跨度大,人们感受到的压力也大。调查还显示,随着老龄化的加快,与中小城市相比,较高的赡养老人的压力感首先出现在大城市。值得一提的是,家庭收入、医疗、子女教育和就业的压力在各等级城市之间差距不大,但民众共同的感觉是压力感都比较大,特别是子女教育和家庭收入的压力感尤其突出的。
(三)美好生活需要与公平感
在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结构描述中,我们看到,在国家与社会维度中社会公平正义是一个重要的内容,而人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反映又集中体现为社会公平感。社会公平感可以从个体和社会两个维度来分析。所谓个体维度的社会公平感是指人们如何看待自己所处的境遇,其一般是对自己的付出与回报的比较,这是一种主观评价的公平性。调查结果显示,超过三成的人认为自己的收入和自己的教育背景、工作能力等相比配,四成的人认为自己的生活水平现状与自己的努力相比是公平的;但也有32.0%的人认为自己的收入与自己的能力不相匹配,有28.9%的人认为自己的生活水平与自己的付出相比并不公平。总体而言,调查对象对于自己收入、生活水平与付出相比的公平性的判断并不高,略高于中立立场。而社会公平的社会维度则是评价社会制度和社会环境的公平程度的一项指标,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全国社会调查2006年、2008年、2013年、2015年和2017年社会公平感的调查中,被调查居民对于社会公平的总体评价平均分分别为4点量表的2.68、2.75、2.62、2.71和2.75,接近于比较公平水平。当分别考察高考制度、政治权利、司法与执法、公共医疗、工作与就业、财富分配、养老等保障、城乡权利等几个方面时(如图1所示),民众认为高考制度的公平性最高;其次是政治权利、司法与执法、公共医疗、工作与就业等,处于中间水平;再次是财富分配、养老等保障和城乡权利,得分相对更低。从公平感的变化趋势看,从2013年开始,社会公平感的各方面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升。这也从一个侧面告诉我们,民众美好生活体验与社会环境密切相关,社会公平感又是社会环境中比较重要的内容,会直接影响民众对美好生活体验的评价。
(四)美好生活需要与社会治理环境
由于在民众理解的美好生活需要中国家和社会环境占据着重要地位,因此,民众对政府社会治理各项工作的满意度反映着社会治理水平和民众对社会治理环境的评价,也反映为现有社会环境与民众美好生活需要之间的差距。通过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从2006年到2017年全国社会的连续调查中民众对政府工作满意度情况可以看出民众对政府工作满意度的变化趋势,表3是历年调查的均值。由表3可以看出民众对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维护社会治安、依法办事执法公平、发展经济、扩大就业、信息公开与透明度等方面政府工作满意度的变化情况,其共同特点是从2013年起满意度表现出不同程度的上升。但同时我们也看到,在各项工作中,民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评价在4点量表上的得分在2.38和2.92之间。从各年平均得分看,民众对政府在维护社会治安、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上的满意度较高,而在信息公开与透明度、扩大就业和依法办事执法公平上的满意度较低,这也说明这些方面的现状与民众美好生活需要差距较大。
三、研究启示与政策建议
(一)重视美好生活需要的梯度满足
从上面的调查数据我们看到,民众对目前美好生活的体验总体较好,但对美好生活需要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它反映了社会环境满足与民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差距,尤其是个人物质层面,差距相对较大。虽然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民众所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与发达国家仍存在一定的差距,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各部门要协力合作,补齐短板,挖掘内在发展潜力,实现美好生活需要满足程度的全面提高。
从民众对“美好生活”与“美好生活需要”的理解来看,民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是全方位的,不仅有个人物质层面,还有家庭和人际关系层面、国家和社会环境层面。这一研究结果对我们的启示是,我们应该更为宽泛地理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内容,政府部门在制定社会政策时也要充分考虑到民众对美好生活的理解是超越我们一般想象的。因此,我们认为,在关注民众美好生活需要满足的梯度时,除了首先满足民众最关切的民生需要外,家庭关系和社会环境的改善也是民众迫切而重要的需要,即在社会治理中努力营造美好的家庭氛围和社会环境也是十分重要的。
(二)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与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的提升相互促进
由于美好生活体验和美好生活需要与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密切相关,满足美好生活需要可以提升民众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与美好生活体验的国家和社会环境层面呈现高相关。因此,在政府工作中,更应重视建立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的社会环境,以满足民众的美好生活需要,提升民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与安全感。
通过调查我们还发现,值得关注的是民众理解的获得感内容不仅包括基本的民生方面,也包括自我发展、自我成长和向上流动的需要,以及“荣誉”“成功”和“成就”等社会地位和自我价值实现的需要。也就是说,“后小康”时代民众的美好生活需要是差异化的、不断提高的,因此,社会要具有不断满足这种差异化需要的能力,这样才能从整体上提升民众获得感。此外,根据我们以往的研究可知,安全感的提升是民众的底线需要,是提升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基础。幸福感来自不断累积的获得感,获得感是持续幸福感的保证。总之,从关注民众美好生活需要出发,不断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一个长期又艰难的过程。只有这个过程不断接近新的目标,民众的安全感才能不断提升,民众的获得感才能不断积累,才能不断提升民众幸福感。
(三)心理健康是个体美好生活的基础
提高民众心理健康、提升百姓幸福感一直是党和国家关注的重点和努力的方向。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制定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以期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又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提出,“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中央文件与社会心理服务相关的表述有两个脉络,一个是“社会心态”的脉络,另一个是“心理健康”的脉络。2016年12 月30日国家卫计委等22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也强调了个体心理健康与社会心态培育之间的内在关联。由此我们认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应该包含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次,即通过宏观层次营造健康社会,微观层次是在个体、人际、群体和群际层面培育个体心理健康、人际关系、群体和群际和谐,中观层次则是健康社区、行业和领域的培育和塑造,是社会心态的培育。只有从微观层面出发,注重民众心理健康是满足民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基础,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心理健康等手段,提高民众心理健康状况,才能迈向健康、幸福的社会。
(四)消减过度生活压力有益于美好生活需要满足
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描述是愉快的、轻松的,过度的压力下的生活很难称得上美好,因此,消减民众过度的生活压力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然而,调查中我们发现,民众实际感受到的各方面生活需要的满足程度均低于民众认为的美好生活应有的状态,特别是在个人物质层面。由此我们认为,要根据民众需要确立政府工作的目标,要关注那些美好生活需要体验低的群体。总之,只有通过政府部门和社会各方一起努力,关注民众生活的压力,了解民众生活的难点和痛点,并将其作为工作重点来改善,才能努力消减民众过重的生活压力,最大限度地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切实保证他们基本的生活需要首先得到满足,不断满足家庭关系和社会环境中民众较为迫切的需要,逐步满足民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
(五)让民众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是满足民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中之重
尽管近年来党和政府努力通过民主和法治来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不断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化进程,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但从本研究的调查结果看,个体维度上有三成左右的调查对象认为自己的收获和付出相比并不公平;而在社会维度,人们认为财政税收政策公平和不公平的人数比例相近;对党政干部选拔规则,更多人倾向于认为不公平;对工作就业机会、财富分配、不同地区间待遇和城乡间待遇,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不公平。调查对象对于社会整体的判断也更倾向于不公平,这些都说明民众对于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更高,对社会环境的要求更高,这就要求我们要特别重视民众认为不公平的方面,并在社会治理中努力加以改善。只有时刻关注民众公平感状况,通过制度建设切实改善社会环境,才能让民众感知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都有明显的提升。
(六)提高民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营造美好生活需要提升的社会环境
在调查中我们看到,在美好生活需要的国家和社会环境维度上,国家与社会层面的高频词汇包括稳定、小康、国泰民安、安居乐业、公平、和平、社会保障、安全、丰衣足食等,这些是民众心目中对美好生活与美好社会的期望。尽管从全国社会调查数据看,2013年以来,在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社会治安、依法办事执法公平、发展经济、扩大就业、信息公开与透明度方面政府工作满意度都出现了上升的趋势,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民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评价得分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一方面,民众对社会治理中政府在维护社会治安、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上的努力是能够感受到的,给出了较高的评价;另一方面,在社会治理中也要关注民众反映突出的信息公开、扩大就业、依法办事执法公平等方面的不足。总之,我们要以满足民众美好生活需要为突破口,通过制度创新从根本上改善社会治理环境,使民众感受到社会安全、社会公平、社会稳定有序,形成安居乐业、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
(七)新时代的美好生活需要引导
尽管美好生活是每个人的愿望,但由于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理解存在差异,因此我们要重视对民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引导,避免不切实际的、过分的需要,警惕把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理解为是消费主义、享乐主义等错误倾向。与此同时,在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作用外,更要重视民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在引导和传播美好生活理念和美好生活方式上的作用。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短视频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重要的文化、休闲和娱乐内容,因此,要努力打造美好生活内容生态链,通过优质内容的生产和传播,引导积极的美好生活时尚和美好生活方式。总之,可以通过提供民众个人美好生活体验分享和传播的平台,营造美好生活氛围和社会环境,来落实中央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
(作者简介:王俊秀,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刘晓柳,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博士后;刘洋洋,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博士研究生)
来源:《江苏社会科学》202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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