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住建云”平台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业务管理子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赣江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改进作风,提升住建领域行政事项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2月28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启用“住建云”平台的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业务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住建云”安考管理系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9年2月28日起,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考试发证业务,以及证书的延期、变更、注销等业务,均在“住建云”安考管理系统中办理。业务网址:http://zjy.jxjst.gov.cn。
二、凡在“住建云”平台中申办安管人员相关业务,均应先按我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相关从业人员实名制信息登记的通知》(赣建办文〔2019〕9号)要求,完成个人实名制信息采集;再登录“住建云”平台,按《“住建云”安考管理系统操作使用说明》申请办理具体业务。
三、启用2019版江西省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样式详见附件一),原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使用,待其换发新证书后,原证书停止使用。
四、企业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申办材料,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各地主管部门要按照《江西省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办事指南》(详见附件二)规定,严格审核企业提交的材料,并按照有关工作流程和时限完成审核工作;同时,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个人或企业,一经查实,要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
五、请各地明确所属审批机构名称和具办人员,于3月1日17:00前将《审批机构名称和人员信息表》(详见附件三)发送至azjjbgs@jxjst.gov.cn。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2月28日
附件一
江西省2019版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样式
附件二
江西省安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办事指南
附件三
审批机构名称和人员信息表
来源|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
编辑|何华丹
编校|邵继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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