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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绩说话 | 江西、浙江、安徽、山东、江苏、福建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亮点

江西住建 2021-12-16


      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作出了突出贡献。


      2019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部党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江西省


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总抓手,先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共同缔造活动、净化序化美化行动、高铁沿线环境安全集中整治等。同时,进一步加大通报、约谈、问责、督查力度,会同江西广播电视台开播《美丽江西在行动》栏目,定期曝光环境突出问题,全力整治城乡人居环境,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扎实推进城市功能和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取得了“一年有提升”的良好开局,全年实施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5946个,城市宜居水平大幅提升。



以村庄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97.6%、第三方入村暗访合格率99.1%的优异成绩,提前两年通过国检验收。



完成国家下达的27.79万套棚改任务。


“智慧公积金”作为“赣服通”的第一批接入平台,被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列为典型经验。


大力推进建筑业信息化建设,云平台上线运行,全面实现相关从业人员实名制登记,电子证书实行率100%。


萍乡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综合绩效考评获全国第一,海绵城市建设案例入选中组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攻坚克难案例系列”丛书。


宜春市列入国家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垃圾分类工作在全国46个重点城市考核中名列第八。


景德镇综合管廊试点在全国第二批15个绩效考核中名列第二。


宁都县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出色,获得国务院通报表扬和省政府的奖励。


 

浙江省


提前完成1191个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任务,部署实施“百镇样板、千镇美丽”工程。


出台农村和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省级地方标准,全省设区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8%、县(市)建成区达到78%,新建成16座焚烧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以及27个县(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系统。


全省棚户区改造新开工21.6万套,基本建成10.4万套;高质量完成棚改专项债券发行工作;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经验在全国推广。


完成城镇危房治理改造6582幢、557万平方米;基本完成农村危房治理改造11155户,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治理改造7109户。


深化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审批事项实现100%网上办理,用水用气报装实现并联审批。


开工改造小区393个,惠及居民14.63万户,累计完成投资约18亿元。


新扩建17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6万吨/日,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833公里;出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地方性法规,新增1939个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


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7182万平方米,实施住宅全装修面积3107万平方米,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25%以上。



全面推进绿道网建设,建成高标准绿道7200公里,其他普惠性绿道7000多公里。


升级全省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实现房地产交易业务全接入及业务功能全覆盖;建成全省房地产综合信息数据库,实现了部、省、市网签备案数据联网交换;建成省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实现适宜网办业务全纳入和全省区域全覆盖,所有民生事项均实现“一证通办”。


安徽省


坚持“房住不炒”,房地产市场连续稳定。分类指导、因城施策,加强房地产市场精准调控,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各项措施,开展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坚持兜住底线,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2019年全省完成4.58万户存量危房改造,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78万户,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67%。


坚持民生优先,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稳步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抓好棚改项目竣工交付工作,规范发展公租房,深化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和住房租赁国家试点,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2019年,全省棚改开工22.6万套,开工率105.39%;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13.56万套,完成率133.03%;城镇老旧小区改造523个。



坚持品质提升,城乡建设管理全面加强。启动实施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强化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推进地下管网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和智慧城管建设,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加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坚持改革创新,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省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由79项减少到57项,“一窗受理”、“一张蓝图”等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审批管理系统初步建成,实现国家、省级和市级互联互通。


坚持党建引领,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有力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山东省


城镇化发展质量持续提升。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深入开展中小城市试点,全省形成两个特大城市、8个大城市、7个中等城市、80个小城市、1094个建制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


群众住房条件持续改善。指导济南市、青岛市出台“一城一策”试点方案,全省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济南入选全国住房租赁试点城市;1~11月,棚户区改造新开工22.4万套,老旧小区改造开工21.4万户;制定出台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指导意见,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群体、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纳入补贴范围,发放租赁补贴3.9万户。


城市建设管理持续加强。全面启动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举办第二届山东省城市建设博览会。1~11月,累计建成综合管廊83.3公里、海绵城市335.5平方公里。新建污水管网994.6公里,改造合流制管网606.66公里;设区城市165条黑臭水体完成整治。建设城市(县城)清洁取暖项目8609万平方米,农村地区完成161万户。建成各类城市绿道4000余公里,实现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全覆盖。



建筑业改革发展持续推进。召开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大会,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十六条意见》,成立海外工程建设发展联盟,2019年,建筑业预计完成总产值1.4万亿元以上,同比增长10%以上。


村镇建设水平持续提高。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出台《健全完善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完成涉农街道村庄改厕45.9万户;打造美丽村居建设试点156个;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6万户,目前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全部竣工。


江苏省


大力推进“厕所革命”。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厕所革命”工作暨下达2019年建设任务的通知》,制定《江苏省城市公共厕所运行管理规程(试行)》,指导各地加强城市公厕保洁和作业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截至目前,全省共新建、改造公厕938座。


城市公园开放水平持续提高。目前,全省城市公园免费开放率达94%,常州、南通、连云港、淮安、泰州、宿迁等城市公园免费开放率达到100%。



推动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宜居示范居住区建设。截至11月底,基本完成213个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基本建成71个宜居住区建设项目。全省累计加装并投入使用老旧住宅小区电梯1012部。


提前完成全年棚户区改造任务。2019年,全省棚改新开工26.89万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2.2%;全省棚改基本建成15.55万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41.3%。今年8月底,率先在全国提前完成全年棚改任务,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扬。


改善10万户苏北农户住房条件。截至11月底,苏北34个涉农县(市、区)镇村布局规划成果均已编制完成并通过审批;苏北五市新建项目已开工754个,开工率92.3%,今年改善10万户农户住房条件的任务有望如期完成。建成了一批“建设品质高、公共服务好、产业发展优、环境条件佳、文化特色足”的农村新型社区。



加快建筑业企业“走出去”步伐。在11月于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举办的江苏建设领域(印尼)推介会上,两国企业签订意向协议7项。今年1~9月,江苏建设领域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达28.1亿美元。



福建省


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颁布《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加强新时代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意见》。福建土楼、厦门鼓浪屿列入世遗。初步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保护名录。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城乡建筑风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城市垃圾综合治理成效初显。《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全省各设区市基本建成餐厨垃圾处理厂。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9.77%,生活垃圾焚烧占总无害化处理能力的63.5%。全省设市城市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只烧不埋”。


推进老城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2019年安排8.3万户、560个小区改造,已经完成153个,剩余的41万户、3600万平方米计划用五年时间基本完成改造。


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成省市两级审批平台,并于7月1日上线运行,实现国家、省、市联通对接,上传数据,截至11月底已有3022个项目进入国家平台。省级出台30多份改革配套制度、市级累计出台近400份配套措施,实现“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


持续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省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已实现全覆盖,行政村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常态化治理机制,超过90%的乡镇覆盖污水处理设施,累计建成约1.9万座农村公厕,6700多个村庄开展美丽乡村建设。




来源|中国建设报





往期回顾

 1. 江西省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

 2.今天,《人民日报》头版报道了江西的这项工作!

 3.好消息!江西省建设工程改“多头验收”为“联合验收” 时限为10个工作日 明年1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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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官微

【投稿:jxzjt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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