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住建厅厅长卢天锡:为城市活力“焕新” 为乡村振兴 “添彩”
3月5日上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现场不断响起热烈的掌声,代表委员们备受鼓舞。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民进江西省委会副主委卢天锡
为焕发城市活力“加码”
加快构建城市更新工作体系
为老旧危房 “解危”
制定出台城市危险房屋管理法律法规
一是明确房屋安全责任主体。建议强化房屋产权人对房屋安全的主体责任,对房屋设计使用年限内转变为危房的房屋,经专业机构鉴定后确定责任划分。
二是明确危房管理职责分工。建议明确属地政府、房管部门、房屋所属行业主管部门、业主或使用人的职责,压实各方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明确危房鉴定机构要求。建议明确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要求,推行资质管理模式,推动鉴定机构监管合法化。
四是明确危房排查治理程序。建议明确城市危险房屋排查治理主体、方式、流程、经费来源等,对可能构成危险的房屋及时发现、及时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为居民打通物业服务“堵点”
进一步修订《物业管理条例》
一是健全项目承接查验制度。进一步细化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条件、建设标准和配套要求,建立商品房开发项目综合验收管理制度,明确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应急救援等部门联合对小区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等配套和交付标准等进行综合验收。建立商品房质量保证金制度,破解建设单位履行房屋保修责任不到位难题,避免产生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和矛盾纠纷。
二是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物业管理信用评价体系,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行为,促进物业管理市场规范发展。强化物业服务企业监管措施,便于行业主管部门和街道(乡镇)对物业服务企业实施有效监管。
三是完善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加强对开发商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建立招投标平台,设立相关罚则,防范前期物业招投标流于形式,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形成物业服务市场良好竞争机制。制定出台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规范物业服务定价行为。
四是明确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加强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规范业主大会召开程序、业主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明确业主委员会组织架构、工作职责、管理运行等要求。
五是明确物业管理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民政、公安、价格等相关部门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职能,推动各职能部门执法进小区,着力解决住宅小区内业主违法经营、噪音扰民、私搭乱建等问题管理不到位、执法不力等问题,形成物业管理齐抓共管工作局面。
为美丽乡村“添彩”
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
为此,卢天锡建议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建立户分类、村收集、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与乡转运、县处理相结合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具体为:
一是推动农村垃圾就地减量。针对农村地区厨余垃圾占比高、易腐烂、群众识别度高等特点,以乡镇为单位统一规划、统筹建设、统一管理,建设一批厨余垃圾堆肥、制肥设施,还肥于田,减少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理量,减轻农村垃圾统一转运和集中处理压力。
二是探索农村垃圾分类标准。区别于城乡,有针对性地总结“符合农村实际、简便易行可持续、具有推广价值”农村垃圾分类方式,形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标准,推进群众源头分类减量、保洁员过程分拣、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各环节高效规范。
三是加强农村保洁队伍建设。一方面,加强农村保洁员工作保障,保障人员、设备配置落到实处,保障保洁员工资待遇经费足额发放。另一方面,通过补贴、奖励等方式,提高保洁员参与垃圾回收的积极性,推动农村保洁员转变为垃圾回收员。
四是提高农村垃圾治理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政府为主导,建立一条“企业专业运营+政府严格监管+群众广泛参与+城乡一体推进”的城乡环卫“全域一体化”治理新模式,引入有实力、有经验、有资质的环保企业参与,推动农村垃圾分类向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发展。
五是加大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建议中央财政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资金支持力度,地方财政专项配套支持,因地制宜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模式,建立“中央补一点、地方筹一点、农户收一点”的经费分担机制,统筹规划建设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并保障处理设施长效运行。
为打造乡村振兴找准“支点”
实施美丽乡镇建设工程
一是找准乡镇发展路径。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分类推进,综合乡镇人口、财政、面积,突出乡镇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发展前景等因素,对乡镇进行细化分类,更好地指导乡镇结合实际,探索各具特色的发展路径,形成定位明确、特色鲜明、梯次发展的良好格局。
二是培育乡镇产业支撑。按照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的原则,进一步挖掘农村既有资源,找准发力点,激发农村比较优势和发展活力,推进特色农业与工业、物流、旅游、电商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形成更多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是完善乡镇服务功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解决好人的问题作为关键,进一步完善乡镇所在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乡镇服务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质量,改善乡镇人居环境,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
四是提升乡镇治理能力。大力推进乡镇服务管理扩权改革、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基层站所建设,发挥乡镇服务带动乡村作用。建立健全县域统筹的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管护机制和环境卫生运维机制。探索建立符合乡镇工作特点的干部管理制度,加强乡镇干部培养锻炼,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乡镇干部队伍。
五是强化乡镇政策保障。建议进一步加大对乡镇的政策、资金等方面支持力度,强化对分散在各部门的涉农资金整合,并在基建投资、土地出让金等方面给予乡镇支持,鼓励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吸引各类投资主体参与乡镇建设,着力解决乡镇建设“钱从哪来”的问题。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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