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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公示!这15地拟公布达到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镇)建设标准

江西住建 2022-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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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公示
拟公布
吉安市、定南县和宁都县小布镇等8地达到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镇)建设标准

2014年前命名的赣州市、九江市等7地

复查达到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标准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镇)建设工作的通知》(赣建城〔2020〕53号),经资格预审和专家实地考评,吉安市、定南县和宁都县小布镇等8个市、县(镇)达到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镇)建设标准,2014年前命名的赣州市、九江市等7个城市复查达到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标准。

现将拟公布2021年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镇)建设名单和2014年前命名的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复查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拟公布2021年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镇)

建设名单和2014年前命名的江西省

生态园林城市复查城市名单

2021年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县城)(共4个)吉安市抚州市庐山市定南县

2021年江西省生态园林城镇

(共4个)

定南县岿美山镇宁都县小布镇崇义县关田镇崇义县铅厂镇2014年前命名的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

(共7个)

赣州市九江市萍乡市上饶市宜春市景德镇市新余市

公示时间:

2021年10月29日——11月7日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有关情况反馈至厅城市建设处。单位反馈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署实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和地址。
电子邮箱:2303884146@qq.com联系电话:0791—86225272通讯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69号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邮政编码:330046



来源|江西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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