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死孩子者是故意杀人而且性质恶劣
摔死孩子者是故意杀人而且性质恶劣
文/肥猪满圈
这几天,心情不佳。全是“负能量信息”,一个个看的我头皮发支啊。
而我这是老发支啊,头发一直立着,根本就没机会倒不下去,因为一件接着一件的事儿。我也不敢出门啊,这一出去,人一看,这孙子啥意思?苦大仇深咋地?我是怕吓着路人。
一个7秒摔孩子的视频,又登上头条。我觉得报道有点问题,啥叫这对儿男女是男女朋友关系?孩子是他们俩个人的?
难道他俩没结婚,属于未婚生子?或者叫非婚生子?俩人没结婚,但是孩子有了?
这关系有点乱,我就不帮他们摘清了。
摔孩子视频,警方初步判断是两人发生“抚养”之争执。
毫无疑问,孩子是男女共同啪啪制造出来的,理应俩人共同抚养,不管俩人是离婚还是“男女朋友关系”的分手,都逃不掉对孩子的抚养,这是不存在疑问的。
那么既然,你不想养,我也不想养,现在咱俩要拜拜,孩子成累赘了。那么孩子的父亲盛怒之下,干脆把孩子摔死算了。
我个人之推断,事情就这么一个事情,情况也就事这么一个情况。
我看很多自媒体,包括官媒,都在谴责摔孩子的父亲的同时,也在谴责拍摄的孩子母亲。
当然了我得说一句,是不是孩子母亲拍摄的我不得而知,我就当是孩子母亲拍摄的这个前提来讨论,如果不是,我道歉!
很多人众口之一词,什么伦理道德这个那个的屁话说了一大堆,什么“父亲摔死儿子”,“母亲在旁拍摄”,这画面让人感到不寒而栗。
我在谴责这个孩子的父母的同时,我也在谴责这些谴责孩子父母的各类媒体和私媒体的写作者们。
至少,我不谴责这个母亲,或者我谴责这个母亲的谴责程度远低于谴责摔死孩子的父亲。
我的理由太简单,而且是人皆懂,那就是。如果不是母亲拍摄父亲摔死孩子,那么您觉得,这个案子可能会怎么结案?
也许夫妻双双获刑,也许孩子白白被摔死。总而言之,您觉得孩子母亲怎么才能证明孩子是父亲摔死的而不是母亲摔死的?
谁能告诉我,怎么证明,孩子是父亲摔死的而不是母亲摔死的,也不是母亲谋杀的?别忘了,刚放了的张某环可都蹲了20多年监狱了。别忘了内蒙的呼某案石家庄的聂某斌案。说的直白点,母亲只有这7秒的视频才能证明,孩子的死确实和自己有关,那是孩子母亲因为贪图一时之舒服而生下了他。
这就是孩子母亲的责任,如果分个主次的话,也许母亲有5%的责任,而孩子父亲有95%的责任。
不是造谣,是我自己认为的孩子父母的对孩子的死亡负的责任划分。
我从不说母亲一点责任没有,我也谴责母亲。但是,只有这段7秒的视频才能证明母亲不是谋杀案的主凶。
因为这件事和所有的媒体记者主任社长总编以及各私媒体的作者没一毛钱关系,因此他们才能大言不惭地今儿谴责这个明儿谴责那个。
如果你是当事人,你是孩子母亲,而你没有这7秒的视频。想想吧,你也许是什么后果?不用我说吧?
昨儿我看了几个律师的访谈,说白了都是蹭热度的,没什么真才实学更没什么专业知识。说什么虐待妇女儿童罪什么这个那个的。我一概不认同,这就是故意杀人罪无疑,不用疑问,他就是故意杀人。
很明显,这就是要摔死孩子,孩子死了,就不用谈谁抚养的问题了,咱俩一拍两散,以后还是好哥们好姐们,多好?简单不?还用那些毫无专业知识的律师们来胡说八道吗?
在美国,这叫谋杀,在咱这,就叫故意杀人。我个人看法,没疑问。
我认为,孩子的母亲有罪无疑,我的“有罪”前提是视频如果是孩子母亲拍摄的。但是,即便孩子的母亲再被大家谴责之冷漠,那也比跟着这个男人承担几乎一样的故意杀人罪强得多。
我真的看不惯那些喷子们所谓的什么 “二次传播”、什么“近距离拍摄者”的行为“令人费解”等屁话。我再说一次,你不是当事人,如果你是当事人,你就知道这7秒视频的珍贵,因为它能救你的命。
我知道,会有无数的道德婊指着我的鼻子问我:孩子的命呢?
是啊,孩子的命呢?你问我啊?你应该问孩子的父亲母亲社会和国家,而不是我。
此文之我,绝不是挺孩子的母亲。我是站在我认为公允之角度,就因为有了这段视频,孩子的母亲才能说的清,否则可能永远是个谜。
有人会说孩子的母亲不会去救下孩子啊?我想说,盛怒之父亲,也许会把孩子的母亲摔成和孩子一样的脑积水脑出血甚至从N层楼上扔下来你信不?
我是说也许,而不是说肯定!
如果谁,您想干点好事儿,您先保证自己的安全和活着,您再去帮助别人吧。就冲这男的样子,盛怒之下,什么都干得出来。
我知道我此文,估计得有一半人不认同甚至骂我。但是,我不会为了讨好大家,为了博取大家的认同和眼球而和所有的作家们一样,泛泛地谴责一番,做个大家都说好的作家。
我——做不到!
有人说这个社会病了,其实不是摔孩子的男的病了,而是大部分读者看热闹的也病了。
昨儿好几个人给发文讨论说:不想养可以,打下来很难吗?
我看了,您知道我什么感觉吗?孩子都两岁多了,您现在还谈打下来吗?您不知道当初可能把肚子啪啪大了那是多么高兴的事儿吗?当初多么盼望这个孩子的到来吗?
是两年了才感到养孩子的艰辛,才不想养的,和当初打不打下来根本就没关系。
总而言之,这孩子母亲在讲究程序,也许和程序正义无关。但是,这对您不重要,这对孩子母亲,这段“7秒”,等同于她的生命。
我个人估计,我再说一次,是估计,也许是真实的也许不是。我估计:男女吵架,男的要摔死孩子,女的拿出手机录:你率,来,我录,摔啊?谁不摔谁是那个。
也许,女的没想到男的会真摔,也就录上了。
得,我心很乱,很难受,沉重。我之一家之言,不求认同,但求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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