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情人陆小曼,一代名媛,害人不浅!
民国情人陆小曼,一代名媛,害人不浅!
文/肥猪满圈
某些男人有个毛病,那就是越烂的女人越喜欢,这应该也是很多女人共同的莫大的悲哀吧?
陆小曼
陆小曼,是几代中国男人心中的美丽女神。徐志摩飞机摔死以后的一段时间内,陆小曼甚至宁可要着吃,也不愿意降低所谓的奢侈生活的标准。
而于此相同的情况,张学良也有过,他和宋子文要钱。张学良写信给宋子文,听说你回国了,我现在生活困难……要钱的理由如果全文刊出,能把人笑死(以后写一篇)。张学良和宋子文要钱,其中有一句是:【弟目下快成犹太鬼了,吸烟要吸到底,舍不得丢烟头,走路要择软的,怕费鞋呦。你们听见会笑吧?】。
这段儿的意思是:我现在非常节俭,抽烟得抽到底,烟头舍不得扔,尤其走路,要捡软的地方走,硬的地方不敢走,您别见笑,怕费鞋。
当然了,宋子文一甩手,大部分国人一辈子也赚不到的钱,就到张学良手里了。
今儿说的是陆小曼,民国时代的名女人,也算是中国近代文化名人之一吧,其实没任何建树。陆小曼还是民国时期的著名交际花儿,也是个大烟鬼。但是,她的中国近代文化名人这个称谓,我认为,就因为她和徐志摩的婚外情,如果不是,她在中国近代史上,不会留下任何名儿。
陆小曼生于1903年,卒于1965年。死在那儿?上海的华东医院,享年62岁,您琢磨吧,47岁以后的陆小曼,能过上什么样的日子呢?
说陆小曼,还得从徐志摩的死说起,1931年11月19日,您算算此时的陆小曼是28岁对吧?这一天,徐志摩飞机失事,死了。而此时,举国之恨,几乎就是陆小曼。当时民国的报纸电视广播电台“网络自媒体”,都在骂小陆。
毫无疑问,最恨陆小曼的应该就是3个人,一个是徐志摩的父亲,一个徐志摩的原配妻子张幼仪女士,还有一个人,那就是北平的林徽因。
因为对于林徽因来说:徐志摩是你的男人,他也是我的。但是归根结底,他既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他是大家伙儿的……
林徽因
那个时候,几乎是举国之报纸,都在报道,不,是谩骂陆小曼。
按今天的话说,林徽因和陆小曼的人设本就不同。林徽因是才女 美女淑女外加贤惠之女智慧之女;而陆小曼则是美女 才女 媚女外加……你懂得。
当然了,陆小曼并非一无是处。陆大美女1903年出生于上海市孔家弄,1909年到北平,就读于北平女子师范大学附小。【北女师大】就是鲁迅兼职赚外快认识许广平的那个学校。
1918年陆小曼入读北京圣心学堂,1920年曾经担任北洋政府顾维钧的翻译,这不就进入社交界了吗?就是这么出的名儿。
1922年,这一年陆小曼19岁,和王庚结婚。1924年,21岁的陆小曼认识徐志摩并且俩人爱上了。1925年和王庚离婚,1926年8月和徐志摩订婚,10月和徐志摩结婚。1927年认识翁瑞午(这个人有故事,继任者),1931年11月19日,徐志摩因飞机失事罹难。
陆小曼精通英语,也会法语,会唱戏,会弹钢琴。但是这些,对于她来说,从没想把这些作为个人发展的“项目”,而是把这些作为了吸引男人的手段。
她很简单,她就想做一个名人的太太,拥有炙热的爱情,过着衣光鲜亮的生活,这就是陆小曼。
因为儿子和陆小曼搞上了,因此徐志摩的父亲断供,不再给这对……提供经济支撑,但是,陆小曼依旧维持豪华奢侈生活不变。
陆小曼服装鞋帽数不胜数,要吃稀奇蔬菜水果,连手绢都要进口的,让徐志摩拖朋友垫钱给她买回来。而她的日常就是出入舞厅赌场剧院麻将桌,给戏子的赏赐甚至都给戒面儿丝绸旗袍等等。为了刺激,还抽大烟。
陆小曼,这也算是一位古人了,我们对古人首先是尊重,但也应该实事求是。
我看有些媒体说,陆小曼为了减少疼痛,才抽的大烟。
我就没明白,合着您每天仨饱一个倒儿,吃饱了睡,睡醒了吃,要不就舞厅剧院咖啡厅赌场,您哪儿疼?闲的,蛋疼吧?
因此我认为,为了减少疼痛而抽大烟的说法,不成立。
徐志摩供养下的陆小曼,一个月的开销是600-1000块钱,不是日元啊,是大洋。
大洋,600到1000啥概念,我简单说一下,您就知道陆小曼的生活有多么奢侈了。其1,当年北平上海的巡警,即臭脚巡,一个月两三块大洋,3块算多的,一般都2块。一个月的工资啊,2块大洋。而局长,一个月也就9-10块大洋,那就过的非常好了。
其2,鲁迅在北京买过两次房,第一次花了3500块大洋,买了一个三进的四合院。三进啥概念?几十间房子,有花园有耳房。后来不偷看弟媳妇洗澡,此之悬案疑案,我不做定论啊,总之,不滚蛋了吗?
鲁迅第二次买房,就是今天北京的鲁迅博物馆,在北京阜成门内,老鲁花了800块钱买的。
即800块大洋,因此,您自己算吧。
再说陆小曼,徐志摩养这么一个玩意儿,可把徐志摩给累坏了。
鉴于计算很复杂,我刚才写了,怕出错,算了,都删了。我就大概说一下吧,1块大洋含银,不到25克,即今天的半两。其实大清的1斤和今天的1斤不同,我大概算了一下,大清的1斤大体相当于今天的大约36克。
这么算起来,3块大洋大约等于今天的70-75克纯银,差不多是2两银子,对吧?因此陆小曼一个月的花费,大体相当于400-6 7百两银子,您没想到吧?
不管清末还是民国,有100两银子那就是大款了。一亩良田,也只需要五六两银子。清末1两银子等于大约1200多文钱,但是实际上因为银子稀少,道光以后,1两银子大约能换3000钱(文钱)。而那时候的1斤猪肉,大约20文钱,诸位自己算。如果按着猪肉算,一两银子能买150斤猪肉。
徐志摩娶了陆小曼这个一个玩意儿,为了维持陆大名媛的体面生活,徐志摩不得不身兼多职,其实和鲁迅一样,鲁老也这德行。
徐志摩
陆小曼在上海吃喝玩乐,徐志摩在北京废寝忘食,甚至,徐志摩一件破棉袄被烟头烫了个窟窿他都舍不得再买一件。因为太难看,还是胡适夫人给徐志摩缝上的。
徐志摩为了节约路费,从北京去上海,每次都是坐免费的飞机。具体怎么免费,我这儿不赘述。
徐志摩劝陆小曼戒掉大烟,但是没有这种可能性,你懂得,戒大烟,太难了。因此,大才子徐志摩,和陆小曼结婚以后,就彻底沦为了金钱的奴隶。
因此说,没钱的婚姻,就是坟。而不是坟墓,墓还高级呢,就是土坟,就这么神奇。
陆小曼在上海,几十天欠了一屁股债,催徐志摩赶紧回来。徐志摩回去后,俩人大吵,天翻地覆。
当时陆小曼发脾气把烟枪扔在了徐志摩脸上,结果把徐志摩的金丝眼睛打在地上摔个粉碎。徐志摩赌气离家,两天后,陆小曼接到了徐志摩的死讯,飞机失事,徐志摩摔死了。
徐志摩死了,但是陆小曼得吃饭啊,此时她才知道吃饭原来得花钱啊。
于是写信给徐志摩父亲,您看在儿媳妇的份上,你儿子遗孀的份上,您就可怜可怜我吧。
本来徐志摩父亲对陆小曼早就恨之入骨了,他的回信就三个字“你大爷”。您别笑,意思对啊。
后来陆小曼求胡适,你和我公公说说,让他按月给我钱。胡适也回的是“你大爷”。
所有人都求遍了,实在没人求了,就又舔着脸来求胡适,我没钱买药,没钱吃饭,要饿死了。这回胡适心软,去见徐志摩的父亲,给陆小曼要到了1个月300元的生活费。
其实当年300元,连买房子带置地,一家人过日子都没问题了,而她仅是1个月的生活费。
徐志摩父亲挺有意思,不是立即给,和发工资似的,我压你20天工资,每个月20号“发工资”。真真地给陆小曼治的够呛。
不得不提一个人,此人就是徐志摩的原配夫人张幼仪女士。张幼仪一直接济陆小曼,对外宣称,他是孩子阿欢(张幼仪和徐志摩的儿子)的继母。我帮助陆小曼,就是尽一点对儿子的义务。
张幼仪
大概说一下张幼仪,张幼仪生於1900年,卒于1988年。1915年和徐志摩结婚,1918年生下长子徐积锴,就是阿欢。1922年在柏林生下第2个儿子,此时,和徐志摩离婚,这次离婚是因为林徽因。1927年在东吴大学教德文,1949年去了香港,1988年仙逝於美国纽约。
正在陆小曼最困难的时候,一男的出现了,此人就是翁瑞午,他表示愿意供养陆小曼。
转瞬之间,陆小曼的日子又滋润起来了,雨顾天晴人间美丽了。
其实徐志摩活着的时候,陆小曼和翁瑞午的绯闻就已经到了不堪入目少儿不宜的程度,现在好,不用明铺暗盖了,现在是明铺明盖。
此时徐志摩父亲警告陆小曼,你如果再不要脸,我将断供。
陆小曼,你断啊,你当我怕你啊,于是和翁端午同居了。
其实,这就是有一个不怕死的来了。
1965年,陆小曼死的时候,已经穷到了极点。临死前是赵清阁给她换上了一套新的绸子的衣裤,陆小曼这才永离人世。如果没人给她,她临死前连个像样的衣服也没有。
陆小曼的临终遗愿是和徐志摩合葬,但是人家徐志摩有儿子,也就是阿欢,叫徐积锴,您琢磨,他能答应吗?
因此陆小曼的骨灰就一直存着,一存就是20多年。后来陆小曼的堂侄子陆宗枬和陆宗麒,还有堂侄女陆宗麟一起出资,才把陆小曼安葬在苏州东山华侨公墓。至此,一代名媛,算是彻底走完了她的人间三月半。
哎,我只能说,陆小曼,一代名媛,害人不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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