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省司法厅积极践行“法治为民” 推动主题教育见行见效
坚持“立法为民”
强化服务民生制度保障
积极推动将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内容作为重要立法项目,把立法的过程转变为体现人民群众意识和利益的过程。围绕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审核修改《辽宁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草案)》,规范农村住房建设活动,保障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提高农村住房建设水平,营造舒适宜居环境。围绕依法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审核修改《辽宁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加强税费征收跨部门协作,保障税费收入,构建税费共治的新格局。围绕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审核修改《辽宁省公平竞争条例》,深入基层开展立法调研,扩大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覆盖面,拟针对市场上出现的一些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规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坚持“复议便民”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组织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专项行动,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和办案流程,精审涉及民生领域案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立足加强案前调解。打造践行“枫桥经验”复议版本,建立行政复议案前调解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新模式,采取电话疏导、实地调查、召开协调会等方式,缓和行政相对人同政府部门的“顶牛”情绪,督促各方积极、妥善、协同化解。立足优化审理程序。开通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绿色通道”,“容缺受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全面推行行政复议“繁简分流”审理模式,实现新收行政复议案件全部流程在线办理。立足发挥监督纠错职能。针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行政机关存在的共性问题,运用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等手段,实现同步审查、同步监督、同步规范。坚持“全民普法”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坚持把推进全民普法作为全面依法治省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不断推动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积极打造“普法示范点”。将基层社会治理与普法阵地建设相结合,在全省依托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打造普法示范点,评选省级普法示范点200个,培育形成法治辽宁建设的标志性成果。大力培养“法律明白人”。组织开展群众满意“法律明白人”评选活动,弘扬履职尽责、乐于奉献、执着担当的“法律明白人”职业精神,参与投票人数达35万余人次。邀请公益律师走进“法律明白人”培训课堂,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2400余场次。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开展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开展民法典宣讲4000余场次,举办文艺汇演20余场,解答群众咨询1.4万余人次,发放各类民法典宣传彩页等60余万份。省内各级国家机关推送民法典解读文章9300余篇,点击量4亿余次,在全省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坚持“公法惠民”
着力提升和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质量
把惠民利民作为第一标准,用心用力用情让群众在每一次法律服务中都能感受到法治保障“力度”、法治为民“温度”。聚焦优化法律服务供给。发布《办事不找关系指南》,为群众提供不用找关系“一站式”“全流程”政务服务。充分发挥12348辽宁法网作用,着力提供精准、普惠的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受理咨询1.4万余次,办结率、好评率均为100%。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 关爱特殊群体”法律援助专项活动,加强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聚焦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出10项行政审批减证便民新举措,司法行政系统“即来即办”审批事项提高至50%以上,省、市两级审批事项“全省通办”实现全覆盖,“容缺受理”审批事项提高至50%以上,减少申请材料500余件。聚焦矛盾纠纷化解纾民困。秉持调解为民、惠民、安民理念,持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诉调对接”“访调对接”“警调对接”,最大限度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1月至5月,化解矛盾纠纷12.5万件,有效筑牢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转载请注明丨法治辽宁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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