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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 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

法治辽宁
2024-10-25





“您好,我们是市卫健委执法人员,按照双随机工作要求,现对你店依法执业情况及执业人员资质情况进行检查,请您配合,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与执法人员一同进入被检企业的是行政执法联合监督组,对此次执法检查进行全过程监督。


日前,抚顺市司法局与抚顺市行政执法监督二组4名监督员组成联合监督组,深入执法一线,通过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开展的涉企执法检查活动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对执法资格、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执法全过程记录等情况进行实时督导。

执法过程中,监督组对行政检查中是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全过程监督,重点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程序、现场执法检查记录,并就如何开展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执法,与执法部门和被检查对象进行了沟通交流。检查结束后,监督组与被检部门开展座谈,反馈督导情况的同时,听取被检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和破坏营商环境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完成情况汇报。

监督员们纷纷表示,“这次参与监督检查,使我们对涉企行政执法工作有了更直观清晰的认识,让行政执法更规范更有序更阳光更透明,执法部门付出良多。”此次涉企执法检查,程序严格规范,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熟练,在检查过程中,亮证执法,精准执法,能够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方式,引导和督促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管理检查事项标准,避免执法扰企问题发生,充分体现了生态环境系统和卫生健康系统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据悉,此次“伴随式”执法监督检查是抚顺市司法局不断创新执法监督模式,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工作的一部分。通过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检查,让行政执法监督员深入行政执法一线,熟悉行政执法业务,了解行政执法现状,掌握一线行政执法动态,积累行政执法实践经验,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和业务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和质量,同时也将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协调服务结合起来,在活动中对发现情况背后反映出的部门协作问题及时研究协调,提出解决意见建议。




抚顺市司法局将继续组织该市35名行政执法监督员,共分为6组,探索开展“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充分发挥监督员“吹哨”作用,推动“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延伸至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教育、交通运输、农业等与群众利益切身相关的重点领域,形成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模式,更好地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全面促进执法质效提升。





稿件来源丨厅组织宣传处

图片丨抚顺市司法局文字丨吴春芳校对丨房   斌审核丨荣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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