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建、管、用、育”让争议化解更高效

法治辽宁
2024-10-25


按照省司法厅工作安排,阜新市司法局探索“复议+调解”多元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通过设置调解室、代办点,完善配套保障制度,融合“张彪调解工作模式”,加强复议队伍建设等多种方式,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行政复议样板。年初以来,市本级41%行政复议案件经调解后,申请人撤回申请;92%行政复议案件作出复议决定后,申请人未提起诉讼,使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程序中,进一步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

“建” 

打造行政争议化解“集散地”



“这个调解室真不错,我们有问题终于有地方咨询了。”市民张先生表示。

阜新市设立9个复议受理接待场所,设置专门复议调解室,配备28名专业人员,积极吸纳诉前、复议前的源头争议。在县区设立23个复议代办点,除提供复议事项咨询解答外,协助开展复议案件调解、和解,做好人民调解与行政复议有效衔接,进一步让复议“窗口”沉下去。年初以来,接待复议咨询500余人次,超去年同期300%。市本级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5件,审结90件,按时审结率100%。


“管” 实现行政复议调解“全覆盖”

将调解、和解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要方式,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开展分阶段实施,健全完善《行政复议接待工作规范》等多项配套机制,规范行政复议调解工作要求,明确行政复议调解工作的主体、范围、流程等,进一步从制度层面保障行政复议调解工作顺利开展。加强与行政复议当事人的沟通联系,对于有调解可能性的,积极向当事人阐明调解优势,引导当事人同意通过调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力促当事人和解,实现“应调尽调”目标。

“用” 强化与人民调解“新联动”

将“张彪调解工作模式”融到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工作中,通过将其“四个原则、四个机制、四个团队、四个领域和四时六度调解法”等“方法论”应用于行政复议调解中,注重用群众听得懂的话语“释法析理”,并针对部分申请人不合理诉求加大普法力度,提升复议调解质效。年初以来,全市行政复议机构调解终止结案37件,调解结案率较去年同期上升13%。


“育” 提升行政复议队伍“规范化”

围绕建设“四化”行政复议队伍,采取“以老带新传帮带”模式,积极采取专题培训、工作交流、优秀行政复议决定书评选等方式,提升行政复议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水平,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培训覆盖100余人次。邀请张彪开展专项工作培训,提升行政复议人员“释法说理”能力,提升行政复议调解的专业性、权威性和化解行政争议的高效性。




稿件来源丨法治辽宁微信公众号文字丨吴春芳图片丨宫云龙
校对丨房斌 吴春芳

审核丨荣丹

— 往期推荐 —

锚定难题抓调研 推动转化促发展——省司法厅党组召开主题教育调研成果交流会

领导干部调研要往矛盾“窝”里钻

鸡毛蒜皮惹纷争 “三支队伍”来评理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法治辽宁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