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锦州现场会召开
8月10日至11日,全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锦州现场会召开。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对各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法进行交流研讨,进一步发掘经验、评析成效、互学互鉴,引领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水平和效能,为打好打赢新时代“辽沈战役”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省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蒋中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先后到锦州市城市综合运行指挥中心、锦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南山派出所、锦州市公安局铁北地区警务中心、锦州市凌河区石桥子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锦州市凌河区石桥子街道北山社区史继权调解工作室进行了现场观摩。
会上,沈阳市皇姑区三台子街道牡丹社区、抚顺市望花区和平街道雷锋社区、锦州市凌河区石桥子街道万年社区、营口市站前区、辽阳市文圣区小屯镇千山水泥社区交流了各具特色的“枫桥式”工作法;锦州市人民检察院就深入践行“枫桥经验”,创新拓展多元解纷作经验交流;大连市、鞍山市、锦州市、盘锦市、昌图县围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经验交流;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进行了工作安排。
会议指出
长期以来,全省政法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枫桥经验”的重要论述,立足辽宁工作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举措,形成了一批实践成果,取得了良好成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把握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这一工作目标,始终注重夯实基层基础这一深厚本源,因地制宜推动更多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发力,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会议要求
要以贯彻落实《辽宁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为抓手,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流程,持续提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实战效能,积极引导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着力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信息化水平,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加强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组织领导,着力加强队伍建设、考核奖惩、宣传引导,努力推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取得新突破,在解决具有辽宁特点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践中,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辽宁样本。
来源丨辽宁政法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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