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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批,盘锦市兴隆台区在列!

法治辽宁
2024-10-25


今年以来,盘锦市兴隆台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创建工作三年行动方案》要求,规范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近日,盘锦市兴隆台区社区矫正中心通过省司法厅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考评小组验收,被评定为辽宁省首批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

功能配置完善齐全

社区矫正中心增设报到登记和信息采集办理平台,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报到实现一站式办理;增设驻检室和警务联络室,用于人民检察院开展法律监督,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社区矫正教育培训室与司法局会议室实现一室多用,安装高清大屏用于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和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扩大心理辅导空间,安装互动投影系统用于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教育;调整指挥中心格局,配备集成式控制操作台连接大屏,用于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针对社区矫正档案室不在中心的实际情况,规划一间档案资料室,方便在矫人员档案和其他文书资料日常管理。改造后的社区矫正中心区域划分合理、功能设置统一,满足了社区矫正执法和教育管理工作需求。

现代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中心全面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社区矫正对象交付接收、信息采集、矫正执法、教育管理等工作。今年以来,该局为工作人员配备平板电脑、4G执法记录仪、全网通对讲机,用于节假日尤其是重要时间节点信息化核查、社区矫正各项业务高清实时图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重大影响案事件发生。

依法规范有效实施

中心将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入矫报到、定位监管、档案管理等各项业务流程和文书传递时限公开上墙,工作人员分工合理,职责明确,AB岗工作制确保日常工作高效运转。针对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交付接收、管理级别调整等业务环节,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工作细则,不断提升社区矫正监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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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丨厅组织宣传处编辑丨吴春芳校对丨房   斌

审核丨荣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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