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一批高水平理论创新成果,公布一批法治营商典型案例,选树一批政法系统先进典型,形成一批管长远重实效制度成果,打造一批安商惠企服务场景……今年以来,按照省委加快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的目标要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围绕中心大局,持续筑牢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根基”;紧盯企业需求,努力打造营商环境“金字招牌”;坚持多措并举,积极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突出问题导向,全力打通影响营商环境“痛点堵点”;使广大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高。
法治辽宁微信公众号将陆续刊登司法行政系统在深入开展“五个一批”创建活动中谋深做实增效上持续发力的实践成效。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聚焦规范化建设”“突出实质性化解”“繁简分流”审理模式、畅通涉企复议“绿色通道”……按照省委加快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的目标要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以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为契机,不断巩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坚持复议为民,聚焦多元化解行政争议,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截至8月末,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207件,审结4857件,直接纠错案件473件,调解1149件。
沈阳市司法局、大连市司法局明确繁简分流工作要求,将交通处罚、信息公开等事实清晰、证据明确,案情简单的简易案件审办时限缩短二分之一。大连市一家科技有限公司对行业主管部门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企业迁移调档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受理人员在审核复议申请材料过程中发现,企业与部门间沟通不畅,双方有误解,导致企业申请未能及时办结。受理工作人员分别征求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同意,积极进行调解,3天时间,成功化解该起行政纠纷,有效节约行政成本,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做到案结事了。
为发挥行政复议高效、便民的制度优势,创新审理机制,省内各地区逐步探索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审理模式。
丹东市司法局、锦州市司法局分别出台《丹东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简易程序审理规定(试行)》《锦州市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审理工作办法(试行)》,通过建立“简案快审、类案量审、繁案精审”机制,科学调配和高效运用行政力量,实现办案资源优化配置。
日前,丹东市办理的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得到有效解决。申请人某公司对被申请人某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在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过程中,行政复议机关的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案件审理,不仅为撤销被申请人的行政处罚决定提出有效参考意见,还对行政执法机关提出相关指导意见,促进严格规范执法。
丹东市发挥专家学者“法律外脑”作用,有效提高办案效率。同时,丹东市司法局与市检察院、市法院共同会签了《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对复杂疑难案件在行政复议环节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变“单打独斗”为“组合作战”,对符合文件要求的行政案件,邀请市检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指导,共同化解行政争议。抚顺市东洲区司法局、望花区司法局分别与区检察院形成工作联动,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联动协作、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规定》以及《关于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建立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调配合机制,通过信息共享、案情通报、联合化解、案件线索移交等方式,促进多方参与,提升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质量和效率。
我省各地聚焦探索行政争议化解新举措,不断创新行政调解方式方法,挖掘内部潜力,借助外力资源,形成内外化解行政争议的联动机制。
“没想到在村里就可以咨询行政复议申请,不用大老远跑到市里申请了,代办点的引导员为我们来访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做好一次性告知义务,真是太方便了!”为更加便捷高效方便群众申请行政复议,抚顺市司法局、阜新市司法局将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环节直接延伸到群众家门口,在全市范围内探索推广行政复议代办点试点工作,在偏远地区依托基层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各行政复议代办点公开行政复议机构联系方式和办公地址,并在接待场所公示行政复议申请条件、受理、审理程序等事项,打通复议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营口市司法局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签订行政复议专递合作协议,成为省内首家为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提供行政复议文书专递服务单位。盘锦市司法局利用报纸、微信公众号“法治盘锦”“盘锦发布”等媒体平台发布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事项信息提高群众对行政复议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铁岭市司法局细化立案环节,坚持受理、调解、告知、服务“四个统一”,切实提升行政复议立案质量水平,做到应收尽收、能收尽收、存疑先收,为案件的公平公正审理奠定良好的工作基础。在行政复议文书撰写中,能够归纳并逐一分析案件争议焦点,对申请人的复议请求和疑惑逐一进行说理式回应。复议决定文书送达时,能够对当事人进行答疑解惑,对被纠错的案件,向行政机关开展“说理式”普法督导。
据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将深入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量,进一步健全立案、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运用好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接收申请,积极依托政务服务大厅、司法所等设立行政复议代收点,方便群众提交申请;推行“容缺受理”机制拓展行政复议融入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