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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积怨十余年 联调一朝化解
编者按
“法治辽宁”微信公众号开设“四所一庭”专栏,集中报道我省各地全面推进落实“庭所联动”工作,发挥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作用,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合力,最大限度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的成功案例。
沈阳篇
联动单位:
八一派出所、八一红菱街道办事处、来胜村委会、八一红菱司法所联动方式及事项:多方联动化解多年土地纠纷案情回顾
近日,沈阳市苏家屯区八一红菱街道依托“四所一庭”工作机制,成功调解一起陈年难案,成功的避免了“民转刑、刑转命”的风险。
苏家屯区八一红菱街道来胜村村民武某高和武某荣为兄弟,当时他们的田地分别在道路的南北两侧。1992年武某荣想盖大棚,找武某高提出田地互换,武某高同意了互换请求。互换后武某荣在道路南侧建了大棚,2010年,武某高建了3间房。自2012年起因土地权属问题双方就发生了矛盾,经各级调解组织及司法所多次调解未果,期间因矛盾发生过肢体冲突,造成一方受伤法院判赔偿5万元,至今未执行成功。后武某荣去世,妻子卧床,儿子武某为残疾人。2019年7月,街道出具过相关处理意见,但武某高不同意且拒绝执行。原纠纷地块因武某荣家现状一直搁置,今年8月武某到街道反应,武某高又在争议地开始种地,多次沟通后无果,且经派出所出警问题未得到解决。“他要是再不同意,我就把菜苗全砍掉,看他怎么办?” 武某激动地说。因矛盾积怨多年,且双方都较为偏激。按“四所一庭”联动方案,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来胜村委会、八一红菱司法所联合研判,各部门共同发挥作用,共同攻坚。司法所协调专业律师出具法律意见,通过公安部门告知其如果发生过激行为的严重后果,并会同村委会与双方当事人多次谈话,以缓和当事人情绪。后因双方均不愿按照法定程序解决,八一红菱司法所又多次会同各部门,从法理、情理的角度共同对双方当事人展开调解工作。最终使双方搁置争议并达成协议,武某表示不会砍掉已经种下的菜苗,武某荣也表示明年不会再去该地块种地。并且做出承诺不会再有过激行为,积怨多年的矛盾终于得到了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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