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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

法治辽宁
2024-10-25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锚定打造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高质量立法规范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打牢法治根基。


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截图


今年,省政府拟制定政府规章项目2件,一是围绕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拟制定《辽宁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二是围绕建立健全全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制度,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执法人员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拟制定《辽宁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拟论证政府规章项目1件,为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维护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对修改《辽宁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进行调研论证。


立法计划明确提出工作要求,指出要坚持党对政府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立法实践全过程、各方面,从法律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要着力提升政府立法质效,围绕中心大局,坚持问题导向,抓住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立法质量、突出地方特色、解决实际问题。改进立法调研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规范和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注重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有效提升政府立法质效。要扎实高效完成年度立法任务,起草单位要高度重视省政府立法计划的贯彻执行,加强力量,压实责任,统筹安排进度,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立法起草工作任务。


《辽宁省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明确的立法项目及负责起草的单位


一、拟制定的政府规章项目(2件)1.辽宁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省公安厅等起草)2.辽宁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省司法厅起草)二、拟论证的政府规章项目(1件) 

辽宁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改)(省发展改革委起草)




来源丨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辽宁日报编辑丨吴春芳校对丨房   斌

审核丨荣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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