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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群众触手可及人人可享——我省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法治辽宁
2024-10-24
守护正义 温暖民心

您好,需要办理什么业务?


我要申请法律援助。


近日,在沈阳市苏家屯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仔细审查资料后,10余分钟便为农民工王某办理完法律援助申请,并当即指派了律师。一窗办成事,王某心里踏实。 



在日前举行的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共有32个集体和43名个人获得表彰。沈阳市苏家屯区法律援助中心就在其中。这是近年来我省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服务保障民生,着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的缩影。今年上半年,我省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共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50.9万余件,真正将公共法律服务送到百姓身边。省公证处工作人员上门为百姓办理产权继承公证01高效
线下线上服务“零距离”“我们周边的几个村距离县城有点远,现在村民只要家里有电脑,打开辽宁法律服务网,就可以在新增的‘法律服务·绿色服务通道’专栏中的农民工绿色通道申请法律服务了。”沈阳市浑南区司法局祝家司法所所长隋叮咚竖起大拇指说道。为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信息化水平,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会同应急指挥中心在辽宁法律服务网增设农民工、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7个绿色通道专栏,切实为特殊群体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构建覆盖城乡、均等普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沈阳市全面推进乡村地区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小事一对一,大事组团上”的服务模式,提高了法律援助知晓率和乡村群众受益率。大连市组织各公证处党支部开展“公证进乡村 服务惠民生”活动,采取支部联合支部、公证处联络公证处、党员带头上门服务等方式,多渠道加强对偏远地区、力量薄弱公证机构的对口帮扶。本溪市司法局精心打造“公共法律服务直通车”品牌,优化法律服务方式,通过定期“发班”、随车“热线”、售后“回访”等方式将普惠精准、便民高效的法律服务送到老百姓的家门口。锦州市黑山公证处进社区,在司法所工作人员陪同下走村屯,到养老院进行宣传,发放宣传手册800余份,现场解答咨询40多人次。市民在辽宁法律服务网“法律服务·绿色服务通道”专栏查看内容

02精准
法援服务重点人群“姐姐不赡养老人,我要申请法律援助。”前不久,市民王某来到沈阳市大东区二台子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咨询并希望获得法律援助。王某是家中唯一的儿子,与70多岁的母亲居住在一起,自己还是残疾人,照顾老人的担子全落在他的肩上。王某曾多次与姐姐沟通,希望姐姐能一起照顾母亲,但姐姐都没有答应,无奈选择来到了公共法律服务站的法律援助窗口寻求帮助。“法律援助就是要依法为困难群众雪中送炭、排忧解难。”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受理了此业务,了解情况、询问意见、填写资料……最终立案,并当即指派了律师负责法律援助。“法律援助让困难群众平等获得法律保护,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方式和途径。”省法律援助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切实加强对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今年春节期间,我们开展‘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农民工法律咨询3913人次,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921件。”为加强农民工、妇女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沈阳市进一步拓展残疾人在法律援助、公证等方面的服务领域和服务供给,不断增强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辽阳市司法局与多部门联合印发《辽阳市“守护未来 法援同行”关爱未成年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全力为未成年人提供及时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省司法厅加强与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沟通协调,联合开展工作,更好地满足特殊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与老龄办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的通知》,与省妇联联合主办“三八维权周”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省公证处委派公证员参加。上半年各地单独或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法律援助专项活动200余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万余件,提供咨询10万余人次。公共法律服务站工作人员解答百姓问题03提速
公证服务暖民心“同志,我们公司想在俄罗斯进行新能源汽车的招标投标,能否办理一下公证?”一位中年人焦急地说。“当然可以,请问还需要领事认证吗?如果您没时间,或者交通不便,我们可以代为办理认证手续。”在公证人员的细心服务下,丹东市一家汽车公司很快办理完涉外公证和领事认证,受到企业的好评,让企业没有错失来之不易的商机。丹东市作为边境城市,有不少移居海外的公民。丹东市公证处围绕海内外企业和群众法律服务新需求,探索涉外公证服务新举措,根据当事人的需求,办理“公证+领事认证”联办服务,实现“一次申请、一窗受理、联动办理”,努力以更优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前不久,市民郝女士来到昌图县公证处,咨询如何办理继承公证等问题。工作人员在与其交流后得知,其丈夫因病去世,生前住房公积金里面留有一笔钱款,需要先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后方可取出,但继承公证的办理需要所有继承人亲自到场签名捺印。据郝女士所述,其公婆年事已高,腿脚不便,其儿子患有严重的自闭症,不能离开她的监护,所以想要申请上门公证服务。鉴于申请人情况特殊,公证处决定为其开通公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提供上门公证服务。经与郝女士沟通,核实家庭成员信息、询问当事人家属的意愿,并确定老人符合上门公证条件后,昌图县公证处两名工作人员来到郝女士家中,现场为其公婆办理了继承公证。当公证人员把提前准备好的材料送到申请人手中时,郝女士及其公婆连声感谢。

省公证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推动公证行业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各地深入推进“互联网+公证”服务模式,以“12348”辽宁法网、“公证云”等平台为依托,逐步推动公证事项由线下向线上转移,实现全流程在线公证;已开通远程视频公证业务的公证机构,以“零接触”的形式解决了当事人无法亲临现场办证难题,以“零跑腿”的方式缩短办证时间,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广泛好评。


工作人员为市民申请法律援助





每一个法律援助案例背后都是法律援助工作者们不辞辛劳的付出,看到受援者眼中重新燃起的希望之光,法律援助不仅是一种制度,更是一种传递温暖与力量的社会担当;同样,公证服务便民犹如春风拂面,给百姓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整个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每一个环节都紧密相连,形成了一个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的服务网络,体现了公共法律服务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真正做到了想民众之所想、急民众之所急。

稿件来源丨省司法厅组织宣传处编辑丨吴春芳校对丨房   斌

审核丨荣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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