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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谈法治环境】胡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以高水平法治阜新建设推动全面振兴新突破
编者按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 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是全面振兴的题中之义、定远之策。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全省持续推进法治环境建设,解决了一大批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形成了浓厚氛围,取得了良好成效。“法治辽宁”开设《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谈法治环境》专栏,供交流借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以高水平法治阜新建设
推动全面振兴新突破胡涛阜新市委书记
阜新市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环境建设作为系统攻坚的基础工程,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发展,成为首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坚持学思践悟与依法治市相结合,增强法治建设的政治自觉。把党的领导作为“法治之魂”,贯彻到依法治市的全过程、各方面。以思想引领把准正确航向,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制定《阜新市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试行)》等文件39件,邀请中央党校教授为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专题授课,推动干部在《阜新日报》专版发表学习体会,做到深学细悟、全面提升。以系统思维统筹依法治市,出台《阜新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等制度,对照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要点,细化38项重点任务,推动法治工作与整体工作、区域部门工作与全市工作任务的统一。以高位推动强化制度保障,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聚焦“关键少数”,组织彰武县等8位县(区)及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现场述法,推动全市513名党政(含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全覆盖,全面压紧压实法治责任。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与改善法治环境相统筹,提升法治建设的实践效能。深刻把握蕴含其中“破”与“立”的关系,做到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树牢改革思维强立法,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开展《阜新市城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立法,颁布实施《阜新市辽代城址塔墓葬保护条例》等13部地方性法规,形成一批“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小切口”立法成果。强化改革精神优环境,将改革思维贯穿执法、司法等各环节,针对不作为、乱作为及多头检查、力量不均等问题,开展行政执法队伍“大整训、重统筹、强优化”行动,122个执法部门检查计划中联合检查占56.9%,行政执法类投诉下降65.5%,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显著提升。运用改革方法提效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广“张彪调解工作模式”,建立“双线指导+巡回培训”机制,打造“阜政通”融合品牌,群众诉求办结率达到97.8%,有效提升基层治理质效。坚持良法善治与推动发展相统一,提升法治建设的质效成色。切实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以高水平法治建设保障高质量发展。坚持制定决策依法,出台《阜新市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依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会议纪要等各类文件,确保各项决策有法可依。坚持规范市场靠法,把法治作为最好的营商环境,修订《阜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依法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累计清偿政府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违约拖欠各类账款5000余万元,市场活跃度实现全面提升。坚持解决问题用法,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全面提升民意诉求办理质效”等10项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坚持运用法治手段解决群众诉求,一审民事、行政新收案件下降9.8%,“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诉求满意率91.4%,做到“事心双解”。坚持深化“八五”普法,创建推广“1+6+N”普法模式,推动各普法责任单位结合职能开展普法活动,形成法治公园、法治长廊等一批有规模、有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特别是结合阜新实际,制作广播剧《有事找彪哥》,被中宣部评为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进一步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法治建设是推动发展、保障民生的重要基石。阜新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优化法治环境,不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以法治之力护航全面振兴新突破。稿件来源丨省委依法治省办
校对丨房 斌 宫云龙 顾 湘
责编丨吴春芳
审核丨荣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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