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鸿祎:导致互联网公司死亡的六大原因 |捕手志
题图:360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天使投资人 周鸿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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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公司的陈一舟先生曾说:「我们知道互联网创业失败的概率是90%,而且只有那么几种办法导致失败,那如果能够想办法把它降到80%甚至70%,就相当于把成功的概率增加2到3倍。」
道理听起来很简单,但估计很少有人去琢磨可能会导致自己公司死亡的原因有哪些?这一期,捕Sir就与你分享周鸿祎先生所观察总结的导致互联网公司死亡的六大原因,值得你花时间读一读。本文出自周鸿祎新浪博客,此次编辑略有增删。
■ 导致互联网公司死亡的六大原因
作者|周鸿祎 编辑|潘宇波
文章来源:周鸿祎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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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前三大原因
中国互联网发展至今,诞生了很多互联网公司,但留下来的并不多。其实,导致互联网公司死亡的原因有很多,要是遇到恶劣的商业环境,那属于天灾,谁也避免不了。
但是,俗话说得好,最好的年景里也有人赔钱,最差的年景里也有人赚钱。所以,把互联网公司的死亡归结于外部原因,我认为那是不负责任的。
那些死亡的互联网公司到底有什么共性?我总结了六大原因:
第一大原因,拷贝国外的商业模式。
早些年,大家都在拷贝美国模式。要的是眼快、手快,在美国看到出现了新的商业模式,就打个时间差,立马把它带回中国,抢得先发优势。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在美国那边发布一个新产品,我们这边的人很快就能读到对它的相关报道,而且还是中文的。还有,包括VC也会把一些好的模式介绍到中国来。
国内BAT这样的巨头公司,在解决了生存问题之后,也会密切关注全世界的新模式。在模仿的过程中,它们也更有能力去解决遇到的一些问题,比如政府公关。而小公司一旦遇到这样的问题,可能就做不下去了。所以,如果把拷贝美国的模式作为一种核心竞争力的机会已经不存在了,而且我认为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模式。
再者,美国互联网的发展程度与中国不一样。虽然中国网民基数庞大,但大多是低收入人群,美国的几亿网民却是中产阶级。两个国家的文化、背景、业务习惯都不一样。所以,假如把美国模式搬到中国来,也要有所变化才行。
这几年互联网里很多人都存在浓厚的投机心理,盲目地拷贝,不愿意探索,结果拷贝过来却发现不符合中国国情,最后变成了水土不服。这种简单的模仿,成功率一定很低。
最有力的证明就是,曾经一些国际互联网巨头得意洋洋地来到中国,带着他们已经在美国被证明成功的商业模式,但最后的结果都是水土不服。所以,创业公司更不要梦想着单凭拷贝国外模式就能做大,你第一没钱,第二没用户,凭什么做大?
第二大原因,模式本身没有问题,但是对用户没有价值。
比如,早几年SP大行其道,这种增值服务通过手机收费,实际上是一种微支付,每个用户每个月花五块钱到十块钱。这是非常好的模式,但是很多SP急功近利,不是考虑着怎么把服务做好,而是把用户当成羔羊。设计出各种各样的欺诈陷阱,很多用户被「订」了很多服务,自己却一点都不知道,有的SP甚至直接勾结运营商从用户账户上强行扣钱,最后把这个行业全给毁掉了。
再举个例子。比如说,像E-mail营销,本来是一个很好的东西,有商业价值,但是后来很多人发垃圾邮件肆无忌惮。结果,发展到最后,用户对做营销的Email看都不看。今天,靠邮件和数据库营销的公司基本上已经没有了。
我一直强调,如果要把一件事做成功,你一定要重视用户价值,一定要把用户价值放在公司的收入之上。这在互联网创业当中已成为一个规律——得民心者得天下。相反,如果不重视用户价值,为了公司一时的商业利益,对用户不是过度开采,就是做出伤害用户利益的行为,最后用户忍无可忍,还是会用脚投票抛弃了你的。
第三大原因,没有从用户出发,缺乏核心产品。
比如说,纯粹以互联网广告、营销为主的公司。我一直认为,互联网行业中一个完整的商业模式,一定要有产品,而且产品一定是为用户服务的,这样才能创造商业价值。
因为你创造了价值才有用户,在用户的基础上,你才能够建立你的营销模式。但是,我见过有些公司缺乏市场模式,不知道怎样细分市场,没有一个用户模式,也不知道瞄准什么样的用户人群。
二
后三大原因
第四大原因,没创造什么产品,企图依靠资源获得成功。
有的创业者一开始就说,我能搞到什么资源,我就可以怎么样。后来事实证明,这样的公司肯定不会成功。比如,有的人动辄就讲,我的某个亲戚在做什么,我认识运营商电信的什么领导,他可以给我什么样的资源。
或者说,原来我和政府打交道,我可以从政府拿到什么样的资源。听起来,你会怦然动心,让人觉得他和政府、运营商、大国企合作,说不定就能挣出钱来。
这种公司最缺的,是对互联网精神的理解,它根本就没有为用户服务的意识,所以它根本不会形成用户基础。没有坚实的用户基础,商业模式越复杂,做事情的难度就越大。中国成功的互联网公司,基本上见不到只依靠政府的支持就能成功的。互联网创业没有一种用户至上的服务精神,没有一种吃苦的奋斗精神,很难做成功。
第五大原因,商业模式太过复杂。
有一些商业模式有产品支撑,但是比较复杂。这种商业模式不光要满足用户,还要把产业链上下游联系起来。它处在中间,只有同时满足上下游企业,此类模式才能做下去。
比如说,以前出现过不少做城市生活社区的搜索网站。首先,它要说服商家与它合作。但商家却关心它的用户数量多不多,你用户多我才愿意和你合作。同时它还要鼓励用户上线,用户却说,你都没有什么商家,我上来找什么东西?所以,它们就变成了两线作战。
很多人觉得这种模式有成功的可能性,但是我认为失败率相当高,因为这对他的企业资源和运营有高标准,严要求。它永远存在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困惑。而实际上,真正能成功的模式,都是要单线作战的。最终我可能要搞定几方,但是刚开始的时候,一定要先能解决一方。
第六大原因,就是太早挣钱的模式不容易成功。
从做大的角度来讲,互联网公司刚开始的模式一定看不清。道理很简单,如果模式很清晰,巨头都来做,哪还给你机会。
如果有些商业模式一出来就有明确的收入,这就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商业模式确实很好,但是模仿者众多,巨头也会模仿。另一种情况是,早期挣到钱之后,容易让团队产生小富即安的感觉,很可能就变成一个小盆景——能挣小钱但是做不大。
所以互联网上有一个现象:很多企业盈利模式特别明确,却由于过早挣钱,反而不能做大。比如像马化腾,当初也没想清楚商业模式,当他拥有了几亿用户以后,很多东西就豁然开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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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捕手志」的第44期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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