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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巴统到瓦森纳协议:大国的第二战场

月落乌堤 财经无忌 2021-06-18


月落乌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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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无国界,科学家有国界;技术发明无国界,技术应用有国界。这是时代背景下,教育人们最有效的一句话。
 

巴统的诞生
 
1946年,为了获得美国支持、重塑欧洲因二战而失去的均衡,英国首相丘吉尔访问美国,在访问美国的过程中,丘吉尔与美国总统杜鲁门,一同前往杜鲁门的母校“富尔顿城威斯敏斯特学院”。
 
3月5日,丘吉尔在这里发表了一场名为《和平砥柱(The Sinews of Peace)》的演说,这场被视为拉开冷战序幕的演讲,还有一个名称:铁幕演说(Iron Curtain Speech)。
 
此时,距离二战正式结束不到半年,但是以英美为首的帝国主义国家,已经迫不及待的要求各方面“遏制”以巨大牺牲赢得战争的社会主义苏联。
 

铁幕演讲的丘吉尔
 
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这场演说,是杜鲁门费尽心思安排的,其目的就是想借同为战胜国的英国之口,来遏制同为战胜国的苏联,自己从中获得利益。演说发表后,斯大林说,丘吉尔“现在采取了战争贩子的立场”来攻击社会主义,而且也给美国人民带来了极大的震撼,认为丘吉尔在美国土地上的演说,是试图将美国拖入另外一场“最为恐怖的战争”。事实上,美国才是拉开这场战争的最大幕后推手,因为这本身就是杜鲁门一手炮制的。
 
1947年3月12日,杜鲁门在致国会的关于援助希腊和土耳其的咨文中,提出美国应以“遏制共产主义”作为国家政治意识形态和对外政策的指导思想,这一思想,被称之为“杜鲁门主义”。这是历史上,首次以“意识形态”来作为国家外交政策的方向,并被广泛接受且实施出来的政治举措。其目的是“美国要接替英国,填补东地中海的真空”,以防止苏联势力的渗透与入侵。
 

签署法案的杜鲁门
 
5月22日,杜鲁门正式签署《援助希、土法案》。根据该法案,1947~1950年,美国援助希、土两国6.59亿美元,在美国人“出枪出钱”的帮助下,希腊及土耳其国内的人民运动被残酷镇压——欧洲人似乎保住了资本主义世界的版图。
 
1948年4月2日,美国国会通过《对外援助法》,马歇尔计划(Marshall Plan)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马歇尔计划,是有史以来最大的援助计划,美国人承诺“当西欧一国向另一国提供货物而后者缺乏支付手段时,美国则给予前者相当于后者赊款数额的美元货款予以结算”,虽然几乎所有人都知道,这一计划的核心是美国试图控制西欧,用以对抗和牵制苏联,但是对当时百废待兴的欧洲来说,这笔巨大的资金援助,无疑是雪中送炭的。

马歇尔计划 漫画
 
与之相对应的,还有美国在东方的行动。首当其冲的就是在美国实际控制下的日本,美国对日政策由原来“以非军事化和民主化为中心的改革”转变为“积极扶植日本复兴”,其次就是深处内战的中国,美国的对华政策完全走上了援蒋反共的不归路,这样做的目的,不外乎还是遏制社会主义苏联。在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的NSC41文件指出:在中国目前确实存在着与苏联摩擦的萌芽,美国必须动员其政治、经济力量,建立中美之间的正常的经济关系,促进中苏分歧的发展,阻止中国成为苏联的附庸。
 
为了配合在舆论上、军事上、经济上对苏联的遏制与封堵,一场科技界更大的“铁幕”正在酝酿。
 
1949年11月23日,新中国宣告成立仅仅过去一个月多时间,在美国的秘密主持下,一个由西方17个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相关负责人组成的会议团体,齐聚到法国巴黎,他们的目的,是“对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禁运和贸易限制”,这项始于1948年2月的计划,终于以实质性的方式落地。其最初的名称,简单而直接,叫“输出管制统筹委员会” (Co-Ordinating Committee for Export Control,COCOM),因为其总部设在巴黎,又被称之为“巴统”。
 


1950年1月9日,巴统启动运营,并正式定名为“对共产党国家出口管制统筹委员会”,巴统由三个下设机构组成,其中咨询小组是巴统的决策机构,由各会员国派高级官员参加;1950年成立的调整委员会,是对苏联东欧国家实行禁运的执行机构;1952年成立的中国委员会,是对中国实行禁运的执行机构。
 
巴统是世界上第一个由单一国家主导,以非正式组织的名义,在“意识形态”的指导下,强行对科学技术进行限制交流和划分区域的行为,其宗旨就是对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禁运政策。巴统的本质是美国推行冷战战略的一个工具,美国从经济援助入手,已经逐步控制了一盘散沙的欧洲,巴统所制定的禁运目录,几乎就是照搬了美国的禁运清单上的东西,巴统虽然名义上允许成员国自愿对各自技术出口加以控制,但实际上,这些成员国在重要技术出口决策上,都得看美国脸色行事。
 
巴统禁运目录清单的出现,限制了世界上所有的技术发明的交流与传播,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世界,为了维护自身地位,采取非常规的手段,强制推行“杜鲁门主义”,将世界文明强行的割裂开来,几乎阻断了东西方正常的科技交流。
 
简而言之,巴统是一个带有强烈的冷战色彩和意识形态的非官方组织机构。
 
巴统的诸多政策,是当时国际时局的最直观反映:
 
朝鲜战争爆发后的第二年,巴统成立中国委员会,对中国实行全面禁运,同时期的巴统清单,原封不动的照搬了美国“安全清单”1A中的144种、1B清单内50%以上的物品;随后,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通过NSC48/2文件,这一重要文件标志着美国在亚洲遏制战略的形成。它规定:美国亚洲政策的根本目标是遏制苏联在亚洲的力量和影响;要通过政治、经济、军事援助,加强亚洲非共产党国家的经济自立和政治稳定;并决定了美国政府直接介入朝鲜战争和对中国全面的贸易管制。


随着冷战的推进,这份限制目录一度达到超过400项的禁运物品, 1990年东欧剧变及随后的苏联解体,标志着冷战的结束,巴统也就寿终正寝,1993年11月,巴统特别会议在荷兰举行,与会成员国一致认为巴统“已经失去继续存在的理由”。1994年4月1日,巴统正式宣告解散。
 

瓦森纳的继承

 巴统解散后,另一个更大的科技禁运组织,继承了他的衣钵。
 
美国为了让“巴统”得以延续,于1996年7月,组织了33个国家的代表,在荷兰小镇瓦森纳,签署《关于常规武器和两用物品及技术出口控制的瓦森纳协定》(瓦森纳协定),该协定自1996年11月1日生效,其目的是实施新的控制清单和信息交换规则。
 
简单说来,从冷战时期的“巴统”到后来的“瓦森纳协定”,西方国家对高技术出口的控制不仅没有削弱,反而是在不断加强,其本质是最大限度的维护其国家战略安全和经济利益。
 
从组织性质来看,巴统是一个非正式的多国官方组织,《瓦森纳协定》则是一个正式的、全球性的官方组织;
 
从成员国规模来看,巴统由17个国家及地区组成,包括12个欧洲国家、2个北美洲国家、2个亚洲国家和一个大洋洲国家。《瓦森纳协定》的成员国多达42家,其中包括了苏联解体后的俄罗斯、乌克兰等,以及标榜“不结盟运动”的印度和“永久中立国”瑞士等,看到这些名字是不是觉得很讽刺,在多边政治制裁格局下,意识形态、国家政策、中立国等词语限定的国家,变得是多么的可笑。
 
这份协定,在所有参加了一战、二战的战胜国、联合国创始国、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唯独缺少了中国。

瓦森纳协定成员国
 
是的,这就是一个全方位针对中国“量身裁定”的国际间组织,也可以说是一个“技术垄断组织”,只允许自身享受新技术,而不允许其外泄到其他国家或地区。《瓦森纳协定》设置了两份禁运清单,其内容每年都会更新,做出删减及增添。
 
其中军民两用商品和技术清单,涵盖了先进材料、材料处理、电子器件、计算机、电信与信息安全、传感与激光、导航与航空电子仪器、船舶与海事设备、推进系统等9大类,每一类限制项下的具体产品又按照设备和组件、测试和检验设备、材料、软件、技术等5个方面进行限定。
 
军品和技术清单涵盖了各类武器弹药、设备及作战平台等共22类。
 
《瓦森纳协定》删减的标准,是以中国队清单项目的突破速度作为依据的,当中国在某一项技术上取得突破后,该组织会同步的删减该条目。当成员国研发或取得新技术应用后,如果中国没有掌握该技术,则会作为新技术增添进去清单。
 
截止到2019年年底,该清单共有460多项在列物品,这些几乎保证领先中国2-3个代次,5-1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美国的算盘
 
为了将巴统的相关规定在国内以法律的形式确立起来,成为美国执行巴统政策的依据,美国建立了全球最为复杂、最为庞大的禁运清单。
 
美国为了体现和“标榜”“司法独立”的体系,为实现其“长臂管辖”的权力,为了满足其“域外管辖”的野心,为了达到其“无限追溯”的机制,炮制了无数“欲加之罪”的“双标”案例。于是美国在禁运中几乎所有的政策,都以“法律”的形式得以“正当化、合法化”的存在下来。
 
1975年,福特总统签署《行政命令11858号》,成立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CFIUS)。CFIUS可以否决任何涉及所谓的“美国国家安全”的投资项目,但是在最初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个机构,形同虚设,真正行使其权力,已经到了日美贸易战如火如荼的时候。
 
1977年,美国通过《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IEEPA)》,该法规定,在国家经济面临紧急情况时,赋予总统更广泛权力来应对“非常规和特殊威胁”,授权总统可单方面宣布对投资实行限制。
 
这部法律,便是特朗普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并签署行政命令,将华为列入实体清单的法律依据。
 
1986年9月,《日美半导体协议》签署,日本人以极大的让步,试图换取美国人的饶恕,但是他们错了,第二年,美国还对日本出口的个人电脑及集成电路征收100%的惩罚性关税,为了持续获得竞争优势,当时的代工巨头富士通试图收购仙童半导体80%的股份,消息一出,整个美国朝野震动。
 


最终,CFIUS否决了这次收购。次年,为了完善机构运营效率,美国国会通过了《埃克森弗洛里奥修正案(Exon-FlorioProvision) 》,该法案规定CFIUS直接听命于总统,可以对交易进行实质审查并为总统最终决定提供建议,也就是说,该法案完全的赋予了CFIUS的权力基础。
 
199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伯德修正案(Byrd Amendment)》,该法案规定了收购一方若是外国政府代表或控制,并可能会影响国家安全,CFIUS必须进行审查。
 
这一修正案,在2005年,Dubai Ports World(DP World)计划用68亿美元收购英国航运公司P&O在美国的六大港口的收购案中,得到释放。因触动了美国“国家安全”的神经。经过长达一年的审查,DP World最终放弃收购,P&O将六大港口业务卖给美国国际集团(AIG)。
 
2007年6月,美国国会通过了《外国投资与国家安全法》(Foreign Investment and National Security Act ,FINSA)。该法案的通过,标志着美国从此形成了由CFIUS及其成员机构审查、总统采取行动、国会加以监督的一套完整的国家安全审查体系。
 

CFIUS审查体系
 
2018年8月13日,特朗普签署《外国投资风险评估现代化法案 (Foreign Investment Risk Review Modernization Act, FIRRMA) 》,该法案要求对CFIUS的法规以及针对外国对美投资的审查标准进行修订。而修订的内容,主要针对高新技术和中国。
 


在此期间,华为成为了最大的受害者及背锅侠。
 
2007年9月28日,华为联手贝恩资本宣布斥资22亿美元竞购3Com。然而半年后,CFIUS以“此项交易危害美国政府信息安全”为由阻止了交易,最终贝恩资本退出,交易终止。
 
2010年5月,华为斥资200万美元收购3Leaf的部分专利,并聘请3Leaf的十几位员工。华为认为,此项收购只涉及知识产权购买和员工聘请,3Leaf的资产及服务器由债权人所有,不属于公司收购。但是,CFIUS认为华为已经事实上收购了3Leaf,需要接受审查,2011年2月,CFIUS通知华为,由于“国家安全”原因,撤销华为对3Leaf的交易。2011年2月20日,华为决定撤回收购3Leaf专利的申请。
 
2018年3月,因为华为积极参与5G标准的制定,若高通在5G市场的‘领导角色’被华为取代,则可能“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CFIUS叫停了博通对高通的收购案。
 
2019年5月15日,特朗普更是动用了《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宣布国家安全紧急状态,对华为实施打击。
 
而打击的法律依据,便是1979年,美国国会通过的《出口管理法》(EAA, Export Administration Act),和诸如《出口管理条例》(EAR, 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的诸多法律。
 
1995年,美国政府制定了出口优先级,将全世界的国家划分成八类,中国被划在第六类,和印度、新加坡在一起,同为“不受欢迎的人”,在中国前面的,是俄罗斯、乌克兰等“同志类”,后面就是伊拉克、伊朗、北朝鲜、利比亚“不放心类”。
 


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Commerce,BIS)通过不断更新《美国商业管制清单》(又称“禁运清单”,CCL, Commerce Control List),美国军用品管制目录(United States MunitionsList,USML)和核管理委员会管制目录(Nuclear Regulatory CommissionControls,NRCC)来执行上述法律规定,分类对出口产品进行分类管制,主要包含十大行业、五大门类;其中,对中国的禁运清单包含有超过200个商品项目。
 
简单说来,中国是美国全球最大的出口管制对象。
 

中国的反击
 
2006年,是中国民营品牌全面陷落的一年。从年初的凯雷收购徐工开始,中国民营品牌至少有9个落入外资手中,虽然在后期的发展里面,部分品牌被国内资本重新买回,但是,大部分被收购的,却被雪藏,最终淡出市场。
 


也许是受这一年收购案频发而被收购方都是国内市场的领先者的影响,国家商务部开始制定相关的法律文件,来约束和限制该类交易案的持续发生。


如果加上快消品行业最常见的日化产品,则中国民营品牌的损失,完全可以称得上“惨重”。在前后近二十年收购中,民营品牌的缺失,让中国日化市场成为了外资品牌攫取利益的关键市场,直到今天,在中国的日化行业,依旧没有诞生出如同当年那么有号召力的品牌,来引导市场。
 
2007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并于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2008年9月3日,汇源果汁发布公告,荷银将代表可口可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以每股现金作价为12.2港元、约179.2亿港元收购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股本中的全部已发行股份及全部未行使可换股债券。
 
9月18日,可口可乐公司向商务部递交了申报材料;11月20日,商务部对此项申报进行立案审查,并通知了可口可乐公司。
 
商务部的审查涉及六项审查内容。包括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经营者集中对市场进入、技术进步的影响;经营者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经营者集中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以及汇源品牌对果汁饮料市场竞争产生的影响。
 
最终,商务部对这起收购案进行了否决。
 
这是中国商务部第一次独立使用中国现有法律,对外资收购中国公司进行独立审查,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收购案。商务部否决的决定,与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商务部作出禁止收购的决定,不受外部因素的干扰,与中国的外资政策无关。
 
2008年9月16日,中国商务部及科技部联合发布《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并于11月1日起开始实施。
 
这是中国官方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中国先进技术限制出口和禁止出口的标准及法律依据,是中国数千年来第一次为保护自身领先科学技术,在国际公认的游戏规则及制度下,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对中国先进技术进行保护的伟大尝试。
 


之后,这一法律文件,一直成为中国科学技术领先的风向标,与之相对应的,则是《瓦森纳协定》上中国落后技术的风向标。
 
这两个分属不同国家的文件,成为了中外技术划分先进及落后的判断依据。
 
在《瓦森纳协定》上的,是外国有(或领先)、中国没有(或落后)的技术;在《目录》上,则是中国有(或领先)、外国没有(或落后)的技术,这两份针锋相对的文件,代表了两个技术垄断阵营的先进技术及研发方向。
 
2020年8月28日,商务部、科技部调整并发布《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 科技部公告2020年第38号)。此次调整共涉及53项技术条目:一是删除了4项禁止出口的技术条目;二是删除5项限制出口的技术条目;三是新增23项限制出口的技术条目;四是对21项技术条目的控制要点和技术参数进行了修改。
 
有意思的是,《瓦森纳协定》上的项目数一天比一天减少,而我们的名录却越拉越长!比如这一次调整直接增加了25项。
 
其中在现阶段环境中,最引人注目的,不外乎是:
 
(十五)计算机服务业 45. 在信息处理技术(编号:056101X)项下增加控制要点: 21. 基于数据分析的个性化信息推送服务技术。


我们看看增加的这一条,很显然,目标就是字节跳动的TikTok出售案,自2019年开始,字节跳动旗下TikTok,便持续受到CFIUS的密集调查和美国多部门多行业的集体打压。
 
2019年10月6日,反华参议员鲁比奥要求CFIUS审查字节跳动在2017年对musical.ly的收购是否合法。——这是来自议员的打压建议;
 
问题是,字节跳动与musical.ly均为中国公司,是在美国有业务,就因为这样,就必须要接受审查,其二,这个收购案已经过去整整两年了,现在拿出来炒冷饭,显然政治意义,远大于实际意义。而且,这就是美国最典型的“长臂管辖”及“域外管辖”和“无限溯源”的典型案例。
 
10月19日,扎克伯格在乔治城大学发表演讲,演讲中特意抨击Tik Tok干扰了美国人的言论自由,并暗示Tik Tok对视频内容的审查是受中国政府的指导。——这是来自竞争对手的恶意抹黑和揣测,以“揣测”的方式来进行舆论引导;
 
10月24日,扎克伯格出席“金融与虚拟加密货币”听证会,扎克伯格在推销自己的“天秤币”的时候,利用来自中国的竞争威胁众议院“Facebook不做,中国央行数字货币就会做”。而且,扎克伯格还顺带提到了中国的互联网,称中国互联网正在大量输出价值观,矛头再次指向Tik Tok;——这是来自竞争对手在听证会上的小动作,目的不言而喻,为争取利益而进行抹黑;
 
11月1日,CFIUS开始对字节跳动收购musical.ly进行调查,原因是字节跳动收购musical.ly时没有获得CFIU组织的许可。那么收购的时候,你去哪里了?是觉得利益获得不够么?——这是美国政府机构正式上场;
 
11月5日,美国参议院召集“大型科技公司如何将我们的数据暴露给罪犯、中国和其他不良行为者”的听证会,要求字节跳动出席,字节跳动拒绝出席,与字节跳动一并拒绝的,还有苹果。——这可以算是Tik Tok的第一次反击;
 
12月4日,Tik Tok母公司字节跳动因涉嫌触犯美国《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COPPA),收集未成年用户信息在伊利诺斯州被起诉,但是该起诉迅速达成和解。
 
12月16日,美国防部发表发布“网络安全须知”声明,警告使用Tik Tok存在网络安全隐患。18日,美海军发布公告,要求已接入军方内网的苹果士兵及用户立刻删除Tik Tok。
 


当天,美国禁止政府办公移动设备安装Tik Tok。——这是以国防部为代表的军方出面,涉及到政府办公的人员,要求删除Tik Tok。

12月21日,五角大楼发言人对外界表示,(五角大楼)所做的一切,“都是因为Tik Tok正在形成威胁。”——这是Tik Tok首次被官方定义为“国家安全威胁”;
 
2020年3月4日,美国参议院召开关于数据安全问题的听证会,Tik Tok拒绝出席,同时,苹果也一样拒绝出席。——这是Tik Tok第二次反抗;
 
6月29日,印度下架59 款中国App,其中包括Tik Tok。——最先动手的,往往都是小弟,他们需要纳“投名状”;
 
7月7日,特朗普表示美国正在考虑限制Tik Tok等中国社交媒体应用程序。——大统领美国总统终于登场了;
 
7月10日,亚马逊要求员工将 Tik Tok 从所有能“访问亚马逊电子邮件”的移动设备上移除,但随后又撤回该消息。——意味着合作伙伴的摇摆不定;
 
7月12日,白宫贸易顾问彼得纳瓦罗称,具体是什么限制措施并未决定,但不排除禁用。
 
7月16日,白宫表示,对Tik Tok采取的行动将在几周内开始执行。——白宫作为美国最高行政机构,也开始登场表演了;
 
7月17日,《金融时报》报道,白宫正考虑将 Tik Tok 母公司字节跳动列入商务部实体清单。——配合美国行政机构,媒体开始登场,鼓吹“言论自由”,而开始制造舆论恐慌了;
 
《金融时报》说:“引援《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是一个更容易的选择,因为在涉及国家安全的法律挑战上,法院往往会尊重总统的选择。”
 
7月20日,美国众议院已经以336票对71票通过该法案,禁止联邦雇员在政府设备上下载Tik Tok,该法案是《国防授权法》修正案的一部分,在通过众议院和参议院的投票之后,将很快成为法律。
 
这一法案的通过,证实了《金融时报》的报道,这是最典型的“舆论先行试探,政府紧密跟进”的打压策略;
 
7月29日,特朗普称很快将作出是否封禁Tik Tok的决定。
 
8月1日,特朗普宣布计划动用行政命令禁止Tik Tok在美运营,并反对微软收购。——终于,特朗普启用了大杀器《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并将签署行政命令来打压Tik Tok;
 
8月1日凌晨消息,福克斯商业台在推特上表示,微软正在洽谈收购Tik Tok在美国的业务。
 
8月1日晚,字节跳动同意剥离Tik Tok美国业务。——不到24小时的“滑跪”,是字节跳动被国内舆论“喷”的主要原因;
 
8月6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了行政命令,勒令如果字节跳动不在45天内出售Tik Tok,那么就将被美国封禁,并表示白宫将从交易额中抽取一定的“服务费”。——美国总统的行政命令终于还是来了;
 
8月7日,美国总统特朗普颁布行政命令,45天后禁止美国居民与TikTok及它们的母公司,进行任何生意往来。——非常密集的行政命令打压,也代表了特朗普极限施压的谈判手段,而且还要从交易双方的身上都刮一层油下来;
 
8月14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新行政令,要求字节跳动公司在90天之内出售或剥离该公司在美国的Tik Tok业务。
 
8月24日,Tik Tok正式对特朗普8月6日颁布的第一道行政令提起诉讼;
 
8月28日,CNBC报道,Tik Tok的交易将在48小时内达成。
 
同一天,中国商务部及科技部调整后的新版《目录》发布。
 
这是中国第一次利用法律规则,介入到中国企业的实体被收购案中去,另一方面,也将字节跳动与美国政府的博弈,引入到了中国政府与美国政府的“国家层面”博弈中去。
 
在新华社的社评中,崔凡表示:“如果字节跳动计划出口相关技术,应该履行申请许可程序。字节跳动的国际业务能够取得快速发展,依靠的是其国内强大的技术支撑,它源源不断地向境外公司提供最新的核心算法服务,就是一种典型的技术服务出口。如果它的国际业务要继续顺利运营,无论其新的所有者和运营者是谁,很可能都需要从中国境内向境外转让软件代码或其使用权,也可能需要从中国境内向境外提供技术服务。”“因此,建议字节跳动认真研究调整后的目录,严肃并慎重考虑是否需要暂停相关交易的实质性谈判,履行好法定申报程序,而后再视情采取进一步行动。”
 
再说直白一点,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字节跳动不能开“被迫出售”这个头,按网上的舆论,你“滑跪”可以,毕竟折腾快一年了,不死也得脱层皮,但是卖就不行。
 
Tik Tok卖了,显然美国人捡了便宜了,那后面诸如阿里巴巴、腾讯这样的“真·巨头”面对美国禁令,怎么办?
 


这不是赚多赚少的资本问题,而是“站着把钱挣了”还是“跪着把钱挣了”的原则性问题,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开个“坏”的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TikTok的蝴蝶效应你想过么?TikTok的多米勒骨牌你想过么?
 
相当于,中国方面开始表态:
 
这个摊子我来捡了,你美国人不是喜欢讲法律么,行,从我法律条文颁布开始,所有涉及到国内收购未完成的案件,全部都要审查。 我这不是临时起意做的调整,而是“先后征求了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业界学界和社会公众意见”并得出的调整方案。
 
国家这样做的意图已经很明显了,就是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从先进技术保护方面,禁止字节跳动不经过国家审查,擅自出售Tik Tok。而法律条文的出现,就是要告知世界,我这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原生于中国的技术,可以退出特定市场市场,但就是不能出售给来自特定区域的公司。
 
看清楚这一点,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爆出48小时内完成交易的时候,科技部和商务部发布《目录》。
 
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技术战将在国家明文罗列的法律文件的指导下,形成第二个竞争战场。在特定的环境下,适时的推出法律法规以保护中国企业,将会成为一种常态,这种“尊重”游戏规则的行为,对塑造形象有着极强的推进作用。
 
甚至可以看做,是近几年来,中国高科技公司开展全球竞争中面临挑战时的一种“亡羊补牢”的举措,毕竟在美国严苛的“长臂管辖”之外,我们反击的武器太少,如果一个国家,连自家的企业都保护不了,那对国民显然无法交代?
 
美国对日本的打压,才过去多少年?殷鉴不远呐,何况,日本的顺从,并没有换来健康的成长。
 
制定规则,尊重规则,应用规则,将成为以后长期的战斗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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