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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地70年产权续期是否收费?仍存巨大的法律争议,明日二审

丁建刚 丁建刚房产 2021-07-25


住宅用地70年产权,是否能续约?

 

续约是否收费?

 

如果收费,按什么标准收费?

 

这是近20年来,绝大多数中国城市家庭从改革开放前的无产阶级,逐步变成有产阶级,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产权住房后的一个深切关注。

 

尽管70年还很遥远,但对中国大多数民众来说,首次从无产阶级变成有产阶级,对于用半辈子甚至一辈子的家庭积蓄购置的不动产,未来到底是“动”还是“不动”的顾虑,将影响公众对社会未来是否有稳定的预期。

 

同时,这一制度的安排,也必然和房地产税立法,产生密切的关联。

 

但对这样一个涉及8亿人重大利益的法律安排,无论是官方还是媒体所传达的信息,事实上一直都不清晰。

  

2018年8月27日,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初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草案的152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全国媒体对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初读的这一草案,一片欢呼。

  


但事实上,对比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第149条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去年的草案不仅没有进步,甚至更加含糊。

 

多位法学专家对此也提出质疑。

 

在“自动续期”后面加上“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这一句话,“自动”续期是不“自动”的了。法律草案这个条文的精神就是,还是要收费的,收费是个大原则。不过怎样收费,物权编现在不规定,将来还得要有别的法律法规来规定的。

 

这个草案内容一下子就把原来的立法给改变了,这个权利涉及城市居民七八亿,而且收费权有可能被列入行政强制,这个权利内容的改变,不能说不重大。

 

明天(4月20日)至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将在北京举行。

 

去年通过的民法典物权编草案,也将提请常委会进行二审。

 

法学专家提出的这些质疑,二审中是否会被采纳?去年通过的草案中增加的这一条“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是否能如法学专家建议的那样删除?或者是否会作出其他法律解释?都非常值得关注和期待。


来源:第一财经作者:刘展超


假设你今年买下一套房产,房屋始终归你,但土地使用权却不过70年,70年后怎么办?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将于4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民法典物权编草案将提请二审,其中关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续期是否收费问题,料再引发外界热议。

 

2018年8月27日,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初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其中包括六编,即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共1034条。

 

在初次审议时,物权编草案中有关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续期问题的规定,将这个备受舆论关注的话题推上前台。该草案152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我国《物权法》第149条曾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对比可见,物权编草案增加了“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这句话。

 

近日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民法学专家孙宪忠表示,这个权利涉及城市居民七八亿,而且收费权有可能被列入行政强制,这个权利内容的改变,不能说不重大。他建议把物权编草案第152条后头这句话删掉。

 

温州宅地续期案例


2016年4月,浙江温州部分住宅20年的土地使用权到期但房屋所有权未到期,市民在办理交易时被告知土地续期需几十万手续费,引起外界哗然。原国土资源部、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此后组成联合调研组赴温州调研。

 


丁建刚老师当年也曾参与过新华社的调研和讨论(小编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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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温州宅地续期事件,国土部和住建部会商后回复,可以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即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

 

是否收费成核心问题

 

作为物权中重要的一类,2018年8月初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物权编草案也不得不面对宅地使用权问题,但仅仅对此做了一个较为原则性的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2018年8月27日在向常委会会议作说明时表示,根据党中央批准的有关工作安排,该项工作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方案后,国务院提出法律修改议案,修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或者物权法。

 

沈春耀表示,目前,国务院有关部门尚未正式提出方案和修法议案。物权编草案根据现行物权法第149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定,对此先作出一个原则性规定,即: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国务院正式提出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后,再进一步做好衔接。

 

与《物权法》相关条文对比,物权编草案多了一句话: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一粒石子再小,抛入水中也能引起阵阵涟漪。在去年8月份的初审中,一些与会人员就这一措辞提出了不少意见。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冯忠华表示,关于住宅建设用地期限届满续期问题,目前的规定给大家两个信号,第一个是自动续期,这是不能回避的。第二个是费用征缴或者免除,由有关法律规定,给大家的印象就是一定要收费了,只是征缴还是免除的差别,这种政策取向还要研究。

 

“另外一定要和当前正在研究的房地产税立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如果这里做一个明确规定,对下一步房地产税立法工作也会有积极意义。”冯忠华说。

 

欧阳昌琼委员表示,编纂民法典是为具体的法律法规提供一个基本遵循。比如城市住宅用地的问题,至少在编纂民法典的时候提出一个带有指向性、原则性的意见。住宅用地70年使用权期满以后如何自动续期,应该有一个基本遵循和上位法依据,而不是反过来,等住建部门提出意见,国务院作出决定以后再来修改民法典里面关于住宅用地的条款。

 

“比如,自动延期的提法,比物权法更进了一步,但自动延期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也就是收不收钱,如果收钱,收的钱叫费叫税还是叫租,至少有一个原则性、指向性的规定。”欧阳昌琼说。

 


近日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同时还担任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的孙宪忠表示,在“自动续期”后面加上“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这一句话,“自动”续期是不“自动”的了。法律草案这个条文的精神就是,还是要收费的,收费是个大原则。不过怎样收费,物权编现在不规定,将来还得要有别的法律法规来规定的。

 

他认为,这个草案内容一下子就把原来的立法给改变了,这个权利涉及城市居民七八亿,而且收费权有可能被列入行政强制,这个权利内容的改变,不能说不重大。

 

“我们一定要从真正保护人民权利的角度认识这个问题,一定要把物权编草案第152条后头这句话删掉,留下这么一个尾巴实在是太不好了。”孙宪忠说。

 

孙宪忠也参与了2018年8月份对物权编草案的初审。他在分组审议中也直接表示,对目前方案不满意,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不能从物权法的规定往后退。

 

在这项涉及民众切身权利的立法过程中,争议在所难免。一般情况下,法律草案在对外征求意见后可能会有相应修改,民法典物权编草案已经对外征求过公众意见,但是否会对相关条款有所调整,只能在草案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的时候见分晓。



延伸阅读:丁建刚:总理说的住宅使用权延期是指什么?




未来科技城280M地标综合体

——奥克斯中心


杭州“两主七副”的城市格局,已渐成型。

 

城市东部,城市主中心之一的钱塘江两岸,已然高楼林立。而作为七大副中心之一——城西科创副中心的未来科技城,地标性的高品质写字楼寥寥无几。放眼整个城西,地标性的高品质办公楼也正虚位以待。

 

即将首开的奥克斯中心,将以280米的高度屹立于未来科技城,打造城西科创副中心商务封面。


奥克斯中心效果图


项目特点


1. 未来科技城核心地段,承启城西科创大走廊。

 

2. 280米摩天地标,毗邻14万方中央公园,未来科技城封面作品。

 

3. 双地铁(5号线(在建),机场快线(规划))上盖,距杭州西站TOD综合体一站之隔。

 

4. 获美国LEED金级预认证,符合国际绿色建筑标准。

 

5. 总体量45万方,办公、居住、商业一站式链接。

 

6. 配备高空直升机停机坪,同步世界顶级商务。




项目信息


名称奥克斯中心


地址未来科技城创景路与余杭塘路交叉口(地铁创景路站)


产品共59层。1-15层为五星级酒店和商业配套,17-59层为写字楼,整层面积约2400


销售状态预计4月首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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