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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沭少女校园内被谋杀辱尸疑案(三)被锁住的厕所

wapi 没药花园 2022-10-22

(本文字数7,300)

前两篇可以点击阅读:

张志超案 | 山东临沭少女在校园内被谋杀、辱尸疑案
山东临沭少女校园内被谋杀辱尸疑案(二)遇害时间

在上一篇中,我给出个人的判断:高婷是在失踪当天早上在教学楼内遇害。这篇会回答这些问题:清洁工为何在大年初三打扫卫生?厕所内的垃圾是何时在里面的?小卖部的人记得卖过锁给张志超吗?张志超自己是怎么说1月10日早上行踪的?

对于坚持她后来在其他地方遇害的读者,可以问下自己:如果罪犯已经和她在隐蔽处躲藏近月不被发现,为何杀害她后把尸体移回校园?在一个女生失踪后看管更严格的封闭校园内,他是如何做到移尸的?

也有一些留言提出,她会不会在校园某处躲藏/被囚禁多日后遇害。大家想象下,这是一个布局简单的中学校园,上千人过着集体生活:公共厕所、大食堂、集体宿舍、两人一间的老师宿舍,且经过了警方的多日搜查。那么高婷在那么长时间内可以藏在哪儿?是如何解决吃喝拉撒的问题?她是怎么被移到三楼厕所的?

(没药花园实地拍摄)

与证据能最顺畅结合的理论便是:高婷当日进入校园后,刻意避开参加升旗的人流,从西侧的楼梯进入教学楼,走到三楼,遇到凶手后遇害。

我读到一些不实的消息,可能它们影响了一些人的判断。譬如下面几个:

一,张志超曾给受害人写情书追求,遭到拒绝,出于报复杀害高婷。

据临沭二中那一届校友告诉我,此谣言在张志超刚刚被抓后就开始在校园流传,导致很多学生痛恨张志超,近年来又被人搬到网上。实际上无论是张志超自己的供述,还是警方的调查记录或者判决书,都从未提到张志超认识、追求高婷。法院当年认定的犯罪动机也不是因爱生恨,而是:张志超偶遇受害人后起了“奸淫之心”、强奸过程中失手杀人。

张志超的一个同学告诉警察,张志超曾夸过20班的高婷长得漂亮。据一个25班男生回忆,尽管当年临沭二中多艺术、美术生,美女很多,但高婷的相貌在学校里可以“排前三”。当她从他们班经过时,男生都会看她。所以,当年校园内注意到高婷、知道她、夸过她的男生应当很多,不代表追求过。

二:王广超知道张志超被带走后,十分害怕,主动带母亲去派出所投案自首。

高婷家人告诉我,当年有人这么告诉他们,所以他们相信张志超是凶手。但无论是警方的侦查经过报告还是王广超自己的供述,都写到,王广超是在王胖明从所有男生照片中指认出他后,于2月12日被公安从家中带走,传唤到刑警大队。他从未主动“投案”过。

三,张志超刚被传唤到警局就交代了罪行。

此说法来源:2018年省检察院调查此案是否存在刑讯逼供时,一名2005年参与讯问的主要侦查人员这么说。他同时还说没一个人动手打过张志超。

事实上,其他所有证人都是哪天传唤,哪天有笔录,譬如王胖明和杨相灵,2月11日深夜被传唤后,立刻有了笔录,几点钟都写明了。但张志超在2月12日凌晨1点就被传唤,直到2月13日8:30、超过31个小时后才有第一份笔录。检察院也问了这位侦查人员,既然张志超立刻交代了,为何在2月12日合法传唤的12个小时内没有任何笔录?他回答:“不记得了。”

考虑到这位侦查人员的立场和处境,大家可以理性判断这个证词的可靠性。

四,张志超没有参加升旗和跑操,在宿舍看小黄书。

结合所有证词看,张志超参加了升旗仪式,没有参加跑操。警方于2005年2月询问五个同班同学,除一人说记不清外,其余四人都说看见张志超参加了升旗。

那么他在升旗后做了什么?体育委员于某某无论在2005年还是多年后接受《东方卫视》采访时,都肯定地说,他在那天早上让张志超和李宝壮把同学脱下来的袄抱去教室了,两人就没再下来。我在2020年3月问张志超时,他也这么说:他参加了升旗,结束后抱袄回教室,没再做其他的。

五,高婷和张志超上教学楼时间。

据临沭二中多个校友回忆,当年跑操一千多名师生参加,首尾相接,围着教学楼跑。虽然班和班之间有稍许距离,但班级内部基本是前胸贴后背。也就是说,跑步的学生仿似围成了一个闭环。一旦6:20跑步开始到6:35结束,若有人从这个环里穿出穿进,肯定十分显眼,会被大量人目击。

因此,高婷必然是在这个环形成以前,或者确切说是当学生们都集中于小操场参加升旗时(6:15-6:20),她悄悄从西侧上了楼梯。上一篇我们已经推测过,高婷是在6:17-6:20左右到达三楼的。

而张志超呢,则要等升旗结束(6:20),等同学脱下袄才能抱袄上楼。也就是说,他到达三楼教室应当在6:22左右,是迟于高婷的。

依据时间来看,高婷一个人抱着课本先从西侧上楼,直达三楼洗涮间附近;而张志超和李宝壮后抱着袄,走中间楼梯到达教室。

(没药花园拍摄制作。高婷可以按照蓝色箭头绕到后面,也可以从教学楼西侧的一个台阶上去)

那么,他们会不会后来相遇呢?我认为从那个锁来看,凶手大概率比高婷更早就身处教学楼内。

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今天仔细讨论下那把锁。

关于那个厕所

网上怀疑两个宿管的人很多。我和李贞梅当面、电话聊了很久。由于行程安排,我没有在离开临沭前见到李贞华。但从《今日说法》那了解到,李贞华爽快接受了他们的采访和拍摄,只是画面没用在节目里。

问题一:厕所是何时锁的?

2004年初冬,因为厕所里的水时常上不来、气味太大,学校领导一拍脑袋就把教学楼内的所有厕所锁了,只留下西北角的男女厕所对学生开放。这不仅意味着在紧张的课间,男女学生们都得跑出教学楼才能上厕所,更意味着住在教学楼的几百个男生起夜或者早晨要上厕所,都得走出教学楼,去很远的厕所。

外面那间没门的洗涮间开放给男生用于洗漱、洗头、洗拖把。学校规定尿一次罚款50元,对这些学生来说也算“巨款”了。可是有些男生实在忍不住或者偷懒,还是会往洗拖把的池子里小便,用水冲掉,这导致外面的洗涮间总有些异味。

而到了冬天的晚上,偷用洗涮间上厕所的情况就更多了,也算是对学校惨无人道的政策的一种回击吧。因为在洗涮间池子里就可以偷偷解决小便,应当不会再有人冒更大的罚款风险去撬锁、使用里面的厕所,除非是想去大便……

问题二:李贞梅为何要在大年初三(2月11日)去学校打扫卫生?

临沭二中在2005年1月27日考完最后一门期末考后放假,2月16日(初八)开学。

李贞梅如此解释:1月27日放假那天,学校让学生们自己打扫。农村枕头里填的多是麦秸、稻壳,学生们把这些东西扯出来倒在洗涮间里,把洗涮间里几个水池和倒筐都倒满了。当时他和李贞华一看,这也没法管了,只能随他们去,等过了年再来打扫。

(接受采访的李贞梅,先借用今日说法的图了)

那李贞梅为什么选初三这一天呢?他说,初二那天村里有人为了竞选村干部请客喝酒,他喝多了(临沭当地风俗会强硬劝酒)。第二天,他实在不想再喝酒,想找个借口躲掉,便说自己要去学校打扫卫生。

于是那天上午,他一个人来到学校。

李贞梅说:“到了那里有个看大门的,他说你来干什么的?我说昨天喝酒喝多了,今天还叫喝,我说不喝了,我得找地方躲着,我得打扫卫生。” (上一篇提到寒假期间也是有门卫,管理严格)

李贞梅上午先打扫了教学楼东侧。中午回家吃了饭,下午一点又回到学校打扫西侧。

问题三:李贞梅发现锁打不开后,为何非要撬开那个锁?

李贞梅称,他和李贞华商量好,初三先由他把垃圾用铲子从厕所里的窗给掀到一楼,第二天再由李贞华在一楼把它们集中起来装垃圾车。

我看到网上有人问,打不开就换种方式打扫,洗涮间外的走廊上也有窗,为什么特意跑去拿钳子,非要把厕所门打开?

但我相信了解这个楼的结构的人就不会这么问了,因为走廊西窗并不是对着地面,而是对着二楼的设备平台,他们不可能把垃圾扔到那上面去。而厕所东窗是开在教学楼背面,下面有两个大垃圾桶,墙外是麦田,也比较隐蔽。

我看到厕所那个有一米多高的窗子也很困惑,把垃圾从这么高的窗户铲出来?这得扬起多少尘土和垃圾呀?太馊主意了吧。


但从李贞梅的角度想,如果他不从东窗扔,就需要用比较大的垃圾袋,分几次把每层楼的垃圾提到一楼。而学校当时没有这样的大垃圾袋。

题外话:发现尸体的往往是凶手?

我总看到有人说,发现尸体的就是凶手。就连南大碎尸案(点击1.19南大碎尸案:刁爱青遇害始末阅读)里发现第一包带手指肉片的环卫大妈都被一些网友怀疑,让人哭笑不得。

发现尸体的是凶手通常只在一种情况下成立——那就是身边人作案,而且死者死在家等熟悉场所。按照凶手平日里的作息,如果这时候不回家或者不发现尸体实在讲不过去,所以为了避免遭到怀疑,凶手不得不克服巨大的心理压力,坚持平日里的作息,由自己“发现”尸体并报警。举个例子,我写过的《楼梯悬案》。

谁若发现尸体,肯定是第一个接受询问的。当着警察的面撒谎可不好玩。只要有条件,凶手通常都希望尸体永不被发现,就算发现也最好由其他人发现,给自己提供说谎的心理缓冲带。

对于死者死在家以外地方或者陌生人作案,凶手本就要掩盖死者死亡,让它一直不被人发现不好吗?拖延下去、等以后被其他人发现不好吗?没人会傻到自己主动去“发现”没必要由自己发现的尸体。

从这一点,我实在想不出凶手为什么要主动打开那扇锁的好好的门,提前暴露尸体。就算李贞华让他这么做,他也只要事后推脱他打不开锁就行了。所以,通过这种方式发现尸体的人基本上可以排除。

关于锁

问题一:新锁是从哪儿来的?这条线索可以追查吗?

2月13日,也就是张志超做出有罪供诉那天,警方询问了学校里的小卖部。店里确实有和现场发现的一样的锁在卖,三元钱一把,配三把钥匙。(张志超在证词中说他买的是三环牌,配两把钥匙,与事实不符。)


在张志超多个版本的“有罪供诉”中,他都说自己在1月10日当天早上,强奸、杀害、藏好尸体后,让王广超帮他看守洗涮间,他跑下楼到小卖部去买锁。至于王广超的证词,则完全没提到张志超买锁。

由于我前面说过,跑操期间队伍几乎形成了一个闭环,所以他很难做到穿过跑步队伍去买锁而不被许多人目睹。照他的口供,买锁发生在上早自习前,那么我们假设在跑操结束后、早自习上课前吧。那时候跑操结束,上千学生全都涌上教学楼,与他逆行。

小卖部里共有两人轮流值班,他们只记得快寒假时卖掉过几把,但因为来来往往的人很多,不记得卖给了什么人,也没印象在1月10日早上有个张志超体型(当年1.80以上,200斤以上)的男生来买过锁。

许多年后,张志超母亲才获知,小卖部每天在早自习近结束(7:15)以后才开门。想来也是,学生起床后立刻跑操、早自习,没人会在这时来买东西,又何必这么早营业?更何况在一月,天气最冷的时候天都没亮。2019年,苏姓副校长问过小卖部的人,也确认他们在早自习下课前是不开门的。

因此,不仅是张志超不可能在早自习前去买锁,其他人也不可能在这个时间买到锁。当年调查人员不知是疏忽了还是刻意没问小卖部的营业时间,把张志超那有严重漏洞的“认罪”证词当成作案经过。

问题二:钥匙保管情况?有几种方法开锁?

每个厕所门上的挂锁配有三把钥匙,和其他学校的钥匙一起全都串在一个大环上,放在宿管科。李贞梅和李贞华负责保管所有的钥匙。他们一人一天值班,轮到谁,谁就睡在宿管科。

此前李贞梅曾对警察说,除了他和李贞华,其他人接触不到钥匙。可能因此,没怀疑过他俩的警方便没去搜索那些从2004年初冬起就上锁的厕所。

到了2020年,他的说法有所不同。他说宿管科只有一个床和铺盖,供人临时过夜。因此,他们出去打扫卫生时从不锁门,如果有人进去拿走钥匙也不是没可能。

但注意一点,钥匙并未丢失,三把都还在那个大环上。

所以要不是两位宿管自己用钥匙开的锁,要不是其他人用其他方式开的锁。

负责保管钥匙的人自己拿钥匙开(排除主动发现尸体的李贞梅,只剩下李贞华。)我们推理下:李贞华若只是想防止其他学生发现尸体,只要把旧锁挂回去就行。他换了一把新锁,必然要防的不是学生和路人,而是自己的同事,不希望李贞梅某天无意中打开锁后发现。但如果李贞华换锁的目的是不让同事发现尸体,他应当否决从厕所里抛垃圾下来的主意。也就是说,发现尸体的情况对他而言是可控的。他同意李贞梅这么做,与换新锁的初衷矛盾。据此,我认为藏尸者(即凶手)不是清洁工之一,没有能力控制大年初三发现尸体一事。

问题三:锁是怎么打开的?何时打开的?

根据张志超的“认罪”口供,他是在敞开的洗涮间内强奸(后口供改为强奸未遂)、掐死了高婷后,想要藏尸时,才想打开那扇厕所门。

根据证词,他“就赶紧用脚踹东边上了锁的偏门,踹了好几脚,把门给踹开了,门上的那半门鼻子掉了下来了,门锁也被踹开了掉在地上。”

这个情节违背常识。大家都知道,这种锁一旦扣住是很顽强的,反倒是木门不牢固,钉在木门和门框上的门鼻子也不牢固。如果他采用硬踹门的方式,一定是半门鼻子先掉下来,甚至木门损坏、玻璃震坏,而门锁安然无恙。

(里面就是他声称踹开锁的木门)

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张志超是无辜的。他那会儿连强奸、杀人、辱尸这么恶劣的情节都“承认”了,还有必要在如何开锁、买锁的非关键细节上撒谎吗?更可能的是,他真的不知道那锁是如何开的,何时开的,只能毫无常识地乱猜,只要侦查人员满意即可。他的口供也反映出逼供证词/诱导证词的普遍特点:凡是警方掌握的他都能说出来,凡是警方不掌握的他也说不出来。

张志超的口供又称,藏好尸体、买到锁后,他赶紧找到掉下来的半门鼻子,“用锁砸到原来的地方”,把(新)锁挂上。

如果他真这么做了,那个半门鼻子都掉了一次了再弄回去,必然是非常非常松动的。

我就这个问题仔细问过李贞梅。他比较肯定,他在撬锁时,半门鼻子还是牢固地钉在门上的。他原话大意是:他费了那么大劲才撬碎那个挂锁。如果半门鼻子很松的话,他怎么会没感觉呢?甚至在用力撬锁时,可能就把半门鼻子拽下来了。

而警方到达勘察时,也只是发现两个半门鼻子有些“松动”,这松动很可能是李贞梅用力撬挂锁时导致的。

所以,几乎可以肯定,凶手或者藏尸体的人在弄开那个旧挂锁时,是直接弄开的挂锁,而非采用踹门等可能影响半门鼻子的暴力方式。

那么,一个人可以徒手弄开这个中型挂锁吗?几乎不可能。李贞梅认为:他用了扳手、钳子两种工具才弄开,没工具的话这人是开不了的,就算有扳手钳子,也得弄个三分钟才能弄开。

综上:1,从门和半门鼻子的状态看,这个挂锁不是毫无准备、徒手而来的人能打开的。凶手在开锁时手上有工具,不管这工具是暴力开锁的扳手钳子,还是别针一类,也意味着他有充裕的时间。

2,鉴于我认为凶手用围巾勒死高婷的第一现场就是在内部的厕所,而不是一审判决书认定的外面洗涮间(以后论证,有许多证据支持),所以在高婷和凶手相遇时,那个锁必然已经打开了,凶手才能把高婷直接拖入厕所内勒死。否则,TA要在天色漆黑的清晨说服高婷等着TA开锁,一起进入厕所,或者TA一边控制住高婷一边开锁,可能性极低。

有人认为可能住这层楼的男生们为了上厕所,早就把那个锁破坏了,一直都虚挂着这把锁,大家心知肚明。但首先在其他楼层没有这个情况,锁还是好好的。其次,如果有多人知道这个锁是坏的,很容易传开来,我想在警方调查中早就发现。再者,一些学生在外面洗涮间解决小便,也没必要开锁进去。因此,我认为这个锁哪怕早就被破坏/替换,也是只有个别人知道的秘密,也是案发当天的凶手。

我希望可以确定一件事:凶手是在遇到高婷之前,甚至可能在1月10日之前,就用工具打开了锁甚至替换了锁。

问题五:谁会开锁?

这就涉及一系列问题:谁会在那个早上甚至更早之前打开那间厕所的锁?TA本来想在那里干什么?

有各种可能性,也欢迎大家补充。

A.打扫卫生的学生偷懒,把垃圾往里面藏,就不用往下背了。

看到满地垃圾后,我问过李贞梅,这些垃圾是他发现尸体那天扫进去的,还是本来就在那的。

(门后有许多生活垃圾和黄泥巴)

他认为是2004年初冬就锁在里面了。2004年9月开学后,那个厕所就禁止使用,但当时并没锁住,有些学生可能会往里面扔垃圾。李贞梅说,锁门时领导没叫打扫,他就没弄。既然里面垃圾早就有了,为了藏垃圾而开门的可能性就很低了。如果真的为了逃避劳动、藏垃圾而撬锁,那可能垃圾就不止那么点了。(两个清洁工的可能性已经降很低,看前文)

B. 有学生想在里面大号。

前面说过,男生如果只是想小便,可以在池子里偷偷解决。但如果住宿的人某天肠胃不好,又不想频繁地跑那么远的路去上大厕所,或者晚上半夜拉肚子不想寒夜跑那么远,确实可能在某天破坏了锁。如果是这种,怀疑对象只能是20班男生宿舍里的人或接近那个厕所的二楼大宿舍的人。

C,为了做一些不能见光的事。

虽然极脏,但或许这种锁起来的厕所是整个校园里唯一私密的地方了。要知道老师宿舍是两人一间,男生学生几十人一间,二楼大宿舍更是98人一间,根本没有隐私可言。那会是什么样的秘密呢?随意想一些可能性:住这栋楼的两个同性恋男生想要发生什么又没场所,老师想要猥亵女生等等。

D,贼偷了物品后临时存放,学校搜查时可以查不到赃物。

为什么怀疑有小偷呢?

a,高婷唯一缺失的物品是钱包;
b,旁边的20班男生宿舍失窃过。宋文思(第一篇提到的20班宿舍男生)反映,在高婷失踪前不久,宿舍内的杨相灵和凌某被偷了钱;
c,25班同学告诉我,那个学期有男体育生半夜进其他宿舍行窃、惊醒宿舍里的人都逃走了,后被抓到并开除。
d,白色袋子可能本是放赃物的,便于携带转移。

总结

这一篇我想(1)澄清一些谣言,(2)说明大年初三发现尸体的起因,降低大家对两位清洁工的怀疑;(3)在判断受害人于失踪当天在厕所内遇害的基础上,认定一下事情发生的顺序:有人(大概率是凶手)先于高婷身处三楼,打开了锁。

这意味着:一,凶手本来就住在楼内,早上未出来参加升旗;二,凶手不住在这栋楼,但在升旗前就已经进入楼内。(因而只要参加了升旗的老师和学生可以排除。)

那么,TA可能是谁呢?

下一篇会写到现场和尸体的细节,尝试还原当时的状况。此外,我在第一篇简单提到几个指认张志超的证人的证词,只有通过他们证词的差别才可以看出这些人之间的关系。

最后想说一句,大家读完只要一小时,可写的话要好几天。最近每天写到凌晨一点多,因为睡前思维太活跃又失眠。至于还有多少篇写完,我也不知道,但我相信会慢慢接近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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