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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沭少女校园内被谋杀辱尸疑案(五)矛盾的证词

wapi 没药花园 2022-10-22

张志超案 | 山东临沭少女在校园内被谋杀、辱尸疑案
山东临沭少女校园内被谋杀辱尸疑案(二)遇害时间
山东临沭少女校园内被谋杀辱尸疑案(三)被锁住的厕所
山东临沭少女校园内被谋杀辱尸疑案(四)尸体和现场

大家新年好!1月1日凌晨发了图后,收到的催更快赶上祝福了。

有人说等得太煎熬。考虑到大家的心情,我没写完先发一部分。(其实信息含量已经足够大。)写的时候感觉一团线缠绕在一起,试图一根根理出让它们各归各……

在讨论证词之前,先解释两个大家关心的问题:一,洗涮间+厕所的情况,二,便池口发现的塑料袋。

有人说,高婷不可能去洗鞋子和上厕所,因为那是男厕。高婷有没有那么做确实只能停留在猜测层面,但我想纠正下,这个厕所并非男厕

这栋楼本是教学楼,并不用于住宿,每层楼西侧和东侧各有一男一女两个厕所,供学生课间用。(有校友反应,那个发现尸体的厕所本是女厕。)


前面已经写过,从2004年初冬开始,东西两侧靠近男生宿舍的厕所(B)已经被锁住,只留下一个靠近楼梯的(A)。由于A内部厕所也被锁,只留下外面洗手池,所以它不再是厕所,而只是个对男女都开放的洗涮间。住旁边男生宿舍(C)的人早晚会用洗手池洗脸刷牙,而白天轮班打扫教室的男生女生们都会进来洗拖把。


这里提一句,李贞梅和李贞华并不负责打扫教学楼,平时都是学生值班轮流打扫的。放假那天也是学生负责打扫卫生,可能由于垃圾多以及归家心切,一些学生把垃圾倒在洗涮间就散了。所以李贞梅和李贞华才会在寒假打扫,以保证开学时洗涮间是干净的。

厕所内为什么有满地垃圾?李贞梅不是当时锁门的人,他认为可能垃圾本来就在里面。那么,其他楼层的厕所内部是不是也这么脏乱?他们表示不记得了。


由于教学楼平时由学生轮流打扫,不排除有学生为了偷懒早已撬开锁,把垃圾扫进去(那么开锁的人不仅可能是宿舍在三楼西侧的,还可能是教室在三楼西侧的学生)。

二,上次说到有四个新塑料袋和内裤一起塞在便池口。由于这些袋子是新的,且它们的下方20厘米处才是明信片(说明先塞明信片再放袋子和内裤),所以它们本来就在现场的可能性偏低,更可能是高婷自己口袋里或者凶手口袋里的。

我当时为了让大家对尺寸有个概念,说到装早点的那一类袋子,但对于什么人会带四个干净袋子想不太明白。


后来我和临沭二中的同学聊起,才得知他们当年的食堂是不设座位的,大家要不站着吃,要不把食物带回宿舍或教室坐着吃。当时大家普遍不用饭盒,而用食堂提供的袋子装食物,吃完就扔,不用洗餐具。装食物的袋子和厕所发现的袋子很相似。如果有人想多要几个袋子,食堂也会给。

高婷的三餐通常都在家吃,没必要带袋子。如果袋子是凶手的,那么他是校内人士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他可能为了把食物分成几餐吃或者怕汤水洒多套几个而额外向食堂要了些袋子,随身放口袋里。

他第二次进入现场时为什么随身带了袋子?(一)可能是忘在口袋里,在作案时塑料袋从口袋掉地上,觉得反正脏了不能再装食物,就和受害人的内裤一起扔了。(二)可能故意携带,用于犯罪,譬如:1,装走受害人的内裤等“纪念物”,但因某些原因放弃;2,切割受害人的身体部位装走,后因某些原因放弃。(高承勇作案时常常带走受害人的乳房等器官做纪念)。

以上是关于厕所和袋子的一些情况。


矛盾的证词

首先,每个人都有好几个证词,前后说的话不一致。我在这里会介绍其中一个版本,并标出哪些细节和其他的不同。

其次,每个人的证词之间是不能吻合的。譬如张志超说他跑下楼去买锁,当晚才买/偷到了白色蛇皮袋;而王广超则说,张志超是跑下楼去拿蛇皮袋,从未说过他买锁。

【】内为我的标注,其余是证词。

失踪后的证词

在高婷于1月10日失踪后,警方曾找她班上的同学等人进行调查。王胖明和杨相灵作为高婷的同班同学,分别于1月17日和1月18日被警方询问过。但他们当时并未提到尖叫一事。

A 王胖明在1月17日是这么陈述的:


“她在这个星期一(1月10日)就不见了。我是俺班的班长,她是文娱委员,俺班班主任是伏林志。


在元月九日即周日那天,二中三课竞赛,高婷没来,晚上来的。班主任说她身体不好打针去了,在二中药物室。在晚上七点半时,下第二节晚自习课,我见她在教室门口和一个女生唠嗑,这女生不是俺班的。


元月十日早晨学校六点十五分升国旗,还得跑操,我因为胖没去,在教室的当时有吴XX、杨相灵、杨XX、王X、徐XX(这里没提到李大兵),俺几个人都没见高婷进教室,上早自习时也没见,之后就没见她。


高婷好上网,她对我说网名叫流泪的柠檬草,QQ号说要换,没给我说,四班的李XX知道她的QQ号。


高婷以前常和我说话。她说和王小龙谈过恋爱,说王小龙变心了。王在25班,她说试着烦,被王骗了感情,她和某班一个男同学,还有李某某(七班)玩的很好。在二、三个星期前,高婷叫我捎封信给王小龙,是骂王小龙的,说他和别人好,她给骗了。


高婷经常收到给她的信,俺班李XX负责发信,哪里来的信我也不知道。


在她不见之前三、四天,我还给她开玩笑,她嫌烦,以前她不这样,我见她是气我的。我看她压力大,给受什么刺激似的,经常趴桌子上。我叫她网名“草草”,她很烦,我就没问原因。”


侦查人员问:“她和其他人还有联系吗?”答:“她说有几个好朋友在一中上学,我认为高婷出去藏起来了,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



B 杨相灵在1月18日是这么陈述的:

杨相灵回忆,他那天因为脚冻伤了,在早上起床号响(6:00)以后,又赖了“不到五分钟”起床(6:05)。当时宿舍里还有王胖明。杨相灵起床后“未洗刷【这些男生早上似乎都不洗刷,也就是说早上不会进洗涮间】,叠完被子和王胖明一块上教室,当时教室未亮灯。”

教室里有王X、吴XX、杨XX、徐XX【教室里的人和王胖明说的一致】。他从宿舍上教室时其他人正跑操。

【由于他说,等进教室“大约十分钟左右”其他同学跑完操回教室(6:35),那么倒推他是在6:25左右进入教室的。】

他此外向警方表示,自己没见过高婷,不知道和她玩得好的人是谁,也没发现她失踪前有何反常现象。他的证词和大部分同学相似,感觉很茫然,什么都不知道。

【没药花园】根据他的原话计算,他大约在6:05起床,6:25去教室。但他连洗刷都没做,就叠了被子,中间却整整花了20分钟。这个时间差内可以发生什么?听见尖叫还是其他?

C 班主任在1月17日的证词:

他自称1月9日晚上9:50忙完后回宿舍睡觉。第二天,即高婷失踪那天,他的行踪是这样的:


“1月10日学校响起床号(6:00)的时间,我才起床。学校在星期一早晨6点15分集合举行升国旗仪式,1月10日早上我有些头疼,起的晚了。起来后,升旗仪式已经举行完了,学生开始跑早操了,已跑了有半圈了。我便跟着跑操,跑操时我没看见高婷,也没太在意。


跑完早操,接着上早自习。6点35分上到7点15分。我去教室后也没发现高婷,我也没问,以为她身体不舒服,她家人带她去看病去了。


上完早自习后,我直接去了伙房【食堂】吃早饭,吃完早饭我回宿舍。大约在七点半左右,许瑞【两人一间,这是伏的室友】还没起床,我没管他,洗脸刷完牙、刮完胡子后,我便去了教室。第一节是我的语文课,我上课时也没见高婷来,我也没问。上完第一节,第二节我去了(21)班上的课,上完这两节课以后,我上午没再回教室。


下午我在语文组办公室内整理语文作业及批改记录,准备迎接检查,整理了一下午,也没去教室看看。下午放学(5:00)后,我去教室给学生退钱。当时教室里人已走的差不多了,也没有学生和我反映什么情况。退完学生钱以后,我借陈X老师的自行车去了公交车站,坐公交车去了古龙岗中学俺对象孙XX那儿。在她那儿住了一夜,到第二天(1月11日)早坐公交车回临沭。”



或许大家和我一样,会有几个疑问:

A:伏老师先说自己早上6点起床,按理说并不晚,其他学生也是6点起床,都能赶上6:15的升旗。但是他又说“起的晚了”,因此错过了升旗和半圈跑操,前后矛盾。如果他的确中途参加了跑操,那么加入时至少6:25-6:30之间。也就是说,他用了25分钟至半小时才起完床,还没来得及洗脸刷牙。对于他到底是何时加入跑操的,还是根本没去跑,侦查人员求证了吗?

B:我问了其他班学生,班主任每天必须跟着跑操。同学谁若不跑操,必须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并得到批准,全都会留下记录,而班主任会在跑操时清点人数。1月10日,伏老师头疼,跑操都跑了一半了,他坚持参入,看来很负责。但从其他行为看,他的工作态度却又似乎不是那么回事。

1月10日是周一,并非周末,伏老师却不顾当天还有晚自习以及第二天早上6:15还要带队跑操,下午5:00放学后就跑去了对象那里,并为此费尽周折。他自称先借自行车骑去公交车站,再坐公交车去古龙岗中学。

从临沭二中到古龙岗中学有多远?百度显示26公里,无论选择傍晚5点还是晚上坐公车,都要花费2小时36分。下公交后步行到古中6公里。。


以十五年前的路况,只会更慢。也就是说,他在路上至少用3个小时,到达对象那儿是在晚上8点多。而第二天早上7点多他又回到了学校,那么意味着他凌晨4点就要从对象那出发。这么看,他和他对象的感情真的好,才会在一个头疼发作的周一,不管学生晚自习和早上的跑操,在路上往返6小时见面。

当年侦查人员是否找他的对象核实过他究竟去过她那没有,几点去她那,几点离开的?

“1月11日(星期二)早上7点多钟,俺学校的凌主任打我手机,问我在什么地方,我说在教室里。然后我看见他正从学校东南角外厕所朝北走,我便下了楼,他也过来了。在教学楼楼后,他问我说昨天晚上干什么的,高婷的父母昨晚来找高婷的。我说昨晚去了古龙岗中学俺对象那里了。接着有一个陌生的号码打我手机,我一看号不熟,便没接【明知道高婷父母当时急找他,但看到陌生电话依然回避】。过了有一分钟,又有人打我手机,我一看是学校老师王X的手机号,我便接了电话。电话里有人问,是伏老师吗?我说是。对方要找我,并说在二楼上,我当时便猜出应该是高婷的父亲,当时凌主任也说了,说高婷的父亲已经来了。我接完电话上了二楼,看见一个中年男的,我猜是。便把他领到办公室内。当时还有一个中年妇女,应该是高婷的母亲。高婷的父亲问我说,高婷昨天上课了吗?我说没有。他又问说:“你昨天上课了吗?”我说“上了。”他问:“你上课没发现高婷没上课吗?”我说:“发现了。”他又问了什么我记不清了。我对他说高婷最近几天感冒了,经常打针挂吊瓶,也经常不上课。然后高婷的母亲问我和高婷谈过话吗?我说有,还是下大雪的时候,让高婷多穿些衣服,身体不好就不用上早操之类的话。她妈妈说,那是很早的事了。然后便没再多说什么,他们便走了。我把他们送到楼下,他们上车便走了。当时的时间还不到八点钟。然后,我和凌主任一起问了俺班的学生一些情况,他们都说没看见,昨天一天高婷都没来上课。”

【没药花园】对应看高父的证词:


“我(高父)又回到二中,这个时间在早晨七点四十左右,我又去找高婷的班主任,在路上我同班主任的哥打电话,班主任的哥说仍联系不上。我上二中新校后,先上教室,有学生说班主任来了,上办公室了。我就上办公室。等一二分钟,高婷的班主任伏林志就来了。我第一句就问伏,高婷昨天请假的吗?班主任说没有。我说早晨就没来,你上午还不同家长联系吗?下午又不联系,晚上我又找不到你,给你联系不上。伏说高婷这几天身体不好,在卫生室打针,我认为她在家里。我说她在家也应该请假,她不能来家长也应该给请假,这么大的事,你不同家长联系?你为什么?我说完就走了。”



伏老师始终没解释为何没接高婷父母、他自己哥哥和学校其他人找他的电话,究竟是关机没听见,还是没接听。从他第二天自述的做法看,更像是故意不接听。如果说他是因为高父电话是陌生电话所以不接,那么他为何在1月10日晚上和第二天早上甚至连他哥哥的电话都不接,只在回学校后接了另一个老师的电话?

接着,警方问班主任:“高婷的事你怎么看?”他回答:“我认为她私自外出的可能性比较大,让别人害了的可能性不大。”【和王胖明的说法很相似】

接着问伏老师高婷平时的表现。他回答:

她在课堂上比较活跃,下课后较少说话,学习成绩在40名左右。全班88个人,成绩一般。她是2004年11月20日左右分文理班分到我班的。她为人还可以,交友广泛,来信比较多,据同学反映,来信平均两天来一封。但她看后都撕毁了,不知从哪里来的信。她有男朋友,比较喜欢高一(25)班的王小龙。两人关系怎样不清楚。她有几个要好的朋友,一个是高一(22)班的王燕,一个是一中新校高一(27)班的王XX;还有一个是一中新校高一的叫王X,对高婷很有好感,不知哪个班。高婷在班内平常好和张XX说话,也曾和凌X同桌过,关系还可以;后来和韩X一桌过。现在和吴XX、尹XX靠在一起。据同学反映,高婷常在“怡然网吧”、“彩虹桥网吧”及“一网情深网吧”上网,有不少网友,也交过笔友。


【没药花园】大部分正常人会担心自己的话在找到失踪同学的问题上影响警方的侦破方向,对于自己没把握的事会慎言,模糊表态。但班主任的证词和王胖明一样,都明确表达高婷是离家出走。他们这么说只有两种可能性:

一,有把握她是离家出走。但当时分班一个多月,伏老师真的很了解高婷吗?他为何这么自信?是班长提供的信息误导了他?

二,他们(之一)这么说想故意误导警方。为何要误导?为了维护学校荣誉和利益?不可能。这里是警方在私下录口供,目的是找到高婷,并不是回答记者提问或者其他闲杂人士的好奇。他对警方说的话不会对学校名誉造成损害,却关乎着高婷的安危。如果班主任此处存在故意误导,不太可能是出于维护名誉的考虑,而是其他原因……

侦破经过

2月11日发现尸体后,王胖明、杨相灵、李大兵等同学先后被传唤。他们是怎么一个交代顺序?

《2.11强奸故意杀人案件侦破经过》是这么写的:

“为查明情况,专案组一方面分别从尸体发现现场和宿舍墙面提取血样,连夜送至临沂市公安局化验比对;另一方面对住在该宿舍的男生逐一展开调查工作。首先从住在被移动的两张架子床上的四名男生开始,他们分别是宋思文,李大兵,张涛,杨相灵(全部为化名)。


11日22时许,专案组民警在询问杨相灵时,杨相灵突然反映高婷失踪的当天早操时间听到有人在洗刷间附近被强制的尖叫和呼喊声。当时同在宿舍的王胖明还过去向人家了解情况。


11日23时许,专案组在XXX村找到王胖明。当时对他的描述是:“男,89年2月生,身高1.8米多,体重达120公斤,体态很胖,稍有口吃,是二十班的班长。”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耐心询问,王胖明证实了当天早操时间在宿舍听到有一个女生尖叫,大声喊:“你要干什么”和“救命”。之后,他与杨相灵就先后奔到洗刷间处,他看见原十三班班长和另一戴眼镜的同学正站在那里。


“专案组清楚:尸体被发现时,学校里正放寒假,侦破工作是在极度保密的状态下进行的,而杨相灵和王胖明二人同样反映发出尖叫和呼喊声音就在洗刷间附近,这与尸体在洗刷间被发现的客观事实是完全吻合的。”


《侦查经过》表达的意思是:他们没告诉王和杨在厕所发现尸体的事,王也不知道杨的证词。但是就是这么巧,两人同时说了厕所尖叫一事,那肯定是真的了。

那么真实的笔录过程到底如何呢?

李大兵在同一天晚上11点多接受询问。他在2020年对一位记者回忆公安审问他的情形:侦查人员一句不说,就把尸体在厕所的照片放在他面前,让他交代。

那么,会不会侦查人员当时也把照片放在杨相灵和王胖明的面前,才引导出和《恐怖故事》相似的“厕所尖叫”这样的证词呢?

杨相灵8月19日的证词

“那天早上6点左右,宿舍里同学都起床上早操去了,我和王胖明没去。大约在6点10分左右【此前说已经开始跑操了,在6:20】,我当时正在床上叠被子,王胖明正躺在他床上还没起。这时,我听外面很近的地方,也就是二楼或三楼的洗刷间附近,传来一阵阵叫声,是个女的声音:“啊啊”。我听后问王胖明:“你听到有声音了吗?”王胖明说:“听到了。”我问他:“这声音怎么像一个人要咋这个女的似的。很尖,很惨。”王胖明说:“可能是一个男同学和一个女同学闹着玩的。”说完这话,那种声音还没停,并且变得越来越高,我们俩一听声音不对,很惨很尖,持续了有两分钟的时间,不再叫了。

王胖明从床上下来,穿上鞋,从床上拿件上衣外套,便小跑着朝门外跑。我当时被已经叠好了,但还没套被罩,我接着下床想跟出去,但穿鞋时费了些事,鞋带系得太紧了。我又松了松才把鞋穿上,接着我便朝外跑,我比王胖明晚出去不到一分钟。我到宿舍北门口时,朝南一看,看见南面洗刷间门口站着两个人。王胖明正慢慢朝那走,快走到了。正和他们说话,具体说什么话我没听清。我便也跟着朝南去。我距王胖明有一米远处站着,当时走廊内灯也没亮,我也没看清【之前说不认识】和王胖明说话的人是谁。当时王胖明离他俩有半米远,我过去有一分多钟【他在这一分多钟内就站在一米开外,也不靠近,也不听他们谈什么?那他跑出来干嘛呢?】和王胖明说话的那两个人便顺走廊向南(教室的方向)去了。
我看那两个人走了,我便回去锁宿舍门【此前说跑出来时就锁了】,具体我回去进没进宿舍,是不是又在宿舍呆了一会,我想不清了。王胖明是不是和我一起回来锁宿舍门我也想不清了。但锁完门,我朝教室去的时候,我是和王胖明一起的。我俩一起顺洗刷间南侧楼梯下去,当走到二楼楼梯口时,遇到张志超正站在宿舍门口【此前说张志超穿了件毛衣从宿舍里出来】,王胖明见了他,还和他说话的。王胖明问他:“你听着了吗?”张志超说:“听着了。”【此前说王胖明和张志超打了个招呼。】接着我俩便朝南去进了教室,没再和张志超说话,我冲他笑了一下。我们进了教室,张志超干什么去了,我不知道了。”
问:你们从听到“啊啊”的声音到跑出宿舍,间隔有多长时间?答:有三分钟左右,不超过四分钟。
问:你们在什么情形下听到“啊啊”的声音的?答:我当时正在床上叠被,王胖明正躺他床上,但他睡觉不脱衣服,上身穿线衣,下身连裤子也不脱。
问:你们听到这个声音后有什么反应?答:一开始听到“啊啊”的声音,没当回事,也没听到有说出的字。我接着问王胖明:“你听着了吗?”他说:“听着了。”我说:“这种声音怎么跟电视上杀人的那种声音似的。”他说:“可能是哪个班的女生和男生闹着玩的。”【这句话在王胖明证词里,是张志超对他说的】说完这些话,那声音还有,并且声音大了,也很惨,让人听了很不舒服。
问:这种“啊啊”的声音持续了多长时间?答:有两分钟左右。
问:你们朝外跑时那种声音还有吗?答:已经没有了。
问:王胖明朝外跑时那声音停止了吗?答:已经停止了,他朝外跑跑到门口时那声音已停止了约有一分钟了。

【没药花园】说几点证词反映的信息:

一,不管那两人是不是张志超和王广超,都不太可能在这么短时间内完成作案。

杨相灵自称6:00后起床——>6:10左右听见尖叫——>6:12左右尖叫声停——>6:14左右跑出去——>6:16左右两个男子离开。

【注:根据张志超本人和四个同学证词,张志超6:20结束升旗,才和同学抱衣服去教室。】

杨强调,他们从听到尖叫到跑出去,只有3分钟。王胖明的几次证词反映的时间也差不多。他说自己听到尖叫后披上外套、穿上鞋子就跑出去了。而从他们的宿舍北门到洗涮间门口也就几米,十几秒钟就可以到达。他们从听见尖叫到跑出去是在2-4分钟的范围内。


当王胖明跑出去时,两个男子已经站在走廊上了,且聊了几句后往南(教室方向)走了。

就算脱衣服、套袋子、锁门的行为是凶手当天折返后做的,凶手要在短短2-4分钟内完成捂嘴、搏斗、勒死并跑到走廊上镇定自若地开玩笑,依然很难实现。通常光勒死一个人就需要三分钟,更别说判决书里写的脱裤强奸、杀人、踹门、藏尸了。

这意味着在厕所门口遇到的两个男子,不管是不是张志超和王广超,都很可能不是凶手。如果杨相灵说谎,那么整个早晨的事件是虚构的。如果他没说谎,那么门口两人要不是望风的同伙,要不是无关的路人。

二,杨相灵的证词间接否定了厕所门口的人之一是张志超。

杨相灵的证词从未提到厕所门口的人是张志超,反而间接排除了他。

首先,杨描述两人的身高体型和张志超相距甚远。杨在2月11日的笔录中如此说:“在三楼洗刷间遇着那两个男的,一高一矮,矮的有1.68米,高的有1.72米,当时未开灯,看不清。”张志超身高1.8米以上,体重200多斤,和王胖明是全校最高胖的两个人。用王广超的话说:“他过一扇门,别人都过不了的。”这体型被认错的概率远低于普通体型。其次,杨相灵和张志超、王广超都是初中校友(其中杨和张还是同班同学),三人都认识。杨应当在1.5米外能辨认出张志超(和王广超)的声音、姿态。


其次,杨相灵说那两个人往南走了,而他疑似回去锁了门(甚至可能没锁直接)下了二楼,却在楼梯口遇到穿毛衣、刚从宿舍出来的张志超。如果那两个人之一是张志超,有点《恐怖游轮》的感觉。

三,杨相灵和王胖明的证词不像是商量好的结果。

仔细读杨相灵的证词,杨和王两人又不像合谋过。为什么呢?

首先,杨相灵在回答为何此前不提尖叫一事时,回答是王胖明两次阻止了他想要告诉公安的念头。

根据《今日说法》节目,杨说,在高婷失踪几天后,“公安的人过去,老师把那天早上未上早操的几个人叫到政教室。我把王胖明拉到一旁悄悄问他:“那天早上听到的事到底说不说?”“不说”,他还说了句话我忘了,但我想着里面有“班主任”三个字,意思是替班主任着想,为了班主任好。我当时就未对公安上的人讲。”

“后来的一天上午课间操之前,我又问王胖明,到底说不说那件事。他又说他上去问了,是三楼哪个班的同学闹着玩的。他当时未给我说是到哪个班问的,意思是不用说。”

后来杨相灵觉得,“在心里放着也不是个味”,才在2月11日说了。

其次,当年的杨相灵对王胖明的人品其实是有意见的,还告诉了警方。

当警方问他,为何不问王胖明厕所门口的两人是谁时,他答非所问地回答:“我未问,我不想问他。他是班长,我看他不负责任。晚上睡觉时有人喧闹他不管,中午人家午休时他还吃饭,听小录音机。有次他跟人闹矛盾,向人家鞋子里倒饭菜,他有点散漫,不经人家同意就拿人家东西吃,对人不满意就扇人家同学耳把子,这样的情况有三次。”

如果有串供,杨相灵应当致力于增加同伴的可信度,而不是降低他的可信度。

再者,他们证词并不一致。如果他们商量好了要嫁祸张志超,杨相灵就不应该说“一个身高1.68,一个1.72”这样的话。

如果他们没有合谋,那么为什么他们会同时说起尖叫一事呢?只有两种可能:一,他们的证词重合部分为真,二,分别受到了侦查人员的诱供或逼供。

王胖明的证词


2005年1月9日下午高婷去上课的,晚自习没去上,到了1月10日早晨我没出操,我和我同铺杨相灵请假未跑操在宿舍,当时大约在早晨6:23分左右【后改为早上六时多】,我在宿舍听到外边有女生尖叫,并说“你要干什么,救命。”【先是尖叫两声,隔可能有十多秒又叫的,也听不出是男的还是女的,但动静很大了。】我和杨相灵听到喊声先后跑出宿舍。
【八月份的证词补充道:当我听到前两声,还以为是谁叫什么的,感觉到好像是有老师去查宿舍的,我就坐起来……紧接着又叫一声传了过来,我想是“救命”似的,我当时的感觉还是以为可能是老师查宿舍或者是学生之间闹着玩的。但这一声很惨的,我在前两声传过来时,还没当回事,在听到这声后意识到要么是学生之间闹玩的,要么是要出事。我就把脚(睡觉时不脱裤子)直接插鞋子(鞋带未解开)里去,拿床上的皮夹克就跑出去了。杨相灵跟我跑出去的。】
我看宿舍南边洗刷间门口站两个人,我就走过去,其中一个是原来高一年级13班的班长和一个戴眼镜的男生。
我问那个原高一13班的张志超在干什么的?他说没干什么。我又往他俩站的洗漱间门口往里看了一下,(当时天黑)没看见什么【后说看到厕所门关着】。我接着又问他们俩人,“刚刚才是谁喊的?”他们俩说:“有女鬼”。我又问他俩干什么的?他俩说有美女,并对我说:“行了,也没什么事了。”
我就和杨相灵一起回宿舍了,过了有五分钟【后改为两三分钟】,我和杨相灵从宿舍出来,他俩也没在那个地方了。那一天高婷也没有去上课,到第二天我听俺班的同学说高婷失踪了。


问:后来你又见过这两个人吗?答:第二天,也就是1月10日中午上完课间操,学校开班长会,我问那个原高一13班班长:“昨天早晨是干什么的?”他说“是和我女朋友玩的”。

问:那个13班班长的基本情况?答:他叫什么我不知道【但是笔录中前面刚刚出现“那个原高一13班的张志超”】,他很胖,原来是高一13班班长,后来又分班之后在高一级23或者24班任班长。
问:和他一起那个戴眼镜的叫什么?答: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只知道他们俩玩的很好。
问:那个13班班长表现怎么样?答:平时好逞能,好找个事,怪“柴”。【据悉,张志超和王胖明算不上相识,只是经校园常遇到,互相知道对方的存在。这里王胖明对张志超是负面评价。】
问:你觉得叫声有多长时间?答:说不清,但很尖、很高、很惨了。但学校走道里有时有人学鬼叫什么的,一开始未往上面想。

问:从那天早上你听到有人喊“救命”起,你跟你们宿舍的杨相灵说过几次这件事?答:具体想不清几次了。我能记清的就两次。
第一次是公安上最初来的那天上午,公安的人在政教室,我班的班主任伏林志把本班那天出事早晨未出操的男女同学喊到政教室,当时杨相灵在屋里小声问我:“说不?”意思是那天早上听到喊救命的事跟公安和老师说不说,我摇了摇头,意思是不说。所以我俩就都未提这事。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在我到洗刷间门口时只看见现在可能是24班的班长和那个戴眼镜的人而没有看到其他人,也未再听到有喊声,我还以为是闹着玩的。
第二次是一天上午学校里在微机室开过班长会后,在回教室的路上,我问一起散了会的可能是24班的班长:“那天早上你是干什么的?”他说:“我跟女朋友闹着玩的,那个女的是我女朋友,过两天买糖你吃。”我回到教室,当时也未上完操,等下操后,我喊杨相灵过去,我跟他说:“我刚才问人家了,那个女的是人家女朋友。”
【可当时他们跑出来并未见到任何女生,他和杨都不起疑心?依然坚信这个说法而不报告班主任?】
问:你在出事那天早上看清楚了吗?答:确实看清楚了,都是平时常见的人。

问:你要是见了跟班长一块的那个戴眼镜的同学,你还能认(P121)出来吗?答:绝对能认出来。【后来王胖明就在全校男生的照片中指认了王广超。】
问:后来你又见过这两个人吗?
答:第二天,也就是1月10日中午上完课间操,学校开班长会,我问那个原高一13班班长:“昨天早晨是干什么的?”他说“是和我女朋友玩的”。

问:那个13班班长的基本情况?答:他叫什么我不知道【但是笔录中前面刚刚出现“那个原高一13班的张志超”】,他很胖,原来是高一13班班长,后来又分班之后在高一级23或者24班任班长。
问:和他一起那个戴眼镜的叫什么?答: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只知道他们俩玩的很好。
问:那个13班班长表现怎么样?答:平时好逞能,好找个事,怪“柴”。【据悉,张志超和王胖明算不上相识,只是经校园常遇到,互相知道对方的存在。这里王胖明对张志超是负面评价。】
问:你觉得叫声有多长时间?答:说不清,但很尖、很高、很惨了。但学校走道里有时有人学鬼叫什么的,一开始未往上面想。

问:从那天早上你听到有人喊“救命”起,你跟你们宿舍的杨相灵说过几次这件事?答:具体想不清几次了。我能记清的就两次。

【没药花园】从王胖明的证词中,我们可以看出什么?

一,他的证词证明“查房老师”会在那个时间点在教学楼出没。

二,他几次笔录都未提到在二楼楼梯口遇到张志超一事。显然他或者审问人员知道,如果把这个细节放进去,那个在洗涮间门口遇见张志超的故事就很难成立了。

三,在杨相灵的证词中,是王胖明听到尖叫声后自顾猜测:“是女同学和男生闹着玩。”但到了王胖明的证词中,却是张志超后来这么告诉他的。很可能是王胖明把自己的一种推测加到了张志超的口中。

四,他拿掉了“为班主任好”的理由后,无法合理解释为何自己要阻止杨相灵告诉警察尖叫一事。这是问题的关键。

他和杨都描述尖叫很惨很尖,怀疑有人“出事”了。他一跑出去见到张志超,便立刻被他的“和女朋友闹着玩”的说辞说服了?当时他和杨都没看见所谓“女朋友”在哪儿,难道不怀疑吗?

他不喜欢张志超,认为他很“柴”(当地话指人脾气暴躁),更没有理由要被他的几颗糖收买。当时有同学回忆,学校悬赏五万元和考试加分来征集线索,这诱惑哪是糖能比的。

其次,从证词看,王胖明是一个爱嚼舌根的人。他1月17日接受询问,说了高婷谈恋爱的种种细节,却只字不提尖叫一事,似乎说不过去。他有什么理由抵制自己热爱八卦的本能,抵制五万元的诱惑,为了几毛钱的糖,相信并维护一个自己不喜欢也不认识的邻班同学?

讨论

由于篇幅关系,我们今天先讨论一种情况:假如杨相灵说的是真话。
 

根据《2.11强奸故意杀人案件侦破经过》,警方从杨相灵那里听说尖叫一事后,立刻去王胖明的村里找他。

 

据知情人士介绍,从前两次笔录时间看,王胖明从2005年2月11日晚11点到2月12日凌晨2:50之间,都在临沭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经过耐心询问”后,王也说出了尖叫一事。

 

再结合王曾经两次阻止杨说出尖叫一事,那么王胖明可能本来并不愿提起尖叫一事,但在杨相灵先说出后,他陷入被动,不得不承认并诬陷张志超。

 

他选中张志超的原因也很简单。1月10日早上6:20多王胖明和杨相灵下到二楼楼梯口时,刚好撞见抱袄回教学楼的张志超只穿一件毛衣从宿舍出来。王胖明以为张志超早上在睡觉,并未参加升旗,不具备不在场证明。加上张志超体型和他接近却更受欢迎,承载了他的嫉妒,就成了他诬陷的首选。

 

而王胖明牵扯出王广超也很好理解。他的证词其实已经多处解释了他为何会想到王广超。

 

2月12日:“那个人我不知道叫什么,只知道他以前(未分班时)跟那个班长一班,分班后就不一个班,两个人经常一块吃饭。这个人戴个眼镜。”


8月21日:“这个同学长得太有特点了,当时还是留中分头,戴眼镜,天天跟张志超形影不离。”

 

王胖明说的没错。张志超和王广超是初三同学,当年是最好的朋友。两人进入高中后都被分到了13班,因为关系好主动要求成为同桌,同进同出,也经常在食堂里遇到王胖明。在案发前一个多月分班后,两人不在一个班了,但也时常一起在食堂吃饭。

 

当王胖明“诬陷”张志超后,必须给张志超“找个伴”才能符合“两个男子”的说法,他自然而然想到了王广超。


那么,王胖明为何要“赖”张志超和王广超?他是想保护自己或另一个人,还是……

由于时间关系就先写到这里,下一篇会用更多证据说明王胖明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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