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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连云港、盐城、泰州和宿迁反馈督察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9年5月17日至6月15日,省第一、二、三、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连云港、盐城、泰州和宿迁4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近期,4个督察组分别向连云港、盐城、泰州和宿迁市反馈了督察意见。


督察认为,近年来,连云港、盐城、泰州和宿迁4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积极改善环境质量,切实保障生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也存在与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有差距,局部地区环境质量形势严峻,生态环境“短板”突出等问题。


(一)连云港市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存在不到位情况。连云港市绿色发展水平不高,2018年度单位GDP能耗、水耗均为全省最高。推进高质量发展决心不大,“两灌”化工园区企业普遍档次低、规模小、工艺差、污染重,直到央视曝光后才下决心实施全面整治。二是污染防治攻坚存在薄弱环节。2019年1-5月份,连云港市大气环境质量明显下滑,PM2.5浓度不降反升,优良天数比例降幅全省最大。截至2019年5月底,尚有3条入海河流水质劣于Ⅴ类。“散乱污”整治推进缓慢,截至2019年5月底,列入关停取缔类企业的整治进度仅为6.7%。三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未按规划要求完成污水处理厂扩建,配套污水管网建设不到位,雨污混排问题突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位列全省倒数第一。固废处置能力建设不到位,废盐处置中心逾期未建成;城市污泥处置能力存在缺口,污泥长时间露天堆放。四是环境风险隐患依然存在。连云港港危险货物码头装卸及贮存企业的部分运输线路经过主城区,新磷矿化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关闭后场地遗留大量磷石膏等废弃物无防渗措施。


(二)盐城市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有不到位情况。盐城市要求2018年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亭湖区将完成期限推迟至2020年。全市2019年VOCs治理项目工作进度全省倒数。2018年煤炭消费总量同比上升14%。二是水环境治理存在较大差距。2018年,34个省考以上断面有8个不达标,超标率23.5%;国考断面优Ⅲ比例为44.4%,低于年度目标33.4个百分点,国考超标断面全省最多。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进度滞后,市区仍有34条黑臭水体。污水收集处理进展缓慢,市区280个小区中有150个未雨污分流。三是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不严不实。2018年优良天数比率较2017年下降6.9个百分点,降幅全省最大,2019年上半年又同比下降2.6个百分点。2018—2019年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3.7个百分点,在长三角地区地级市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中排名倒数第5。四是生态和海洋环境保护形势严峻。大丰区、射阳县在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范围内分别有2.82万亩、2.79万亩水产养殖未清退。阜宁县、建湖县在通榆河生态红线一级管控区内存在多家砂石码头、修船厂等违规项目。五是一些突出环境问题长期没有解决。化工园区普遍存在产业链不完整、技术水平低、环境污染重等突出问题,部分化工园区(工业集中区)卫生防护距离内敏感目标未完成拆迁。


(三)泰州市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未能压紧压实。各市(区)考核体系中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指标占比均低于10%。靖江市城区22条河道中有21条水质劣于V类,抽查的22家建筑工地中有17家“六个百分百”措施落实不到位。二是长江保护与修复工作任务繁重。沿江地区重污染企业废水年排放量占全市75%,烟粉尘、VOCs排放量分别占全市的66%、78%。违规占用长江岸线资源问题突出,全市97.8公里长江干流岸线中生产岸线占比达52.2%。三是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步伐缓慢。化工、医药制造和石化等行业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占全市的44.4%、42.3%,化工行业VOCs排放量占全市的47%。兴化市戴南镇不锈钢产业高度集聚,历史填埋酸洗污泥点多量大。四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突出短板。泰州市乡镇污水管网缺口高达1279公里,全市53座乡镇污水处理厂中近三分之一负荷不足20%。海陵区苏陈镇徐庄村违规填埋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总量达17.8万吨,直至督察时尚未完成清理。清洁能源保障和使用推进不力,泰州市2018年规上工业消费原煤和原油占能源消费比重高达78.9%。五是污染防治攻坚力度还有欠缺。崔母大桥省考断面水质长期处于Ⅳ类水平。新通扬运河沿线码头等设施污染物收集处理不到位,水质由入境的Ⅲ类下降至出境的Ⅳ类甚至Ⅴ类。兴化市2018年全市13个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仅为35.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充分不均衡,2018年以臭氧为首要污染因子的超标天数达49天。河湖“两违”“三乱”问题亟待解决,省、市两级排查共发现河湖“两违”“三乱”问题1638个。


(四)宿迁市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不到位。宿迁市产业空间布局不够合理,城区周边环绕8个工业园区,“清风廊道”规划区域内有69家涉气高排放和高污染企业。基层党委、政府环保为项目让路、让步的现象时有发生。全市存在539眼地下水井无证取水,严重超采区封井力度不足。二是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大气污染问题突出,2018年宿迁市空气优良天数比率未达到省定考核要求,PM2.5浓度排名全省倒数第二,臭氧浓度排名全省倒数第三。水污染防治不到位,2019年一季度,省考古山河245省道断面、沂南河大六湖断面水质从上年同期的Ⅳ类分别下降为Ⅴ类、劣Ⅴ类。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不稳定,2019年一季度宿迁市区已完成整治的21个黑臭水体中有5个重返黑臭。全市危险废物填埋能力和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明显不足,危废填埋项目二期、医疗废物处置项目二期均未开工建设。三是生态保护存在薄弱环节。截至督察时,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仍有围网(圩)养殖面积约7.2万亩,实验区内有围网(圩)养殖约5.5万亩,未按要求完成退渔还湿工作。“绿盾2017”“绿盾2018”等专项行动排查出的问题,截至督察时仍有7个未完成整改。四是部分突出环境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板材加工行业整治推进缓慢,沭阳、泗阳两县共有板材企业1000余家,仍主要使用脲醛胶作为黏合剂,行业发展无序、布局分散、污染较重,信访举报不断。“散乱污”整治不彻底,宿迁市自查发现的2593家“散乱污”企业中,督察时仍有525家未如期完成集中清理整治。制酒行业环境问题不容忽视。洋河新区制酒企业分布零散,集中供热、污水收集处理等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大部分企业生产规模小,基本无污染防治设施,酒糟异味扰民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


督察强调,4市市委、市政府应根据《江苏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有关问题线索进行梳理,按程序移交4市市委、市政府,由4市组织进一步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督察期间,连云港、盐城、泰州和宿迁4市积极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展工作,按照边督边改、即知即改的要求,认真办理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问题,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并向社会公开。截至目前,督察组交办的1853件环境信访问题已全部办结。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920件、关闭取缔312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99件、共处罚款2319.4万元,查封扣押24件,移送公安机关3件,刑事拘留9人,约谈40人,问责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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