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通报近期空气质量形势及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聚焦行动情况
12月5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空气质量形势以及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聚焦行动有关情况。
近期我省空气质量形势
1
11月份空气质量状况
受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发力以及中下旬大气扩散条件转好影响,11月全省空气质量整体改善明显,PM2.5平均浓度为41.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1.1%;优良天数比率为84.6%,同比上升15.1个百分点。13个设区市空气质量均取得不同程度的改善,其中南通、连云港、扬州3市最为显著,南京市PM2.5浓度同比下降36.4%,优良天数比率同比上升16.7个百分点,改善幅度在全省位于中上游水平。
2
今年以来空气质量状况
1—11月,全省PM2.5同比降幅为8.0%,优良天数比率为71.8%,两项指标均暂达国家对我省的年度约束性目标要求。取得当前空气质量改善成绩,主要归功于全省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今年以来多次“蓝天保卫”专项行动精准治气的成效。
但同时我们也需看到,13个设区市两项指标达标情况仍不平衡。
徐州市为全省唯一一个PM2.5浓度降幅尚未达标城市,其剩余的12月份PM2.5浓度须较去年同期下降19.1%,方能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连云港市PM2.5浓度降幅虽暂时达标,但由于同比下降幅度偏小,其剩余的12月份PM2.5浓度须较去年同期下降6.0%,才能确保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此外,13个设区市均须在12月份全力以赴,进一步加大治气攻坚力度,大幅削减污染天,以确保优良天数比率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3
监测监控发现的问题
11月份,南京、苏州及连云港3市工业源污染问题相对突出。
11月1—10日,全省发布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相应的管控措施。管控评估结果显示,在11月上旬大气扩散条件相对不利的情况下,重污染天气预警有效扼制了空气质量转差趋势,PM2.5实况值较预报值偏低11.6%,实现了对PM2.5浓度的“缩时削峰”作用,整体管控成效显著。
但南京、苏州及连云港3市部分电厂、钢铁、化工、水泥及玻璃企业,在预警期间污染物排放强度呈现“不降反升”趋势,具体包括南京的光大再生能源(南京)有限公司、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炼油)、溧水天山水泥,苏州的华润电力(常熟)有限公司、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玖龙纸业(太仓)有限公司、吴江罗森化工有限公司、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连云港的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江苏新海石化有限公司、连云港晨兴环保产业有限公司、连云港兴鑫钢铁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上述企业将作为下阶段大气污染防治监管的重点。
同时,省环境监测中心在11月中旬利用走航、无人机等观测技术手段,针对南京、苏州及连云港3市开展专项监测。监测结果显示,3市仍然存在明显的工业、扬尘和移动源排放,其中南京市仙林大学城、中华门、奥体中心、草场门4个的国控点周边扬尘和移动源污染显著,苏州市及昆山、常熟、张家港部分工业园区工业排放显著,连云港市工业、扬尘源问题主要集中在大浦和徐圩两块区域。
4
空气质量预测
预计受大气扩散条件转差影响,12月份全省空气质量将同比下降。
根据省气象台、省气候中心预报结果,12月份全省大气扩散条件将同比显著转差,主要表现为冷空气过程偏弱、降雨量减小、静稳天气发生概率较高。预计12月份全省PM2.5浓度将同比上升,整体空气质量有所恶化。
为此,省生态环境厅将持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严格督查各地预警期间管控减排措施的落实情况,尽最大可能降低污染程度,减轻重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的影响。在此,也希望广大市民随时关注江苏环保网首页以及“两微”发布的相关预警信息,及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合理安排生活出行。
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聚焦行动
秋冬季是一年中气象条件最不利的时期,大气污染防治的难度较大。今年10月底,面对严峻形势,省生态环境厅出台《江苏省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聚焦行动方案》,突出科学、精准、依法,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问题,加强“天地空”实时监控,监测、执法和帮扶联动,实施“靶向性”“点穴式”督查督办,系统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行动,全力提升空气质量。
1
聚焦重点行业主要做了4件事
1
一是全面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组织钢铁企业实施全流程、全过程超低排放,烧结机、球团设施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达到10、35、50毫克/立方米,其他主要污染源分别达到10、50、200毫克/立方米,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采取密闭、封闭等措施,大宗物料产品清洁运输比例达到80%。目前,全省11091万吨钢铁产能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2
二是加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治理
编制全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则,加快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重点行业工业炉窑的综合治理。目前,全省已淘汰工业炉窑94个,替代工业炉窑781个,完成工业炉窑深度治理1547个,整改工业炉窑存在问题2367个。
3
三是燃煤锅炉整治
推进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推进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4
四是强化VOCs综合治理
组织各地编制“一厂一策”方案,在家具、汽车制造、船舶制造、机械设备制造、汽修、印刷等行业推进源头替代,全面加强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等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推进泄露检测和修复(LDAR)。目前,全省完成VOCs综合治理项目1535个。
2
聚焦重点问题主要做了3件事
1
一是扬尘综合治理
协助有关部门加强施工工地管理,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推进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加强堆场、码头扬尘污染控制,开展干散货码头扬尘专项治理,全面推进港口码头大型煤炭、矿石堆场防风抑尘、洒水和在线监控等设施建设。
2
二是交通源污染治理
以重型车辆和油品检查为重点,持续开展机动车遥感监测,组织各地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协助有关部门加大对船用油品的监督检查力度。
3
三是重污染天气应对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要求,对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进行审核,指导各地完善清单、细化措施、明确监管部门和责任人员。目前,全省共安排重点管控企业21000多家、重点管控工地5000多家,较以往增加10%、20%。
3
聚焦重点地区主要做了3件事
1
一是组织各地对城市主城区的工业企业、建设工地、主干道路、堆场、混凝土搅拌站、码头、加油站、餐饮单位等污染源进行清单化整治,优化渣土车、柴油货车等的运输时段、路线。
2
二是省市联动,对VOCs浓度相对较高的南京化学工业园、扬州化学工业园、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徐州经济开发区等园区进行精细化排查,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3
三是组织专家对南京、徐州、苏州、连云港等重点城市进行帮扶。指导编制大气污染源清单和秋冬季应急减排清单,会诊污染成因,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指导地方有效管控内源污染。
4
强化执法监管
全省生态环境执法系统规范精准执法,统筹推进强化监督,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问题、重点地区开展强化督查,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开展锦囊式暗查。同时,组织各地持续开展秋冬季专项执法行动,推动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还联合公安等部门对机动车超标排放、车船油品质量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开展专项执法。
11月份,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共下达处罚决定书1432件,运用环保法配套办法查处案件315件,其中查封扣押234件、按日计罚5件、移送行政拘留45件。全省公安、生态环境部门合力侦办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7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1人。
星标“江苏生态环境”
及时获取最新环保动态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19年全省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