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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就进一步做好疫情应对工作作出部署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的疫情应对和防控工作,1月27日,省生态环境厅成立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由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职能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和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此外,要求所有外出开展环境监督检查和监测的工作人员,切实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加强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环境应急物资的调配,确保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充足、随时调用,确保监测仪器等状态良好,做好环境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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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配合做好切断疫情传播途径的各项工作,《通知》明确,春节假期后的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原则上不得离开驻地,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公务外出的,须履行报备程序。自觉遵守当地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对存在交叉感染风险的人员聚集性活动一律停办;除特殊情况外,各类会议一律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对办公场所开展必要的消毒,保持通风和清洁卫生。加强重点人群防控,对出入武汉等疫情高发地区的干部职工,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并强化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杜绝瞒报、谎报、漏报现象。
同时,充分挖掘先进典型,积极传播共同抗击疫情的正能量,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动员教育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疾病预防知识。要加强人文关怀,关心关爱值班和一线在岗人员,对因当地疫情管控或家中确有困难,难以及时返岗的,要特事特办,帮助度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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