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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孩子的审美,就是文明

唐映红 唐师三百手 2022-06-15





昨天,我对这两天热议的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初三学生毕同学因为班主任教师强行带其去“理光头”而拒绝上学,并于10天后跳楼自杀的事件写了一篇文章,《我们的教育每天都在杀死孩子,每天》。文章最初发表在悟空问答专栏,有位读者在文章后留言:


看得出,这应该是一位家长读者的留言。这位家长自述小时候就曾经被学校教师不仅剃头,而且还罚倒立、夹板,回到家里还要挨父母一顿揍,就这么跌跌撞撞成长起来。所以,他能够理解并且赞同教师的做法,相信必要的体罚是对孩子学生好,问题出在学生自己不懂尊重。


这位家长读者的留言着实令人咂舌,不过也代表了相当一部分家长读者的看法。因为自己成长历程中被粗暴对待,因此他们就倾向于认同和相信对孩子粗暴对待是必要的,是磨砺他们,是严格要求。


在社会心理学里,因为童年遭受暴力虐待,成年后高概率会成为施暴者,这被称为暴力循环。特别是,中国传统家庭教育信奉“棍棒下面出孝子”,粗暴对待孩子有助于孩子成器。就这样,自己童年、青少年被粗暴对待,然后成人后又粗暴对待下一代的孩子,等到孩子未来也成年了,高概率也会称为对再下一代孩子施暴的成年人。既然逐渐成为传统,也就理所当然。


问题是,就像这位家长读者所说的,“我们也没想着跳楼呀,在学校挨老师出发,回家一顿揍,不也过来了”。当然。绝大多数儿童和青少年会适应教师、父母的粗暴对待,并且从中习得粗暴对待他人的行为模式,这是大概率事件,而这位家长读者自己的现身说法也印证了这一点,他从童年受到学校、家庭的粗暴对待,所以也认同和赞成班主任老师把15岁少年强行带去“理光头”。但是,总会有一些孩子,敏感、脆弱和执拗的孩子,无法顺利适应,甚至就不能适应,他们会称为牺牲品,像跳楼的毕同学。


(梁河县曩宋中学给学生在校园理发)


其实,在现时代,如果教育,包括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不能通过示范和教育令孩子学会尊重他人,本质上就是教育的失败。父母也好,教师也好,尊重孩子,尊重孩子的审美,其实就是文明。


不愿意接受现代文明的父母,不愿接受现代文明的教师、校长,如何能培养出适应未来文明社会的孩子?



下面是首发于今天新京报评论的文章,编辑版的刊发标题是《即便跳楼与“理发”无关,尊重学生也需从“头”开始》。下面是原文,原文标题更简洁一些,《尊重孩子的审美,就是文明》。




西安电子科大附属中学太白校区因为一起初三学生跳楼自杀成为了舆论热议的焦点。引爆舆论的不是因为有学生自杀,而是导致学生自杀的诱因之一是被班主任老师强行带去“理光头”。


平心而论,班主任老师强行带头发长的男生去理发店“理光头”(学校称其实只是“平头”),在全国中学校并不算鲜见的事情。我在20多年前访谈过一名培养出北京市高考状元的班主任,他就以军事化的严格管理学生而著称,他要求班上的男生一律“平头”,头发稍长就必须剃掉;女生一律短发,不能披肩。说实话,通常是重点校那些有魄力,责任心强的教师才会这么严格要求学生的外形着装。西电科大附中的那名班主任老师,如果不是后来这名学生跳楼自杀,应该是受到广大家长认可和赞誉的好老师。


可是,如果理解学校对学生外形着装的严格要求以及班主任教师强行带学生去理发店“理光头”是合理的,那么问题就应该去追问那名留长发且被班主任老师强行带去剪掉的学生。据报道,这名被“理光头”的毕姓男生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差生”或“捣蛋生”,相反,还是一名成绩不错的资优生,班主任老师强行带他去“理光头”,仅仅因为他的头发留得太长,“理光头”为了让他“明志”。



问题是,15岁的初三少年,他有没有权利按照自己的审美来选择自己的外形着装?


事实上,中学校,特别是那些所谓的名校、重点校,对学生外形着装有着严格乃至苛刻要求的在中国社会是相对常态的一件事,学校、教师和家长都习以为常,司空见惯。可是,在一个多元化的时代,青少年学生耳渲目濡的各种媒体和社会示范,从中习得和偏好的审美也趋于多元化。那么,一个青春期的15岁少年,他当然应当有权利来根据自己的审美来选择外形着装,只要不是明显的离经叛道、伤风败俗,学校和教师都应该尽可能予以宽松的对待,以示尊重。


从发展心理学角度,青少年学生,也就是初中和高中的学生,正好处于他们终生发展的青春期。青春期是每个学生人格和社会性发展的关键敏感期。当他们在学校、家庭受到教师、父母的尊重,那么他们就更可能发展出健全的人格,发展积极自尊,懂得尊重他人;相对地,如果他们在学校、家庭体会不到教师、父母的尊重,那么他们也会适应不尊重他们的学校、家庭环境,自尊发展受挫,同样学会不尊重他人。如果我们要追究为什么中国社会人与人之间缺乏基本的尊重,甚至很多人连尊重自己也做不到,根源可以追朔到教育,特别是中学教育。


对于个别敏感、脆弱、执拗的青少年学生,教师或家长的严苛对待,粗暴地干预并把成年人的审美强加给他们,就像西安电子科大附中此番班主任老师强行带学生去“理光头”,足以给他们带来创伤性心理后果。如果学校、家庭都不能予孩子以支持和抚慰,那么出现有学生不能自持选择自杀不过是概率问题。


没错,一个学生自杀是小概率,但是,小概率的后面是更多的学生在适应不尊重他们的学校、家庭的教育环境中,高概率会发展为两种人格模式:或者退缩、怯懦;或者自恋、冷血,并且在不同的社会情境下在这二者之间摇摆。唯独难以发展出温和、自信、坚定和勇敢的人格特质来。


这么说吧,学校教师尊重青少年学生他们自己选择的审美,其实就是在示范和教导这些青春期的学生们学习“尊重”,塑造他们的积极高自尊,引导他们学会尊重他人。教育除了课业、分数、升学之外,让学生学会文明,难道不是教育应有之义吗?


尊重孩子的审美,就是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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