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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仁寿老师们为了捍卫体罚学生,可以做到这样的程度

唐映红 唐师三百手 2022-06-15




导读:殊不料,没有任何一名仁寿的老师提供了任何事实来反驳和证伪知情人的说法,截止到昨天澎湃新闻报道大体上佐证了知情人陈述的是基本事实。仁寿的老师们采取的做法竟然是排着队,变着花样来谩骂、羞辱、威胁、恐吓,用语粗鄙、下作,做派轻佻、愚蠢。





昨天,11月14日,澎湃新闻发了一篇稿,《一次批评引发的暴力:仁寿被学生持砖砸伤的老师20天未苏醒》,记者是何利权。


事发于10月24日,到昨天正好20天,受伤的黄韬老师仍然没有苏醒。


这是一件令人痛心的恶性伤师事件,特别是黄韬老师还是一名众口皆碑的“好老师”。事情发生后,引发了社会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省教厅厅长亲自前赴慰问。舆论一边倒地对肇事的15岁学生颜某口诛笔伐,对颜某的家庭教养出如此孽子感到愤慨,成都名师李镇西老师甚至撰文恨不得能将无良家长也连坐入刑。


澎湃的新闻报道披露了事发前黄韬老师与颜某的部分互动情节,此前的报道对这部分情节完全阙如,一语带过(“不满教师日常管理”)。在澎湃新闻报道中,颜某用砖头砸伤黄韬老师之前的情形大概如下:


10月23日晚自习下课后,颜某骑车载人经过校门时,被门卫和巡逻老师发现,并通告了班主任黄韬。原因是校门口交通状况复杂,学校为了避免学生意外,禁止初中生骑自行车。颜某即违反此条。


10月24日,颜某受到黄韬批评,并被责令到另一班(报道中A班,颜某在10班)罚站了一节课。


10月24日12时21分,黄韬吃完午饭后回教室陪学生自习,颜某从后面冲入,用砖头砸了黄韬头部9下,致黄韬头骨骨折,迄今仍未苏醒。


这个情节的报道,大体印证了我上周在自由戏剧“校园霸凌分享会”听到的知情人提供的版本。当时知情人述说颜某被黄韬责令到其他班认错,自供“我有毛病,我错了”。


问题是,因为前一天骑自行车违反校规,第二天在其他班罚站一节课,这是明显带有羞辱性的处罚。对于处于青春期的颜某来说,是极度伤害自尊的事情。中国法律早已禁止了对重刑犯游街示众的做法,而颜某被责令到其他班罚站长达一节课,其性质与游街示众没有本质区别。


中国早在1986年就有最高院、最高检等部门颁发文件(《关于执行死刑严禁游街示众的通知》),“严禁将死刑犯游街示众”;在《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三款也明确规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换言之,即便是死刑犯按照法律都不应该示众,而颜某因为违规骑自行车(可能会给自己带来危险)却被责令到其他班罚站示众,这已经构成“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一码事了一码事。颜某对班主任老师采取极其恶劣的暴力方式砸伤,触犯刑法,依法该怎么追究怎么追究。黄韬老师作为一名众口皆碑的“好老师”,却被学生砸成头骨骨折,迄今20天未苏醒,牵动了广大老师群体的关注,以及不安,这是可以理解的。


我根据上周六在“校园霸凌分享会”给观众的建议写成一篇文章《仁寿砸师案背后疑似教师霸凌,父母要勇敢支持受辱的孩子》,发表在《新家庭NewFamily》。以知情人(提问观众)提供的这起恶性砸师事件发生前的情节作为示例来告诉广大父母们,如果遇到孩子疑似遭受学校霸凌,包括教师霸凌,父母要“一开始就能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勇敢地站出来维护孩子的权利,教师黄某不会遭受噩运,孩子颜某也不会酿下大祸”。


蹊跷的是,文章发出几个小时后,就开始遭到上百“读者”一边倒的谩骂、威胁和举报,而且这些上百的“读者”几乎都是来自仁寿的教师群体。


文章是下午16时14分发出,晚上22时33分开始,连续72个小时数十名仁寿的教师“读者”潮涌而来。


一名叫“快乐就好”的“读者”留言质问,虽然措辞粗鄙,语气下作,但是我还是给予客气的回复,并希望提供依据证伪知情人的说法。


另一名叫“宾榜文”的“读者”直言自己就是仁寿的教师,是黄韬的前同事,赞美了黄韬是好老师,也质疑了我援引知情人的说法。洋洋洒洒大约有近两百字。我回复表示欢迎批评,并邀请他提供事实材料反驳或证伪知情人的说法。这位“宾榜文”留言两次,都是洋洋洒洒数百字,可惜留言在被打脸后自行删除。



到此时还好。第二天早上起来,数十条“读者”留言几乎全是谩骂和威胁,其中一名叫“行者”的“读者”洋洋自得地炫耀“第一次使用投诉!!!”。我查了一下,这名“行者”的头像正好是黄韬老师所在学校(仁寿县城北实验初级中学)隔壁仁寿一中南校区校园场景,可以确定他是仁寿一中的一名老师。


在我看来,我援引了知情人提供的一种说法,而且这种说法能合理解释为什么颜某会暴起砸伤班主任老师。文章题目使用了“疑似”,文中也只是转述知情人的说法,并用虚拟语气来进行举例。涉及仁寿砸师案的整个内容不超过文章的5%。如果我援引的知情人说法有误或者根本就是错的,仁寿县知情的老师们当然可以用他们了解和掌握的事实来反驳或证伪,这是极其简单的一件事情。


殊不料,没有任何一名仁寿的老师提供了任何事实来反驳和证伪知情人的说法,截止到昨天澎湃新闻报道大体上佐证了知情人陈述的是基本事实。仁寿的老师们采取的做法竟然是排着队,变着花样来谩骂、羞辱、威胁、恐吓,用语粗鄙、下作,做派轻佻、愚蠢。


像下面一位老教师的留言。

(本文所引仁寿老师留言均为公号文章后可公开留言,头像也是可公开头像。


像下面一位自称“呵呵”的仁寿老师的留言,颇为自得地炫耀自己体罚学生的经验,被回复呛声后,索性把留言全部删除,只留下一条“人与狗”。分明是她(没错,一名女教师)进来一口气留言3条,被一句话呛声后,悻悻然删留言,要说bark,她算是倾情演出。


也有仁寿老师冒名“普通人”被揭穿后,像下面这位“狼”老师,自爆。



不仅冒充“普通人”,还用新注册的号来冒充“家长”,2分钟之内两名新注册新号的“家长”。

更下作的是,一些仁寿老师直接用不堪入耳,极其下流的污言秽语来辱骂,像下面的自称“min”的仁寿老师被提醒头像泄露个人信息后,悻悻然删除留言,更换头像。



其他一些留言谩骂的仁寿老师。我感觉是在检阅仁寿老师队伍。


统计了一下,有数十名仁寿老师以各种方式留言谩骂、威胁、恐吓。这里只曝光使用了真人头像的一小撮。


当然,也有些仁寿老师是来商榷并提供有价值的建议,像下面这位叫“玲”的老师;以及叫“青峰”的老师。可惜,“青峰”后来自行删除留言了。



前面提到“宾榜文”老师,他在另一篇文章《主编札记:仁寿砸师案背后亟待澄清的蹊跷怪现象》发表后又留了一则很长的留言,并强烈要求置顶。


正如我在回复“玲”这位仁寿老师时所说,原本我无意评论这起仁寿砸师案,原因很简单,因为早期的报道缺乏了关键的情节:颜某在砸师之前到底经历了什么?黄韬是如何批评颜某的?缺乏关键情节,难以置喙。跟从舆论一边倒地对肇事学生颜某口诛笔伐,或者在缺乏关键情节的语境下大言炎炎家庭教育问题,显得肤浅而廉价。当偶然在受邀参加的节目中遭遇到这起案件的知情人,并提供了能够合理解释关键情节的一种可能性的说法,所以借用这个事例来告诉家庭在孩子遭遇校园霸凌,特别是教师霸凌时该如何应对。结果,潮涌而来的仁寿老师们一边倒地质疑、谩骂、侮辱、威胁,绝大多数根本就没有阅读文章,反倒引出了我的好奇,并发表了第二篇文章。现在我关注的焦点已经不在具体的砸师案,而是仁寿县教师打骂学生到底有多严重?


“宾榜文”老师的第三则留言显然是在维护黄韬老师,他不惜以自己曾打骂过学生为例,试图说明打骂学生是正常的,是负责任的表现。


没错,当打骂学生在一个学校、一个地区成为常态,越是负责任的“好老师”,越是可能在打骂学生上出格,并酿成灾难。只不过绝大多数时候灾难的承受者是学生,是学生的家庭。


在仁寿砸师案的同期前后,媒体曝光出来直接以“教师霸凌”为标题的新闻事件就有下面两起,这两起偶然曝光的教师霸凌事件给学生带来极其严重的伤害。


其实,更多的教师霸凌就掩盖在“为学生好”的幌子下面。文章发表后,有曾经的做过中学老师的高校同事向我讲述了他从教的实际体验。在分数和升学压力下,越是负责任的老师,越是对那些“问题学生”打骂越严重。没有一个负责任的“好老师”愿意班上有成绩拉后腿的“问题学生”,在唯分数论的考核中,一名考分30分的“问题学生”可以把班上平均80左右的平均分拉低1~2分,在班与班的竞争中处于下风。对许多负责任的“好老师”来说,恨不得那些”问题学生”消失。


因此,对普通绩优生来说“打人不痛骂人不痒”(中国新闻周刊报道多名学生反映黄韬老师),但对个别“问题学生”来说就是痛苦,就是羞辱,就是折磨。


就以澎湃新闻报道的情节。如果骑自行车载人被门卫和巡逻老师截住的是一名绩优生,黄韬老师会在第二天责令他到别的班罚站一节课么?澎湃新闻在报道这处情节时,“另一名A班学生则明确告诉澎湃新闻,被罚站的男生即是颜某,彼时并没有感到‘有什么奇怪的地方’”。颜某到底遭遇过多少次这样的对待,以至于另一班的学生也见惯不惊?


一名青春期的男生以极其恶劣的方式砸班主任老师的后脑,连续9下,直至将头骨砸裂,黄韬老师至今昏迷未苏醒。从心理学角度,他或者是因为这一次感到极度的情绪受到羞辱而致冲动暴起;或者这一次正好是压垮长期以来隐忍的遭受羞辱后积蓄的愤怒的最后一根稻草。要反思的就是,压在颜某身上的到底有多少根稻草?


周一文章发表后,文末留有邮箱,欢迎读者提供教师霸凌的案例。我们收到一位刚从某市名校离职的初中教师提供的真实经历,在她提供的案例中,全校有口皆碑的“好老师”,却会几乎每天都在办公室打骂同一名问题学生,而在校方和其他学生眼中,那名数学老师就像黄韬一样是“好老师”。


另一名仁寿家长提供的信息则令人感到不安。


文章发在今日头条,也有读者留言:


黄韬老师遭受到如此之重的伤,下半生可能再也无法康复。他有两名幼儿,有含辛茹苦的太太。他当然是被“问题学生”蓄意暴力伤害的,但是可不可以说也是普遍到仁寿教师不以为然的打骂教育的牺牲品?


在《仁寿砸师案背后疑似教师霸凌,父母要勇敢支持受辱的孩子》文末,我援引了中国的《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相关法条,全部都是严格禁止中小学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禁止令。打骂学生,是违法行为;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也是违法行为。


数十名潮涌而来留言谩骂、侮辱、威胁的仁寿老师当然不能代表整个仁寿的教师群体。但仅仅这数十名留言的仁寿教师,他们反映出大多不具备理性交流、沟通的能力,他们作为知情人,我回复希望他们能提供事实来证伪知情人的说法,甚至悬赏千字千元。没有一名留言的仁寿老师提供他们所了解的事实来驳斥或证伪我援引的知情人说法,即使是最温和的“青峰”老师,他是黄韬老师的隔壁班老师,不知是不是在压力下,删除了自己的留言。其实,他的留言是最有价值的之一。


如果以留言的仁寿老师作为样本,我无法想象他们能教育出积极发展的学生来。或者只能教“好”绩优生,却把“问题学生”推下悬崖。


在去年一次全国一线教师的论坛演讲中,我曾质问过一名骄傲地列举他曾教育成才几名佼佼学生的“优秀教师”,还记不记得被他教废的学生?哪怕说出一个名字来。


任何一名“问题学生”,经过学校教育相比于他未经学校教育之前,变得更糟,更废,这样的学校教育都是不道德的,在现代文明语境下是有罪的。


最后,以一名“家长”名义留言的仁寿老师的留言及回复来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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