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快讯!4人集体出院,昆明仅剩1例确诊病例!云南连续10天无新增!

都市时报 2020-03-02


3月2日上午,云南省卫健委通报,3月1日12时至24时,云南无新增确诊病例。截至3月1日24时,已连续10天新增病例为0,全省累计确诊病例174例,治愈出院163例,死亡2例,现有确诊病例9例,无重症、危重症病例。现有疑似病例6例。密切接触者当日解除医学观察37人,正在观察82人。


各州市累计确诊病例:


昆明市53例(治愈出院48例)


昭通市25例(治愈出院25例)


西双版纳州15例(治愈出院14例、死亡1例)


玉溪市14例(治愈出院12例、死亡1例)


曲靖市13例(治愈出院12例)


大理州13例(治愈出院13例)


保山市9例(治愈出院8例)


红河州9例(治愈出院9例)


丽江市7例(治愈出院7例)


德宏州5例(治愈出院4例)


普洱市4例(治愈出院4例)


楚雄州4例(治愈出院4例)


文山州2例(治愈出院2例)


临沧市1例(治愈出院1例)


全省129个县市区中,低风险县市区127个,中风险县市区2个(五华区、蒙自市)。


云南省现有确诊病例分布图


云南省新增确诊病例和累计治愈出院病例趋势图


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表
市三院4名患者集体出院

3月2日上午11:00,云南省收治确诊新冠肺炎患者最多的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迎来了最后4名新冠肺炎患者康复出院,实现了院内确诊新冠肺炎患者“清零”。

出院患者情况↓↓

1号:47岁女性患者,长期居住在嵩明,1月16日哥哥途经武汉返回昆明住其家中,1月28日出现发热、畏寒、寒颤、头晕、头痛、咽痛、乏力、腹泻症状,2月7日到某医院就诊,因发热和肺部影像学有新冠肺炎特征,市三院专家组会诊后于2月11日转入市三院留观病区,2月13日咽拭子2019-nCOV核酸检测结果阳性,随即转入市三院隔离病区治疗。 

2号:24岁女性患者,1月26日、28日与1号确诊病例患者一家聚集吃饭,2月13日被隔离于某酒店,2月14日出现腹泻症状,2月14日咽拭子2019-nCOV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由120转入市三院隔离病区治疗。

3号:8岁男性患儿,1月22日家庭11人从武汉到云南旅游,家庭成员中相继出现确诊病例,1月30日到市三院发热门诊就诊,因与确诊患者有密切接触史收入市三院留观病区,1月31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9日咽拭子2019-nCOV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转入市三院隔离病区治疗。

4号:79岁女性患者,1月22日家庭11人从武汉到云南旅游,家庭成员中相继出现确诊病例,1月28日出现轻微咳嗽症状,收入市三院留观病区,1月31日咽拭子2019-nCOV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转入市三院隔离病区治疗。入院后患者因为年纪大,且有糖尿病、高血压等基础性疾病,肺部病灶进展快,氧饱和度低,诊断为重症患者。

4号重症患者收入重症隔离病区,经省市级专家会诊,在重症医学科的积极抢救下,采用机械通气,抗病毒、抗感染、营养支持和对症治疗后转危为安。

4名患者通过感染、呼吸、影像、中医等多学科组成的专家团队诊治和隔离病区医护人员中西医结合等系统治疗和精心护理,体温恢复正常3天以上,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胸部CT显示炎症明显吸收,三次核酸检测阴性,达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出院标准,经专家组会诊给予出院。出院后他们还需要进行为期两周的隔离休养康复,市三院将定期随访,他们身体状况如有异常,市三院医生会随时进行诊治。

据市三院院长杜映荣介绍,截止3月2日,市三院已筛查发热患者2575例,收治疑似和医学观察病例502例,收治核酸检测阳性患者39例,其中36名确诊患者,3名无症状感染者,现已全部治愈康复出院,实现市三院确诊病例“清零”。通过40天的艰苦奋战,市三院新冠肺炎治愈率达100%,抢救成功率达100%,实现患者零死亡、零漏诊,医务人员“零”感染的疫情防控阶段性胜利。

新闻多看点

昆明市第三人民医全面恢复诊疗服务


随着最后一批患者康复出院,实现院内确诊新冠肺炎患者“清零”,3月2日起,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决定全面恢复各项诊疗服务。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 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141号)要求,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医疗需求,结合目前昆明市疫情形势,市三院开展了全院消毒和环境监测工作,达到了复诊条件。


患者就诊须注意以下几点:


一、为加强疫情防控,进入院区人员须完成测量体温、自觉扫码出入、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二、医院鼓励门诊患者通过手机自助预约挂号或网上预约挂号就诊;未进行预约挂号的患者,严格施行实名制,凭本人身份证就诊。


三、所有患者必须遵守疫情期间就诊流程,主动到门诊预检分诊接受体温检测及流行病学调查,严格按照医院要求的管控流程及线路就诊。


四、原则上仅限患者本人就诊,对于行动不便患者可由1名家属陪同。


五、14岁以上两周内有发热史的患者请直接到发热门诊就诊。


六、患者住院期间, 因病情需要陪护的,陪护人员保持相对固定。住院期间原则上请不要离开病房,如因特殊情况离院时应向主管医护人员报备并做登记。请尽量减少探视人员、探视次数和时间。


七、来院就诊患者,凡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条,须主动告知医务人员:


a. 发病前14天内有湖北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或居住史;


b. 发病前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有接触史;


c. 发病前14天内曾有接触过来自湖北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d. 现居住地有聚集性发病的。


温馨提醒:如隐瞒病史,将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云南省卫健委、都市时报

文字:都市时报讯全媒体记者 伏秀丽

图片:都市时报讯全媒体记者 孟祝斌

编辑:杨莉
审核:周健军
终审:赵航



     ▼嘟嘟精选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