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协商民主在中国有着深厚的文化根源
中国政治文化的传统和特点,是中国协商民主发展起来的重要原因。中国共产党之所以重视协商民主,能够创造出人民政协这样的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就与中国政治文化的传统和特点有关。
中国的政治文化传统与西方有很大的不同。在中国原始社会后期,处理政事包括在权力授受时,实行的就是与古希腊民主不一样的民主制度。
在《尚书·尧典》、《尚书·舜典》中记载说,凡是举国大事,尧、舜都要召集“四岳”或“十二有牧”、“四岳群牧”开会,这些会议实际上是酋长会议。重大问题的决策都经酋长会议,由尧、舜这样的部落领袖与酋长们协商决定,实行的是协商民主而非选举(票决)民主。
在中国古代经典中也有“选”这个字,比如“选贤与能”。但是这个“选”不是选举之“选”,而是推选之“选”。舜被推选为部落领袖,就是尧在“四岳”会议上经与酋长们协商推选出来的。这在《尚书·尧典》中有具体的记载。古人把这种选拔领导人的方式,称为“禅让”。
所以,“选”在中国有选举与推选之别。在英文中,相对应的就是election和selection两个词。选举的方式是票决,推选的方式是协商。这两种方式都是民主的方式,但又不一样。
中国这种协商民主的传统在夏禹之后逐步转变为专制主义的方式方法,虽然“协商”这种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仍在长期发挥作用,但离开了“民主”的“协商”并非我们所讲的协商民主。
由于中国有过后人津津乐道的“禅让”式的协商民主传统,再加上中国几千年来追求的“和而不同”的哲学理念,相对于竞争性的民主形式,中国人更习惯于比较和谐的协商民主形式。所以,协商民主在中国不仅与现实社会的实际相适应,还有着深厚的文化根源。
本文原载于2014年9月15日北京日报。
北京日报理论周刊出品。转载请注明出处!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