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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量采购下,通过一致性评价还不够,新一轮博弈已到!

药药 药融圈 2020-08-31


时间紧 任务重

国办发2016(8号)文规定,289种化药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原则上应在2018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截止日前,距离“2018年底大限”只剩4个月不到,仅19个289目录品种通过了一致性评价。可以预见,将有大批品种因此被淘汰出局。


 

赢者通吃

除了“到点关闸,不予再注册”,据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基本药物品种将被逐步调出目录。相反地,对于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物品种,按程序优先纳入基本药物目录。从此,“通过”与“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有着截然不同的命运,前者有机会“通吃市场”,后者则面临“生死一劫”。


 

新规出现,新赛场新起点

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领着“蓝色标识”的入场券,来到新的“赛场”。


上周,国家医保局主导的“试点联合采购”座谈会召开,“11个城市带量采购”规则横空出世。根据方案(未正式公布),将拿出11个试点城市(“4+7”,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沈阳、大连、广州、深圳、厦门、成都、西安)60%-70%的市场份额给“唯一中标”企业,而参与竞标的首要条件是:通过一致性评价。

 

11个试点城市的市场规模接近全国近一半的份额,60%-70%的市场可谓非常大。其目的就是想通过“以量换价”,推动药价下降。

 


政府的办法:以量换价

方案表示,保证使用量,优先采购国家带量集采中标品种,确保1年内完成合同用量。各地药品采购管理部门督导医疗机构按量签订购销合同。


既然保证了“数量”,采购的形式也自然围绕“降价”开展:

品种入围的生产企业在3家及以上的,由于竞争充分,采取招标采购方式,低价者胜出;

品种入围的生产企业为2家的,不构成充分竞争,采取议价采购的方式;

品种入围的生产企业只有1家的,采取谈判采购的方式。

 

不管是哪种方式,都往着大幅度降价的方向进行。

 

 

企业的考虑:要量还是要价

企业关注的重点既不在“价格”也不在“数量”,而是两者的乘积“销售利润”。以此观察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各家企业,所考虑的问题不尽相同,仿佛进入一种“博弈”状态。

 

举个例子:信立泰通过一致性评价的泰嘉(硫酸氢氯吡格雷片),在市场份额上与原研波立维相差无几,如果还追求“以量换价”,其实是吃亏了。如果不采取大幅度降价,则意味要放弃这60%-70%的市场,转而保住“带量采购”之外的“原有采购”的30%市场。

 

如此看来,现有的市场份额越大者,越容易患得患失,既要维持价格又要守住份额,要衡量的问题更多了;而市场份额小的企业,考虑的问题就少了,只需考虑“低价换量”就好。

 


博弈策略

高份额者,关注点在:能否守住市场地位。如果已经赚够大钱,不妨报低价格继续守住市场份额;如果对价格很敏感,则考虑放弃带量采购了,把资源放在维护剩余30%的市场里。

 

中份额者,关注点在:能否维护价格。不宜报低价获取70%的市场,可静观其变、维持原价,从而转移到剩余的30%市场里,以自身优势与未通过评价的品种竞争。

 

低份额者,关注点在:能否获得销量。只管报低价获得市场。

 

“带量采购、赢者通吃”的规则,使得入围企业在三家以上的,陷入成本战,降价幅度应该是最大的;独家产品竞争少,价格下降幅度有限,应该是本次集中采购的最大赢家。

 

当然,这只是从市场份额这单一维度的博弈思考,在复杂的规则下,还有众多影响决策的因素。

 

以上方案的前提是,通过一致性评价。

未通过的就别操那个心了,还是快马加鞭尽快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吧,本次采购是一年,意味着同通用名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企业,需要再等一年才能获得参与竞争的机会。因此越早获得一致性评价产品获得政策红利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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